以下考生为报考市直属学校教师招聘资格初审合格人员,待空缺岗位顺位补录人员资格初审结束后,公布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并准备面试,面试详情请关注盘锦教育信息网(www.pjedu.gov.cn)。
现按照《关于2017年盘锦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公开招聘教师公告》对资格初审后出现的空缺岗位进行顺位递补,请下列考生于2017年7月19日四点前到盘锦市教育局(盘锦市辽东湾行政中心B座5号楼)402室,必须本人持如下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A4纸)各1份到以上地点进行现场确认。逾期不进行资格审查或材料提供不全者,视为自动弃权或不合格,将按排名继续通知补录。
1.报到证(如已办理了人事代理,可持人事代理合同)。
2.本人居民身份证、户口本(首页、本人页);
3.教师资格证,网上确认件1份(中国教师资格网打印教师资格证全网页截图);2017年认定通过而目前尚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需到认定机关开具通过证明,并提供教育学、心理学合格证明(省考考生提供《辽宁省教师资格认定教育学、心理学考试合格证书》;国考考生提供《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
4.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网上确认件1份(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打印带二维码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5.报考初中教师岗位需提供本科专业为师范类的相关证明;
凡不符合报名条件或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报名资格,并按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序依次递补。
资格审查结束后,在盘锦教育信息网上公布面试人员名单。监督举报电话:0427-2824058,2662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