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top_img.png

2021年盘锦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公开招聘教师考试笔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书

发布时间:2021-07-15 浏览次数:181

为保障广大考生和考务人员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现对本次笔试考试提出下列具体防疫要求:

1.参加本次笔试的所有考生须遵守疫情防控各项要求,如有异常情况,须主动向盘锦市教育局报告(0427-2824058)。感染者的密切接触者、次密接考生或近2周有流行病学史(到过中高风险地区),需提供72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方能参加考试。

2.考生须持身份证、准考证、查验“辽事通健康码”、测温正常后方可进入考点,并在工作人员引导下快速、直接到达考场,防止任何形式的聚集。持“红码”“黄码”、体温异常或有重点地区行程轨迹而无相关有效检测报告者不能进入考点(为确保考生有充足时间转码及做相关检测,请到社区、乡镇或相关检查卡点进行健康码扫码,并按流程自行查验本人行程轨迹)。

3.考生应认真做好个人防护,普通考场考生进入考点及非考试时间一律佩戴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但考试时间是否佩戴口罩不做要求,考生可以佩戴口罩参加考试,但不得妨碍身份识别和验证。在考试过程中如发生考生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咽痛等症状的,按规定受控转移至临时隔离室,经现场医务人员测查,采取“安排至特殊考场”或“转送至定点医疗机构排查”等处置措施,考生须全力配合。

4.考试结束后,考生在工作人员引导下,有序退离考场。

5.考生刻意隐瞒接触史、旅居史、故意谎报病情或拒不执行疫情防控措施的,将严肃追究其法律责任,因故不能参加此次考试的考生,作缺考处理。


盘锦市教育局

2021年7月15日

信息来源:局人事科
foot_img_01.png

主办单位:盘锦市教育局 版权所有:盘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网站地图]

网站标识码:2111000018 ICP备案序号:辽ICP备2022012106号-1 辽公网安备21112302000038号

联系电话:0427-2825769

foot_img_02.p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