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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八届政协一次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严禁在我市小学组织月考和进行年组成绩排名的提案》(第115号)答复

发布时间:2018-06-05 浏览次数:363

孙刚委员:

您好!

您的建议很好,感谢您对教育的关注和支持。您提出的问题也是市教育局高度关注和急需解决的问题。

2012年省委、省政府办公厅下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减轻学生过重课业负担的意见》,要求严格控制考试科目和考试次数。“严格规范学校层面考试,考试命题要科学合理,考试内容要符合课程标准要求,不得随意提升考试难度,增加考试次数。”2012年以后省市县各级教育行政部门高度重视教师乱补课、乱收费、乱订复习资料、招生等方面的违规行为。对考试次数没有做明确要求。

2018年辽宁省教育厅印发了关于深入贯彻落实《关于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和教师教育教学行为的意见》中明确提出“小学每学期组织统一的考试1次,科目不超过3门”,这一规定为教育行政部门提供了政策依据。今后我市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将加大宣传力度,加强管理力度,建立监督检查机制,进一步遏制中小学乱增加考试次数,加重学习负担的行为发生。

最后,再一次感谢您提出的宝贵建议。

                                盘锦市教育局

                               2018年6月1日

信息来源:综合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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