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top_img.png

《盘锦市教育局关于下发2018年全市普通高中招生计划的通知》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18-05-25 浏览次数:1405

1、招生总计划的设定依据是什么?

根据《辽宁省教育厅等四部门关于印发〈辽宁省高中阶段教育普及攻坚计划实施方案(2017-2020年)〉的通知》(辽教发〔2017〕88号)文件对普通高中教育和中等职业教育要协调发展的要求和省教育厅相关会议精神,普通高中学校和中等职业教育招生要实现大体相当的目标。经省教育厅同意,2018年盘锦市普职招生比控制在6:4的比例。

2018年,盘锦市初中毕业生为11824人,按初中毕业生总人数的60%设定普通高中招生总计划,为7094人,经对各学校班额人数的调整,最终确定为7110人。

2、盘锦市高级中学和大洼区高级中学的2018年的招生计划相比2017年为什么出现了缩减?

根据《辽宁省教育厅等四部门关于印发〈辽宁省高中阶段教育普及攻坚计划实施方案(2017-2020年)〉的通知》(辽教发〔2017〕88号)文件要求,要有效控制普通高中校均规模和学校班额,学校规模一般控制在3000人以下,班额控制在50人左右。2018年之前,盘锦市高级中学和大洼区高级中学每年招生均远超过1000人。为实现校均规模3000人以下的目标,我市采取了对盘锦市高级中学和大洼区高级中学的招生计划逐年递减的方式,最终实现所有普通高中年招生计划最多不超过1000人。

相关链接:《盘锦市教育局关于下达2018年全市普通高中招生计划的通知》

信息来源:基础教育科
foot_img_01.png

主办单位:盘锦市教育局 版权所有:盘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网站地图]

网站标识码:2111000018 ICP备案序号:辽ICP备2022012106号-1 辽公网安备21112302000038号

联系电话:0427-2825769

foot_img_02.p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