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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锦市2020年直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计划

发布时间:2020-06-25 浏览次数:13186

各市直中小学:

根据《关于印发〈盘锦市2020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盘教通〔2020〕26号)要求,现将市教育局直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通知如下:

一、招生工作要求

(一)小学招生

1.盘锦市辽东湾实验小学、盘锦市育才学校小学部、盘锦光正实验学校小学部招收的小学一年级新生,出生日期为2014年12月31日前。

2.各小学招生人数不得大于招生计划。如报名人数大于学校招生计划,报名辽东湾实验小学的学生由市教育局统筹安排;报名盘锦市育才学校小学部、盘锦光正实验学校小学部(光正实验学校学前部的学生依据意愿对口直升)的学生实行随机派位录取,没有被录取的学生可重新选择公办学校报名,录取条件与未报名参加民办小学随机派位的学生一致。

(二)初中招生

1.盘锦市辽东湾实验中学(暨盘锦市魏书生中学)。

第一批次:辽东湾实验小学、辽东湾第一小学、辽东湾第二小学;

第二批次:具有辽东湾户籍、不动产证、居住证、辽东湾各大企业及务工随迁人员子女;

第三批次:盘锦市小学应届毕业生以及外市在盘进城务工随迁子女。

如报名人数不超过招生计划,全额录取;如超过招生计划,优先满足第一批次、第二批次录取,第三批次进行电脑随机派位。电脑派位未被录取的学生,8月22日以后由学生户籍所在地或实际居住地县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入学,如需由市教育局统筹安排的,依据意愿调剂至大洼区田庄台学校入学。录取通过的学生由平台发放学生入学通知。

2.盘锦市育才学校初中部、新兴逸夫中学。

第一批次:盘锦市育才学校小学部毕业生,依据学生意愿对口直升。

第二批次:盘锦市内应届小学毕业生以及符合户籍、住房、进城务工随迁子女报名条件之一的外省市小学应届毕业生。

如报报名人数不超过招生计划,全额录取,如超过招生计划,第二批次实行电脑随机派位,随机派位没有被录取的学生可重新选择公办学校报名,录取条件与未报名参加民办学校随机派位的学生一致。

3.盘锦光正实验学校初中部。

第一批次:盘锦光正实验学校小学部毕业生,依据学生意愿对口直升。

第二批次:盘锦市内应届小学毕业生以及符合户籍、住房、进城务工随迁子女报名条件之一的外省市小学应届毕业生。

如报报名人数不超过招生计划,全额录取,如超过招生计划,第二批次实行电脑随机派位,随机派位没有被录取的学生可重新选择公办学校报名,录取条件与未报名参加民办学校随机派位的学生一致。

(三)报名方式

7月1日-7月5日,报名市直各小学的家长和报名市直各初中的家长(学生毕业于盘锦市内各小学),可通过“盘锦市中小学招生入学信息服务平台”或通过【盘锦微教育】微信公众号->政策发布->2020招生入学报名)网上报名或到学校进行现场报名。毕业于外市的小学毕业生回(来)盘锦就读初中,家长需直接到学校进行报名,现场审核报名资格。符合报名条件的学生由市教育局录入基本信息。

(四)时间安排

按《盘锦市2020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要求执行。

(五)分班要求

招生工作结束后,各学校要按照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实行阳光分班,合理排座,不得设置重点班、特长班、实验班、奥数班等,班与班之间学生数原则上相差不超过2人。

(六)招生监管

公民办中小学招生过程由市教育局联合各县区教育局进行联合督查,并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学生家长共同参与执行。

二、各市直中小学校招生工作电话

公办学校

盘锦市辽东湾实验小学:孙老师,杨老师

盘锦市辽东湾实验中学:

0427-3406006

民办学校

盘锦市育才学校:

小学部,0427-3259996

初中部,0427-6755263

新兴逸夫中学:

盘锦光正实验学校:

0427-2302888,2302999

三、市教育局相关联系方式及信访接待地址

招生咨询电话:0427-2822440

监督举报电话:0427-2662086

信访接待地址:辽宁省盘锦市辽东湾新区行政办公中心B座5号楼523室

附件:2020年盘锦市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计划

盘锦市教育局

2020年6月24日

信息来源:基础教育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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