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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盘锦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公开招聘教师考试资格进入审查人员名单

发布时间:2021-07-19 浏览次数:97

下列人员为2021年盘锦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公开招聘教师按笔试成绩排名进入资格审查阶段考生,请考生认真阅读《资格审查具体要求》(详见附件),并依此操作执行。

资格审查结束后,将公布参加面试人员名单。

监督举报电话:0427-2824058,2662086。



资格审查具体要求

一、时间:2021年7月20日

上午 9:00-11:30

二、地点:盘锦市经济技术学校  致远楼  608室

(请考生走南门,进门前进行登记)

三、具体要求

需考生本人持如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要求使用A4纸,原件当场审核后返还,复印件上交)各1份到以上地点进行现场审查。逾期不进行资格审查,视为弃权,并立即按照排名依次递补。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按下列顺序排列装订。

1.报名登记表。报名系统根据考生填报的信息自动生成登记表(即《 2021年盘锦市教育系统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考生自行打印。

2.二代居民身份证(身份证复印正反面)。

3.报到证或人事代理合同或劳动合同等相关手续。

4.教师资格证及网上确认件(中国教师资格网验证并打印教师资格证查询的全网页截图)。

(1)已通过教师资格审查、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须持认定机构开具认定通过的证明(即已完成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所有程序,在2021年8月底前可取得教师资格证书),证明材料需写明资格种类,任教学科,证书号码等。

(2)已通过教师资格证考试尚待进行教师资格认定的考生,需提供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笔试成绩、普通话证书,并提交2021年8月可取得教师资格证书承诺书(详见附件)。

5.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学历证书网上确认件(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打印带二维码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符合条件的海外院校毕业生应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认证书》的原件,研究生须一同提供本科阶段学历、学位证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6.招聘岗位要求为普通高校全日制师范类专业的考生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毕业证或报到证已注明“师范”字样的考生无需提供):在校期间必修的教育学、心理学成绩单及毕业实习成绩单复印件并加盖档案管理部门档案专用章,硕士研究生需一同提供本科阶段上述材料。

7.如报考岗位注明其他要求的,请考生一并准备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进行现场审查。

进入校园请配合工作人员要求做好疫情防控常规检查。

咨询电话:0427-2824058。


盘锦市教育局

2021年7月19日


附件:教师资格证承诺书

信息来源:局人事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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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0427-28257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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