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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3-11岁儿童接种新冠病毒疫苗致全市儿童家长的一封信

发布时间:2021-11-04 浏览次数:168

尊敬的各位家长朋友:

新冠病毒肺炎疫情发生以来,全市师生及家长积极履行健康第一责任人责任,主动配合各类防疫措施,守护了自身健康和校园平安,在此,感谢您一直以来对校园疫情防控工作的充分理解和支持!

当前,国内散发病例和聚集性疫情时有发生,疫情形势严峻复杂。有序开展新冠疫苗接种,是构建人群免疫屏障,防控新冠肺炎疫情最经济、最有效的干预措施,接种疫苗不仅是个人的事,也关乎家庭幸福、学校安全和社会稳定。

根据国家、省、市疫情防控指挥部有关新冠疫苗接种工作统一部署,我市教育部门和卫健部门将集中组织开展3-11岁无禁忌症儿童接种工作。为切实守护广大在校(园)学生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加快建立全民免疫屏障,请家长朋友们正确认识新冠疫苗接种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主动了解新冠疫苗接种科普知识,积极引导和鼓励孩子接种新冠疫苗。请在接种前加强和孩子沟通,树立孩子们接种信心,避免不良诱导或暗示,防止发生心因性反应。按学校安排或就近选择接种点尽早完成接种。

同时,请各位家长朋友在陪同孩子进行疫苗接种时,注意以下事项:

1.疫苗接种坚持“知情、同意、自愿、免费”的原则,做到应接尽接。

2.3-11岁儿童接种疫苗时务必由监护人现场全程陪同,要出示儿童预防接种证及身份证(或户口本),要如实将未成年人健康状况告知接种医务人员,充分认知接种疫苗的风险,并由监护人签订知情同意书后再进行接种。现场陪同学生的监护人如未完成新冠疫苗全程接种和加强免疫,也可与儿童同时接种疫苗,助力全市疫苗接种工作。

3.接种前避免儿童空腹、劳累,提醒儿童当天穿宽松的衣服方便接种;接种后要在现场留观30分钟,确认没有异常方可离开接种点,如有不适,要及时告知医生;回家后家长应注意观察儿童状况,饮食以清淡为主,避免过度运动和劳累,注意休息,儿童如出现不良健康状况,要及时就医,并向接种单位报告。

4.有新冠疫苗接种禁忌症的学生,需向学校及托幼机构提供医院出具的新冠疫苗接种禁忌证明。有发热或接种其他疫苗不满14天等暂缓接种情况的学生,在病愈和间隔满14天后要及时到指定接种点进行接种。

5.根据当前疫情防控形势,接种疫苗时做好个人防护(戴口罩、1米线);建议属地接种,师生、家长非必要不出盘。

接种新冠疫苗,建设健康校园,需要孩子们再助“一臂之力”,请您和孩子共同参与,尽快完成疫苗接种,携手共筑免疫长城!



盘锦市教育局

2021年11月3日

信息来源:法规安全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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