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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义务教育学校小学阶段管理水平督导评估工作全面完成

发布时间:2021-07-12 浏览次数:584


为提升义务教育学校管理水平,加快推进教育现代化,落实市教育局和市政府教育督导室重点工作任务,根据《关于开展2021年盘锦市义务教育学校(小学)管理水平督导评估的通知》(盘政教督室〔2021〕3号)的安排,各县区政府教育督导室根据辖区学校自评情况,开展县区督评,并将县区综合督导评估报告和评估结果报送市政府教育督导室。市政府教育督导室组建市级复评小组于6月15日至6月25日对各县区进行义务教育学校(小学)管理水平市级复评,7月7日对辽东湾实验小学进行学校管理水平督导评估。


督导采取听取校长汇报、查看材料、听课、师生座谈及问卷、现场反馈等方式进行,对抽检学校保障学生平等权益、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引领教师专业进步、提升教育教学水平、营造和谐美丽环境、建设现代学校制度情况进行督导评估。


评估后,各县区将依据督导组反馈意见,落实《标准》中的要求,认真组织辖区学校针对存在问题进行整改,全面改进和加强义务教育学校管理工作,促进学校规范办学、科学管理。


信息来源:市政府督导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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