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top_img.png

关于对2020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安排的公告(一)

发布时间:2020-07-06 浏览次数:207

根据2020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日程安排,现对下一阶段招生入学工作公告如下:

1.7月1日-5日

(1)学生家长注册帐号,添加学生信息,并选择就读学校;此阶段家长可进行填报、删除、提交操作,对于提交后发现填报信息有误的,在学校未初审前,家长可进行撤回操作。

(2)各中小学核实报名本校的学生是否进行“提交”操作,未进行“提交”操作的及时通知家长。如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提交”操作,视为放弃报名。

(3)各小学履行本校控辍保学职责,查询本校毕业生填报情况,对于未在平台进行提交报名初中学校的学生,进行核实督促。

2.7月6日-10日

(1)“撤回提交”功能关闭;

(2)7月6日,家长可继续注册帐号,添加并完善学生信息,选择报名学校;

(3)7月7日起,报名截止,包括监护人注册、学生添加、删除、提交等功能全部关闭。各中小学和主管教育局根据报名本校的学生信息进行真实性审查。

(4)对于通过主管教育局真实性审查的初中学校,录取方式如为对口升学,完成对口升入本校小学毕业生的录取。其中报名民办初中的小学毕业生,如没有被录取,不影响原有对口升学资格。

3.对于在规定时间内未完成注册以及未提交学生填报信息的家长,可关注平台通知,市教育局将另行公布补报方式及时间。


盘锦市教育局
2020年7月4日
编辑:教育装备科
信息来源:基础教育科
foot_img_01.png

主办单位:盘锦市教育局 版权所有:盘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网站地图]

网站标识码:2111000018 ICP备案序号:辽ICP备2022012106号-1 辽公网安备21112302000038号

联系电话:0427-2825769

foot_img_02.p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