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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锦市教育局2019年度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发布时间:2019-02-03 浏览次数:8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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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盘锦市教育局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三、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盘锦市教育局2019年度部门预算报表

一、2019年度部门收入支出预算总表

二、2019年度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2019年度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预算表

五、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预算表

六、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表

七、2019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预算表

八、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九、2019年度综合预算项目支出表

十、2019年度项目支出预算绩效目标情况表

第三部分  盘锦市教育局2019年度部门预算相关情况说明

一、2019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总体说明

二、“三公”经费预算安排使用情况说明

三、机关运行经费预算安排使用情况说明

四、政府采购安排情况说明

五、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六、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盘锦市教育局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盘锦市教育局、中共盘锦市委教育工作委员会贯彻落实党中央、辽宁省委关于教育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教育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教育改革与发展方针、政策和规划,落实国家和省、市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拟订全市教育改革与发展规划,起草有关地方性法规和市政府规章草案并监督实施。

(二)指导全市教育系统内的党的建设、精神文明建设、思想政治工作、稳定工作、干部教育工作和群团工作。按分工负责市属学校领导班子建设,管理或协助管理市属校级领导干部和后备干部。负责系统内学校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组织落实。协调督促落实市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决定事项、工作部署和要求。

(三)负责深化全市教育领域综合改革和各级各类教育的统筹规划和协调管理,指导全市各级各类学校的教育教学改革,组织、协调开展教育体系国际化的日常工作,负责全市教育基本信息的统计、分析和发布。

(四)负责全市的教师管理工作,统筹规划和指导教育系统人才队伍建设,组织实施各级各类教师资格标准。

(五)负责管理本部门教育经费,监测全市教育经费的筹措和使用情况。按有关规定管理国外对我市的教育援助、教育贷款。参与拟订筹措教育经费、教育拨款、教育基建投资的政策,负责统计全市教育经费投入情况。

(六)负责推进全市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统筹管理基础教育教材,指导全市学前教育、普通高中教育和特殊教育工作,实行学校标准化建设,大力促进教育公平,健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体系,制定基础教育教学指导文件,组织审定基础教育地方课程教材,推进学前教育、特殊教育改革发展,实施素质教育。

(七)拟订语言文字工作的地方政策,编制全市语言文字工作规划,负责组织协调监督检查汉语和少数民族语言文字的规范化和标准化工作,指导推广普通话工作和普通话师资培训工作。负责市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日常工作。

(八)统筹管理和指导少数民族教育工作,协调对少数民族地区的教育援助。

(九)指导全市中、高等职业教育的发展与改革,负责全市职业教育的统筹规划、综合协调和宏观管理,落实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发展政策和教学指导文件,负责管理高等教育,指导继续教育,承担深化市属职业院校管理体制改革的责任,负责审核职业院校的专业设置;负责毕业生离校前就业指导和服务工作。

(十)负责统筹管理各类教育资源,为经济社会发展培养各类人才;负责教育系统人才工作,研究制定教育人才开发、培养的规划和措施。

(十一)指导全市教育督导工作,开展教育评估监测,承担市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日常工作。

(十二)指导全市各级各类学校的思想政治工作、德育工作、美育工作、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工作、劳动教育工作,国防教育工作和学校安全工作。

(十三)指导高校科学研究,承担国家和地方重大科研项目攻关等科技计划实施工作,推进全市教育信息化工作,协调指导高校参与国家和地方创新体系建设。

(十四)负责推进落实我市义务教育阶段招生考试制度改革。统筹管理全市各类高、中等学历教育的招生考试、学籍管理工作,拟定普通高中及中等教育招生计划,指导高等学校开展大学生就业创业工作。

(十五)统筹管理全市教育方面的中外交流合作办学、教育系统引进国外的智力的管理,组织协调开展汉语国际推广工作。

(十六)完成市委、市政府、市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根据本部门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如下:

1. 办公室(安全科)

2. 党群工作科(市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秘书组秘书科)

3. 基础教育科(市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4. 高等教育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科(人事科)

5. 市政府教育督导室办公室(重点工作统推办公室)

6. 计划财务审计科(行政审批办公室)

所属二级单位设置如下:

1.盘锦职业技术学院

2.盘锦市经济技术学校

3.北方工业学校

4.盘锦市体育运动学校

5.盘锦市高级中学

6.盘锦市辽东湾实验高级中学(辽宁省实验中学辽东湾分校)

7.盘锦市第二高级中学

8.盘锦市魏书生中学(盘锦市辽东湾实验中学)

9.盘锦市辽东湾实验小学

10.盘锦市特殊教育学校

11.盘锦市机关幼儿园

12.盘锦市实验幼儿园

13.盘锦市教师进修学院

14.盘锦市中小学综合素质教育中心

15.盘锦市教育事业发展服务中心(盘锦市高中等教育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

16.盘锦市辽东湾田庄台学校

17.盘锦市辽东湾第一小学

18.盘锦市辽东湾第二小学

19.盘锦市辽河口实验学校

20.盘锦市辽河口第一小学

21.盘锦市辽河口第二小学

三、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根据《关于批复2019年市本级部门综合预算的通知》(盘财预发〔2019〕6号)要求,纳入盘锦市教育局 2019年度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二级单位包括:

1.盘锦市教育局(本级)

