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top_img.png

市八届人大一次会议《关于加强教师培训的建议》(第67号)答复

发布时间:2018-06-21 浏览次数:287

顾桂芝代表:

您好!您的建议很重要!近几年来,各级政府为了改善办学条件,投入了大量的人力和财力,取得了可喜的成绩。但我们也知道:教育事业需要各种因素,才能全面提高,在各种因素中最重要的是教育事业的主体-教师。教师整体素质的高低,直接决定着教育水平的高低与成败。只有抓住教师的素质的提升,才能使我们的教育事业实现又好又快的发展,因此有必要加大对教师队伍的培训力度。

2017年5月18日,辽宁省财政厅 辽宁省教育厅联合下发了《关于印发辽宁省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管理办法的通知》(辽财教2017284号),其中第十八条明确规定:“义务教育学校公用经费要积极保障教师参加培训所需的差旅费和组织校本培训(包括校际间交流培训)相关支出,原则上,学校应按照年度公用经费预算总额的5%列支。

在今后工作中,市、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应加强辖区内学校教育培训经费的列支情况的督导,确保各项培训工作的顺利进行。

近年来,市教师进修学院组织开展了多种多样的教师培训工作。

1.名师、骨干教师、青年教师的培养工作,“国培计划2017”和国家级、省级各项教师专项培训工作。

2.开展全市农村教师网络远程培训。依据《辽宁省乡村教师素质提升计划(2016-2020年)》的要求,针对《盘锦市农村中小学教育教学现状调研报》中提到的农村教育教育存在的问题,通过网络远程培训的形式,对我市的广大农村教师进行全员培训。培训内容包括教育教学理论研修、教师专业标准、课程标准解读、学科教学指导、学科课题研究等。培训不少于120学时。

3.开展盘锦市师德师风提升年教育活动,扎实开展全市师德师风提升年教育活动的“两学一做”,即学习教育政策法规和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好教师“四有”标准,学习加强教师职业道德相关文件和优秀教师感人事迹,做合格教师。定期组织全市教师师德师风专项考试;开展“新时期教师形象之我见”为主题的大讨论活动;评选感动盘锦最美教师,成立最美教师事迹宣讲团赴各县区、市直学校进行巡回宣讲,弘扬正能量,传递真善美,扩大感召力和教育成果。

4.继续深入实施“名师引领”工程。通过课堂教学展示,成长经验介绍、学科专题报告、教学研讨交流等形式,发挥我市名师的引领、辐射作用,促进广大教师的学习与交流。组建盘锦市学科名师工作室,充分利用“三通两平台”资源,设置名师工作室栏目,收录我市名师的优秀教学设计、教学课件、教学反思、教学视频等内容,以促进教育教学资源共享和广大教师的学习和交流。此项活动与“送教下乡”工程相结合,加大对农村教师的培训。

5.加强校本研训工作的检查和指导,召开校本研训经验交流会,评选校本研训先进单位,探索行之有效的校本研训模式,促进校本研训工作经验的积累与交流。

6.开展体音美教师网络远程培训。依据学科特点和教学实际,对我市中小学体音美教师进行专项技能培训,提高我市中小学体音美教师的综合素质和业务能力。以此为契机,开展相关活动,总结推广我市大课间操活动、美育与艺术教育的经验。

7.开展“高效课堂”专题培训。邀请各学段、学科全国知名的教育专家、教学名师来我市进行课堂教学指导,上示范课,作高效课堂教学专题报告,促进广大教师的学习与交流,提升学科素养和业务能力。

8.组织参加人教社开展的部编教材网络培训。市教育局电教馆组织开展了“辽宁省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工程”的培训,城镇中小学教师的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培训工作正在稳步推进,2017年,大约有2250人报名参加培训。

希望全市中小学在保障培训经费的前提下,鼓励教师涌跃参加国家、省、市、区举办的各种教师培训,使我市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得到明显提升。

再一次感谢顾桂芝代表的中肯建议。

                               盘锦市教育局

                              2018年6月13日 

信息来源:综合办公室
foot_img_01.png

主办单位:盘锦市教育局 版权所有:盘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网站地图]

网站标识码:2111000018 ICP备案序号:辽ICP备2022012106号-1 辽公网安备21112302000038号

联系电话:0427-2825769

foot_img_02.p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