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盘锦市双台子区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盘锦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的通知》(盘人社发〔2013〕17号)和《关于做好2021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有关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发〔2021〕27号)有关规定,现将2021年盘锦市双台子区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工作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40名,具体招聘计划与岗位详见《2021年盘锦市双台子区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岗位信息表》(以下简称《岗位信息表》)。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享有公民政治权利。
2.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热爱教育事业,自愿履行人民教师的义务,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及身体条件、心理素质。
3.年龄要求在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即1991年7月至2003年7期间出生)。
4.报考人员的学历(学位)必须为国家认可的学历(学位)。国外或地区留学所取得的学历学位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后才可报名。
5.招聘岗位具体资格条件(详见《岗位信息表》附件1)。
6.受疫情影响,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可持在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笔试合格成绩报名应聘。严格“持证上岗”,所有拟聘人员在办理聘用手续前须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
7.不得报考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2)在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纪行为的人员。
(3)在读全日制研究生、在编教师以及“辽宁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暂未纳入编制的教师;
(4)有失信行为被法院纳入失信人员名单的。
(5)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人员。
(6)考生不得报考录用后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考岗位。
三、招聘工作步骤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1年7月5日—7月9日(上午9:00—11:00,下午1:30—5:00)
2.报名方式:现场报名,同时进行资格审查。初审合格人员缴纳报名费50元(现金支付,收据与准考证同时发放)。
3.现场提供材料(原件审核后当场返还,复印件上交不予返回):
(1)《盘锦市双台子区2021年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报名登记表》(自行下载,一份)。
(2)二代身份证(含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和带照片的户籍证明)正反面复印件。
(3)一寸同底版近期免冠正面彩色照片3张。
(4)教师资格证(含中国教师资格网打印教师资格证全网页截图)、学历证书及学位证书(含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打印带二维码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等岗位要求的证书原件、复印件各一份。
(5)国外或地区留学所取得的学历学位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4.开考比例:每名考生限报一个岗位。计划招聘人数原则上与岗位有效报名人数需达到1:1.5及以上比例方能开考,达不到该比例的岗位,调整或取消岗位计划。如调整或取消岗位计划,由招考部门通知考生。报考已取消岗位的考生,可以在规定时间内报考其他符合招聘条件未被取消的岗位。未按规定时间改报的,视为放弃报考。
5.报名实行诚信承诺制。考生报名时,要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弄虚作假的或与招考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的,一律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6.报名地点:盘锦市双台子区人力资源市场一楼大厅(盘锦市双台子区双兴北路401号、市骨科医院对面)。
7.注意事项:报考人员必须遵守疫情防控规定,按照国家、省、市、区疫情防控的有关规定执行,需全程佩戴口罩,提供“通信行程卡”绿码,配合工作人员测温后进入。进入室内保持一米安全距离。
(二)资格审查
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将严格按照公告及岗位资格条件对考生报名资格进行审查确认。主要审查报名者提供的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以及招聘信息中所涉及的证明材料。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一经发现考生不符合报考岗位要求或弄虚作假的,随时取消考生考试和聘用资格。笔试成绩公布后,将对进入面试范围人选人员进行资格复审。
(三)笔试
考生按照准考证规定的笔试地点和具体要求,携带准考证、本人身份证参加考试(领取准考证时间关注双台子区人民政府官网)。
1.笔试时间:7月17日9:00—11:00。
2.笔试地点:盘锦市双台子区第一中学。
3.笔试内容:专业课、教育理论、心理健康教育。
专业课:高中阶段本学科理论知识,满分60分。
教育理论:教育学、心理学、教育相关法律法规、心理健康教育,满分40分。全部为选择题。
(四)面试
1.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招聘计划人数1:2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未达到规定面试比例的岗位,由领导小组会议研究确定是否开考。面试前,因应聘人员自愿放弃、资格审查不合格或弄虚作假的被取消面试资格及其他原因出现岗位空缺的,将进行依次递补。报考同一岗位末位入围者成绩并列的,均可进入面试环节。
2.面试满分为100分,主要考察考生的所报学科必需的基本技能,60分为及格线,不及格者无录取资格。报考体育、音乐、美术学科教师岗位的考生,均在面试环节增加专业技能测试。
面试要求详见面试公告。
(五)考试总成绩的计算
笔试、面试成绩按1:1比例记入考生总成绩(保留两位小数)。笔试、面试总成绩均在双台子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布。
(六)体检和考察
1.体检:根据报考同岗位人员的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招聘岗位计划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选。总成绩并列者,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2.考察:考察由教育行政部门及用人单位负责,主要对拟聘人员思想政治、道德品质以及有无违法违纪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核,考察采取函调方式进行。
3.因体检或政审不合格、自动放弃出现空缺岗位,按该岗位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并及时予以公示。
(七)公示与聘用
拟聘用人员信息在双台子区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新聘用教师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考核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考核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招聘的教师5年内不得提出调动申请。根据考生岗位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选择学校。
四、纪律与监督
公开招聘教师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纪律,秉公办事,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的监督。报考人员有弄虚作假、违纪违规行为的,一经发现,均取消其考试或应聘资格,并将有关情况通报有关单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其他事项
1.本次招聘严格按照国家、省、市、区关于疫情防控的有关规定执行。
2.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考生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3.本次招聘相关信息将在盘锦市双台子区人民政府网站实时发布,应聘人员自报名至拟聘用人员公示期间,应确保报名时所填报的通讯工具畅通,并及时关注相关网站的公告信息,因考生个人原因未能参加笔试、资格审查、面试、体检、办理有关手续等招聘环节的,视为放弃应聘资格。
4.本公告由双台子区教育局负责解释,其他未尽事宜按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咨询电话:0427-2360436(报名期间咨询电话为0427—3366501)
监督电话:0427-2360425
附件:
主办单位:盘锦市教育局 版权所有:盘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网站地图]
网站标识码:2111000018 ICP备案序号:辽ICP备2022012106号-1 辽公网安备21112302000038号
联系电话:0427-28257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