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锦市教育局关于2019年市直中小学招生工作的通告
根据《盘锦市教育局转发辽宁省教育厅办公室所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9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盘教通〔2019〕24号)和《关于印发2019年盘锦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盘教通〔2019〕37号)要求,现将市教育局直属中小学招生工作通告如下:
一、小学招生
1.盘锦市辽东湾实验小学应招收2013年8月31日前出生的适龄儿童,如报名人数小于招生计划人数,最多可由8月31日延后至12月31日。民办小学招生入学年龄不得超过2013年12月31日。
2.公民办小学同步招生,报名时间于7月1日开始,其中采取面谈方式的民办小学面谈时间为7月4日-7月8日,招生工作于7月11日前完成,盘锦市辽东湾实验小学定于7月15日-7月16日进行补报,保证未被寄宿制小学录取的学区内学生报名入学。
二、初中招生
1.辽东湾实验小学、辽东湾第一小学、辽东湾第二小学的小学毕业生对口升入盘锦市辽东湾实验中学,剩余学位设定录取批次,用于接收辽东湾地区企业子女、盘锦市户籍的进城务工随迁子女、留守儿童和来盘就业、创业人员子女。
2.民办学校属九年一贯制学校的,初中招生应遵照对口直升的原则,学校招生计划优先满足本校小学毕业生的就学需求。
3.公民办初中同步招生,报名时间于7月1日开始,其中采取面谈方式的民办初中面谈时间为7月4日-7月8日,招生工作于7月11日前完成。盘锦市辽东湾实验中学定于7月15日-7月16日进行补报,保证未被其他寄宿制学校录取的辽东湾户籍学生报名入学。
三、工作要求
1.招生工作结束后,各学校要按照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实行阳光分班,合理排座,不得设置重点班、特长班、实验班、奥数班等,班与班之间学生数原则上相差不超过2人。
2.公民办中小学招生过程由市教育局联合各县区教育局进行联合督查,并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学生家长共同参与执行。
四、各市直中小学校招生工作电话
公办
盘锦市辽东湾实验小学:孙老师,杨老师
盘锦市辽东湾实验中学:0427-3406006
民办
盘锦市育才学校:0427-6755263
新兴逸夫中学:
盘锦光正实验学校:0427-2302888,0427-2302999
五、市教育局相关联系方式及信访接待地址
招生咨询电话:0427-2822440
监督举报电话:0427-2662086
信访接待地址:辽宁省盘锦市辽东湾新区行政办公中心B座5号楼523室
附件:2019年盘锦市市直中小学招生计划
盘锦市教育局
2019年6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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