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八届政协三次会议《关于统一校车监管平台,加强校车管理的提案》(第97号)答复
刘三强、李洪林委员:
你们提出的《关于统一校车监管平台,加强校车管理的提案》收悉,首先感谢您对教育的关心,关于统一校车监管平台,加强校车管理的提案,我们诚恳地接受。现将我们已开展的工作和即将采取的措施向您汇报:
一、我市校车的现状
盘锦市共有学校、幼儿园469所,在校学生总数180490人。县区农村中小学现有学生数约84000人,每天乘坐校车学生数15348人。校车总数361台,其中兴隆台区22台、双台子区14台、盘山县180台、大洼区145台。校车运营涉及3区1县2经济区30余个乡镇、街道,运行路线总计350条,总里程2750公里,单程路线最远距离20公里。2012年5月,由市、县(区)两级政府按1比1的比例投资7400余万元,购置了330辆国家标准新校车,而后,结合县区实际,陆续购置了新校车,较好地解决了农村中小学生上下学难、运力不足和超载超员等问题。
二、校车管理的几项措施
1.层层落实责任,明确职责。市教育局成立了校车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对校车运营安全进行监督与管理。学校与校车服务单位、校车驾驶员、随车照管教师、学生家长分别签订的《安全管理》《安全驾驶》《安全照管》《家长交接》等责任书。每个学校都建立了校车管理制度,建立了校车一车一档的档案,每辆校车按时参加车辆年审,加大车辆安全检查力度,认真做好每天的校车安全检查,校车公司负责校车的日常维修、检查及定期检修、及时维修更换校车的设施设备,驾驶员每次出车前和回来后都做了安全检查,做到小问题不放过,检查不合格不上路。随车照管员负责乘车学生与班主任和家长的交接、上下车护导、维护车内秩序工作、记好校车日记。
2.从源头抓起,严格校车准入机制。为了保障校车安全运行,各县区教育部门对已经取得校车标牌的非标准化校车,逐渐引入退出机制,分阶段、分批次更换为符合国家标准设计和制造的专用校车。
3.规范校车制度和档案建设。全市校车严格执行市教育局的“3+6”制度,即校车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校车服务方案、校车监管工作实施方案、乘车学生交接管理制度、签订校车责任书制度、校车驾驶人资格审查制度、校车经营许可制度、校车一车一档制度和校车安全管理制度。规范校车档案管理,包括校车基本情况;校车安全检测、保养、维护资料;校车保险资料。校车行驶证、许可证等资料;校车运行线路、违章记录资料;校车驾驶人和照管教师档案;乘车学生登记表、校车日志、点名簿、“三互小组”组织表;校车安全应急预案等方面内容。
4.严格校车日常管理。全面落实“6个固定”(车辆、人员、时间、座位、路线、站点);做好两个交接,即班主任或引导员与照管员的对接,照管员与家长的对接,照管员负责填写交接记录;每辆校车成立“三互小组”,学生间互相帮助、监督、管理,照管员与司机间互相监督,司机和照管员负责护导、管理学生,学生监督司机和照管员。
5.校车的维护和保养。建立与校车服务提供者定期约谈制度,督促校车服务者利用寒暑假对校车进行彻底检修,平时做好安全维护和保养工作,健全车内逃生锤、急救箱、提示标语和灭火器等安全设施设备。
6.加强校园及周边的交通治理。各学校大门口由属地公安机关设置了视频监控装置;公安部门实现了门前“三见”(警察、警灯、警车);交通和住建部门在学校门前两侧50—200米道路上设置减速带、人行横道和警示标志,在交通流量大的学校门前道路安装了限速和交通信号灯;各校在大门口设置了隔离栏、隔离墩、升降柱等硬质防冲撞设施;学校为校车规划合理的停车位,并设置停车止档,确保师生出入安全。
7.对学生和家长进行安全教育。对乘坐校车学生进行安全教育,教育学生文明乘坐校车,在校车上不推搡、不打闹,系好安全带,听从护导教师的安排,不携带危险品上车,在车内不做危险动作。每学期初以致家长一封信等形式对学生和家长进行交通安全宣传教育,班主任经常以微信的形式提醒教育,增强他们的交通安全意识,教育学生文明乘车,教育学生坚决拒绝乘坐非法违规运营车辆,及时举报校车违法违规行为。
8.强化督导检查。建立健全了校车联席会议制度,教育部门认真履行发放校车许可、校车驾驶资格许可审批和校车管理职责;校车安全管理有关成员单位合理规划了校车行驶路线,管理、养护道路和交通设施,在危险路段设置安全防护设施、限速标志、警告标牌,改善校车通行条件,消除安全隐患;教育部门经常联系交警,综治等相关部门查处非法运营车辆接送学生上下学行为;联合交警、交通部门严厉查处校车违规违法行为和不文明的驾驶行为,不定期进行酒驾抽测;每辆校车安装的4个网络监控摄像头,分别采集车前、车门、司机、学生的信息,随时监控校车运行信息和司机的驾驶状态,现在校车不存在“超载、超速、酒驾”等违法、违规行为。
9.积极开展校车护导和“回头看”工作。每个学校都成立了青年教师护导队,在学生上、放学时段在校门口值班,负责上、放学的学生秩序及安全,各校乘坐校车的学生均在校内上下车,有效防止了意外发生;为防止校车内落下孩子,发生意外,早晚在校车停运半小时内,学校安排专人检查并做好记录,检查记录要求有检查人签字并把检查照片上传教育局安全办,防止车内落下孩子。
10.加强应急管理。针对校车可能发生的事故,制定可操作性强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明确应急疏散的六个步骤和校车处置的四个环节,定期组织应急演练(每学期两次),以提高应急反应能力和自救能力。经常性召开校车管理安全工作会议,提醒校车公司和学校加强校车管理和隐患排查,在夏季和冬季等恶劣多发天气多发季节,针对夏季多雨多雾、路面湿滑和冬季多霜多雪、路面湿滑等不同特点,市教育局分别给校车公司和学校下发加强校车管理的通知,要求他们针对不同季节对校车司机提出不同的要求,确保校车平安运行。
三、落实提案中建议
1.统一监管平台方面。市教育局于2018年已统一过全市监控平台,由辽宁省奥星公司提供的视频监控系统,目前,由于市教育局所属校车全部下放给县区教育部门,2019年以后,没有在统一建设平台,但全市各县区教育部门都有自己的监控平台,2020年,市教育部门针对目前校车的监控情况做了具体调研,县区教育部门可以把平台信息移交给市教育局,市教育局根据工作实际,计划年内联合有条件的第三方公司和网络运营公司开展平台建设工作。
2.统一技术标准。按照国家公安部、交通部、教育部、安全总局规定,为从事运送学生的车辆安装符合标准的4G视频北斗定位产品,目前,全市361台校车符合安装监控的技术标准。
教育部门将继续认真做好全市校车安全和管理工作。
最后,再次感谢你们对我市中小学生的关心和支持,欢迎继续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盘锦市教育局
2020年5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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