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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开展2018年春季开学暨学校安全风险防控专项督导检查工作

  为积极做好2018年春季开学条件保障和校园安全风险防控工作,确保全国两会期间教育系统安全稳定,3月4日至9日,省教育厅、省政府教育督导室组成9个督查组,对全省14个市、170余所各级各类学校进行专项督导检查。督查组组长由省教育厅、省委高校工委领导和部分省政府督学担任,成员由省教育厅、公安厅,市教育局、公安局,部分省属高校相关人员组成。
  督查组认真检查了各地各校开学条件保障和学校安全风险防控工作档案资料,实地检查了教学楼、图书馆、实验室、学生宿舍、食堂、警务室等场所,重点对学生资助、经费保障、校舍安全、校车安全、食品安全、消防安全、“三防”建设、反恐防范、校园周边综合治理、安全教育等方面进行了全面排查和专业指导。
  督查组对各地各校在开学条件保障和安全风险防控方面所做的工作给予充分肯定,对存在的问题提出了整改意见和建议。从实地检查情况看,各地各校均建立了由单位主要领导为组长的自查工作领导小组,积极开展自检自查,能够按照国家和省文件要求积极做好开学条件保障和学校安全风险防控工作,校园环境整洁美观、教师精神状态饱满,学校常规管理规范,校园安全管理有序,新学期各项工作开局良好。
  下一步,各地各校针对督查组提出的问题、建议,梳理整改问题清单、制定整改工作方案,并在规定时限内提交整改工作报告。省教育厅、省政府教育督导室将根据需要,对各地各校整改工作情况进行实地督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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