2.盘锦职业技术学院

3.盘锦市经济技术学校

4.北方工业学校

5.盘锦市体育运动学校

6.盘锦市高级中学

7.盘锦市辽东湾实验高级中学(辽宁省实验中学辽东湾分校)

8.盘锦市第二高级中学

9.盘锦市魏书生中学(盘锦市辽东湾实验中学)

10.盘锦市辽东湾实验小学

11.盘锦市特殊教育学校

12.盘锦市机关幼儿园

13.盘锦市实验幼儿园

14.盘锦市教师进修学院

15.盘锦市中小学综合素质教育中心

16.盘锦市教育事业发展服务中心(盘锦市高中等教育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

17.盘锦市辽东湾田庄台学校

18.盘锦市辽东湾第一小学

19.盘锦市辽东湾第二小学

20.盘锦市辽河口实验学校

21.盘锦市辽河口第一小学

22.盘锦市辽河口第二小学

 

 第二部分 盘锦教育局2019年度部门预算公开报表

 

 

公开01表:2019年度部门收入支出预算总表

公开02表:2019年度部门收入预算表

公开03表:2019年度部门支出预算表

公开04表: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预算表

公开05表: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预算表

公开06表: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表

公开07表:2019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预算表

公开08表: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 “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公开09表:2019年度综合预算项目支出表

公开10表:2019年度项目支出预算绩效目标情况表

 

第三部分  盘锦市教育局2019年度部门预算相关情况说明

 

一、2019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总体说明

根据《关于批复2019年市本级部门综合预算的通知》(盘财预发〔2019〕6号)要求:

1.收入预算52647.3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52568.34万元,非税收入79万元。

2.支出预算52647.34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30347.09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9234.35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300.9万元,债务利息及费用100万元,资本性支出2665万元。

3.与2018年度预算比,收入(财政拨款收入)减少7761.26万元,下降12.9%;支出(财政拨款支出)减少7761.26万元,下降12.9%。原因是教育费附加等项目压减经费等原因造成本年度财政拨款支出预算减少。

二、“三公”经费预算安排使用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三公”经费预算支出19.3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0.8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18.5万元(全部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8.5万元)。

2019年度“三公”经费预算支出比2018年度增加9.8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同比增加0.8万元,主要是2019年市教育局(本级)及市教育事业发展服务中心按照公用经费2%安排的年初预算。公务用车运行费同比增加9万元,主要原因是盘锦市体育运动学校增加2台公务用车。

三、机关运行经费预算安排使用情况说明

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安排45.03万元,比2018年预算减少50.22万元,下降52.7%,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后,原履行行政职能的盘锦市高中等教育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已整合并入市教育事业发展服务中心。其中:办公费5万元、印刷费1万元、手续费0.1万元、邮电费3.5万元、差旅费2万元、工会经费3.19万元、会议费1万元、培训费1万元、福利费0.28万元、专用材料费0.5万元、咨询费0.5万元、劳务费0.5万元、委托业务费0.37万元、公务接待费0.35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万元,其他交通费用20.74万元。

四、政府采购安排情况说明

根据《关于批复2019年市本级部门综合预算的通知》(盘财预发〔2019〕6号),支出预算中政府采购预算1250万元。

分项目如下:

1.市直单位安全隐患整改、校舍维修、绿化及校园文化建设等1000万元;

2.公办幼儿园建设等50万元;

3.教育城域网及信息化建设等150万元;

4.理化生实验室、图书馆建设等50万元。

五、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8年12月31日,盘锦市教育局部门资产总额95144万元,其中,流动资产23731万元,固定资产60580万元。固定资产中共有车辆22辆(一般公务用车2辆,其他用车20辆),价值537万元。

六、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盘锦市教育局2019年应编制绩效目标的项目共47个,实际编制绩效目标的项目共47个,涉及资金19368.18万元,编制绩效目标的项目覆盖率(实际编制绩效目标的项目/应编制绩效目标的项目)为100%。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上级补助收入:指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性补助收入。

3.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4.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照规定上缴的收入。

6.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 “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7.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8.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9.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上缴上级支出:指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12.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3.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14.“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5.教育支出(类)教育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6.教育支出(类)教育管理事务(款)其他教育管理事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教育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

17.教育支出(类)普通教育(款)学前教育(项):反映各部门举办的学前教育支出。

18.教育支出(类)普通教育(款)小学教育(项):反映各部门举办的小学教育支出。

19.教育支出(类)普通教育(款)初中教育(项):反映各部门举办的初中教育支出。

20.教育支出(类)普通教育(款)高中教育(项):反映各部门举办的高级中学教育支出。

21.教育支出(类)职业教育(款)中专教育(项):反映各部门举办的各类中等专业学校的支出。

22.教育支出(类)职业教育(款)高等职业教育(项):反映经国家批准设立的高等职业大学、专科职业教育等方面的支出。

23.教育支出(类)广播电视教育(款)广播电视学校(项):反映各部门举办的各类中等专业学校的支出。

24.教育支出(类)特殊教育(款)特殊教育学校(项):反映各部门举办的聋哑学校的支出。

25.教育支出(类)进修及培训(款)教师进修(项):反映教师进修、师资培训支出。

26.教育支出(类)教育费附加安排的支出(款)其他教育费附加安排的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的教育费附加支出。

27.教育支出(类)其他教育支出(款)其他教育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教育方面的支出。

2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2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3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3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

32.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3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3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医疗卫生方面的支出。

35.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36.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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