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深化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综合改革经验做法
- 发布日期:2018-03-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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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作为全国传统老工业基地及研究生教育大省,产业基础尤其是传统装备制造业基础坚实,为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发展提供了广阔发展空间。目前全省共有37个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单位,37种专业硕士学位授权类别、389个学位授权点,2个专业博士学位授权类别、3个学位授权点,2017年招录研究生近4万人,其中专业学位研究生2万余人,超过了录取研究生50%,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规模稳定增长。
一、 改革举措
1.加强顶层设计,明确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综合改革任务和目标。一是试点项目获批后,我省专门成立了由教育厅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的全省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综合改革领导小组。二是省教育厅会同相关部门,成立了专项调研组,根据综合改革工作的要求,结合辽宁老工业基地全面振兴任务,开展专项调研,全面了解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供需两端的实际情况,为深化改革措施的制定打下了良好基础。三是召开了辽宁省深化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综合改革研讨会,围绕我省深化专业学位研究生改革实际情况,集思广益,共同提出改革的思路和措施。
2.加强省级统筹,深化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一是加强统筹力度。在2017年学位授权审核和学位授权点动态调整中设置负面清单,对布点数量超过全省平均布点数一倍以上或近三年在辽就业率低于50%的18个专业硕士学位授权类别采取限制增列,2017年度不再新增。二是持续优化布局结构。着眼《关于全面振兴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的若干意见》(中发〔2016〕7号)急需领域,建设一批辽宁省发展急需、影响未来发展的专业学位授权点,实现服务需求与优化供给的对接。通过学位授权点动态调整工作,引导高校撤销培养规模偏大、生源持续萎缩、学生就业困难、社会需求不足的学位授权点33个,增设农业、车辆工程、安全工程、测绘工程等专业学位类别和工程硕士领域15个,新增专业学位授权点超过增列学位授权点总量的50%。
3.多措并举实施,积极推动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综合改革发展。实施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项目。一是建立研究生创新与交流中心。开展专业学位研究生创新创业活动60余次,参与活动的专业学位研究生人数超过6000人次。二是组织省内10所高校开展专业学位研究生课程体系改革试点建设,探索开展案例式教学。三是新批建了40个省级专业学位研究生实践基地,支持省内高校与相关企业、科研院所联合开展专业学位研究生联合培养项目60余项。四是根据不同类别,遴选了20所高校,率先开展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综合改革试点工作,将试点任务分解为招生改革、课程改革、教学改革、联合培养、教育资源共享、导师队伍建设、实践基础建设、质量保障体系建设、国际化人才培养、其它等10个方面,并以文件的形式把任务明确给各试点高校。
4.加强质量监管,不断提升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质量。一是提高了专业学位研究生学位论文抽检比例,专业学位研究生学位论文的抽检范围覆盖了辽宁全部专业学位类别,抽检比例超过5%。同时,将抽检结果纳入辽宁省高校领导班子年度考评体系的二级指标,使抽检结果与绩效拨款挂钩。二是开展专业学位研究生优秀学位论文评选,评选100篇专业学位研究生优秀学位论文,为专业学位论文的撰写提供示范作用。
二、 取得经验
1.建立健全管理体制,按类组建省级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为深入推进全省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综合改革各项工作,加强对全省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工作的指导,我省按照专业类别相近的原则,建立了由省内相关主管部门、行业企业和高校共同参与的财经类、法律类、管理类、工程类、建筑类、教育类、农林类、药学类、医学类及艺术类等10个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并制定了《辽宁省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工作规程》。
2.提高资源共享程度,组建专业学位研究生优质教育资源共享联盟。在沈阳、大连两个区域,分别以东北大学、大连理工大学两所部属高校为牵头单位,组建了区域研究生教育联盟,进一步提高了省内优质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教学资源的共享度。
一、 改革举措
1.加强顶层设计,明确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综合改革任务和目标。一是试点项目获批后,我省专门成立了由教育厅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的全省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综合改革领导小组。二是省教育厅会同相关部门,成立了专项调研组,根据综合改革工作的要求,结合辽宁老工业基地全面振兴任务,开展专项调研,全面了解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供需两端的实际情况,为深化改革措施的制定打下了良好基础。三是召开了辽宁省深化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综合改革研讨会,围绕我省深化专业学位研究生改革实际情况,集思广益,共同提出改革的思路和措施。
2.加强省级统筹,深化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一是加强统筹力度。在2017年学位授权审核和学位授权点动态调整中设置负面清单,对布点数量超过全省平均布点数一倍以上或近三年在辽就业率低于50%的18个专业硕士学位授权类别采取限制增列,2017年度不再新增。二是持续优化布局结构。着眼《关于全面振兴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的若干意见》(中发〔2016〕7号)急需领域,建设一批辽宁省发展急需、影响未来发展的专业学位授权点,实现服务需求与优化供给的对接。通过学位授权点动态调整工作,引导高校撤销培养规模偏大、生源持续萎缩、学生就业困难、社会需求不足的学位授权点33个,增设农业、车辆工程、安全工程、测绘工程等专业学位类别和工程硕士领域15个,新增专业学位授权点超过增列学位授权点总量的50%。
3.多措并举实施,积极推动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综合改革发展。实施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项目。一是建立研究生创新与交流中心。开展专业学位研究生创新创业活动60余次,参与活动的专业学位研究生人数超过6000人次。二是组织省内10所高校开展专业学位研究生课程体系改革试点建设,探索开展案例式教学。三是新批建了40个省级专业学位研究生实践基地,支持省内高校与相关企业、科研院所联合开展专业学位研究生联合培养项目60余项。四是根据不同类别,遴选了20所高校,率先开展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综合改革试点工作,将试点任务分解为招生改革、课程改革、教学改革、联合培养、教育资源共享、导师队伍建设、实践基础建设、质量保障体系建设、国际化人才培养、其它等10个方面,并以文件的形式把任务明确给各试点高校。
4.加强质量监管,不断提升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质量。一是提高了专业学位研究生学位论文抽检比例,专业学位研究生学位论文的抽检范围覆盖了辽宁全部专业学位类别,抽检比例超过5%。同时,将抽检结果纳入辽宁省高校领导班子年度考评体系的二级指标,使抽检结果与绩效拨款挂钩。二是开展专业学位研究生优秀学位论文评选,评选100篇专业学位研究生优秀学位论文,为专业学位论文的撰写提供示范作用。
二、 取得经验
1.建立健全管理体制,按类组建省级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为深入推进全省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综合改革各项工作,加强对全省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工作的指导,我省按照专业类别相近的原则,建立了由省内相关主管部门、行业企业和高校共同参与的财经类、法律类、管理类、工程类、建筑类、教育类、农林类、药学类、医学类及艺术类等10个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并制定了《辽宁省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工作规程》。
2.提高资源共享程度,组建专业学位研究生优质教育资源共享联盟。在沈阳、大连两个区域,分别以东北大学、大连理工大学两所部属高校为牵头单位,组建了区域研究生教育联盟,进一步提高了省内优质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教学资源的共享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