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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河石油职业技术学院2022年定向招聘教师公告

发布时间:2021-12-21 浏览次数:153

根据《辽宁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辽人发〔2007〕1号)、《转发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辽人社发〔2011〕9号)、《盘锦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盘人社发〔2013〕17号)等文件规定,结合盘锦市政府与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辽河石油勘探局签订的《劳务协议》,遵照“合法合规、学院所需、教师自愿”原则,面向辽河油田培训中心定向招聘教职员2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符合招聘条件的辽河油田培训中心正式员工均可报名应聘。

二、招聘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自觉遵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三)报名人员年龄需在18周岁及以上(2003年12月21日及以前出生)、55周岁及以下(1966年12月21日及以后出生);

(四)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详见《辽河石油职业技术学院2022年定向招聘教职员计划信息表》(附件1-1)。

(六)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应聘:曾因犯罪受过各类刑事处罚,有违法、违纪行为尚未查清或正在接受审查的,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患传染病未治愈或有过精神病史的,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不具备《教师职业道德规范》要求的人员,在职人员现单位不同意报考,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人员,均不得报考。

三、招聘工作步骤

(一)发布招聘信息

公开发布定向招聘教职员岗位信息。招聘人员岗位信息将在盘锦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s://rsj.panjin.gov.cn/)、盘锦市教育局网站(https://jyj.panjin.gov.cn/)、辽河油田培训中心官网(内部网站)发布。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21年12月22日8:30—12月24日16:00。

2.报名方式及地点:凡具备条件并有意者,在做好疫情防控的前提下,在规定期限内到盘锦机关印务有限公司西侧辽油职院恢复办学筹备组办公点502室进行现场报名。

应聘者可登陆盘锦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盘锦市教育局网站下载报名登记表,打印《辽河石油职业技术学院2022年定向招聘教职员工报名登记表》(附件1-2)。

报名实行诚信承诺制度,报名者填报的信息应真实有效,如发现材料虚假者随时取消其考试或应聘资格。每名应聘者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4.提供材料

(1)个人简历;

(2)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含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和带照片的户籍证明)正反面;

(3)学历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学信网查询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辽河油田培训中心出具相关证明文件);符合海外院校毕业生提供教育部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4)教师资格证、专业技术证书等其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岗位要求是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的,需提供加盖所在支部公章的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证明(时限为3个月内)。

(6)应聘者需填好《辽河石油职业技术学院2022年定向招聘教职员报名登记表》(附件1-2)(报名时打印上交,此表由应聘者本人签字)和《辽河石油职业技术学院2022年定向招聘教职员报名信息汇总表》(附件1-3)。

注:以上材料(1)-(5),要求原件清晰扫描并按照顺序标注好,每页只能显示一个材料(例如:1.个人简历;2.身份证正反面;3.本科学历证;4.本科学位证……),报名时携带电子扫描件,与(6)一并提交,核对后原件返还。

(三)资格审查

辽河石油职业技术学院将严格按照招聘公告及岗位资格条件,对应聘者报名资格进行审查确认。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一经发现应聘者不符合报考岗位要求或弄虚作假的,随时取消应聘者面试考核和应聘资格。

(四)开考比例

本次招聘考试不限制开考比例。

(五)考试

考试采取面试考核的方式。

面试考核内容注重职业素质与能力,应知应会的专业知识和岗位所需的必备知识,满分100分。面试考核采用说课(需准备课件)、答辩的方式,时间为说课8分钟,答辩5分钟,说课内容为所申报岗位专业主干课程中的一门课程而非其中一章或一节的内容。

面试考核成绩按照由高到低的顺序排序,成绩保留两位小数(四舍五入),合格分数线为60分。按招聘岗位职数确定拟聘用人员,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不予聘用。因拟聘用人员放弃该岗位出现的岗位空缺,不再进行递补。

面试时间:2021年12月26日

面试地点:辽河石油职业技术学院行政办公楼,单位地址:辽宁省盘锦市盘山县甜水镇孙家村。

(六)体检

根据应聘人员的面试考核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面试考核成绩并列者,采取面试考核加试的方式确定参加体检人员。

体检项目及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以及国家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体检由辽河石油职业技术学院统一组织在具有公务员考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体检经验的三级甲等医院进行。应聘者对体检结论有疑问要求复检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的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辽河石油职业技术学院和市教育局提出。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复检将在应聘者提出申请的7个工作日内安排。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及复检费用均自理。体检合格者确定为拟考察人员。因体检不合格、放弃体检或体检合格后放弃进入考察环节而出现的岗位空缺,不再进行递补。

(七)考察

辽河石油职业技术学院对拟考察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等情况进行实地调查了解,并对被考察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察中发现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将结论及依据明确告知被考察人员。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因考察不合格、放弃考察或考察合格后放弃进入公示与聘用环节而出现的岗位空缺,不再进行递补。

(八)公示与聘用

拟聘用人员确定后,在盘锦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s://rsj.panjin.gov.cn/)、盘锦市教育局网站(https://jyj.panjin.gov.cn/)和辽河油田培训中心官网(内部网站)向社会公示,同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九)违约处罚

被聘用者必须与辽河石油职业技术学院签订聘用合同,服务期为五年。如若服务期限未满,主动要求解除合同方需按每年壹万元人民币的标准支付违约金(上级政策性改变或人力不可抗拒因素除外)。

四、纪律与监督

本次定向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纪律,秉公办事,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的监督。报考者有弄虚作假、违纪违规行为的,一经发现,均取消其考试或聘用资格,并将有关情况通报其所在学校或单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具体事宜依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五、应聘人员须知

1.本次招聘严格按照国家、省、市关于疫情防控的有关规定进行,具体要求见(附件1-4)、(附件1-5)。

2.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3.本次招聘相关信息将在根据学院实际情况及时通知,请应聘人员保持通讯畅通,并及时关注相关网站信息。

4.在招聘期间,应聘者如不按规定参加资格审查、面试考核、体检、办理有关手续等,视为自动弃权。

5.应聘者弄虚作假,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以及在考试考核过程中作弊的,一经发现,取消应聘资格,如果已经聘用的,解除聘用关系。

六、其他未尽事宜按有关文件执行。

报名咨询电话:

纪律监督电话:

电话咨询时间:2021年12月22日8:30—12月24日16:00(工作日);

具体时间如下:上午8:30—11:30,下午1:30—4:00 。


附件1-1:辽河石油职业技术学院2022年定向招聘教职员计划信息表.xls

附件1-2:辽河石油职业技术学院2022年定向招聘报名登记表.xls

附件1-3:辽河石油职业技术学院2022年定向招聘教职员报名信息汇总表.xlsx

附件1-4:疫情防控相关要求.docx

附件1-5:辽河石油职业技术学院2022年定向招聘教师个人健康情况承诺书.docx

信息来源:局人事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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