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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盘锦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和盘锦高级技工学校公开招聘教师考试资格进入审查人员名单

发布时间:2022-07-19 浏览次数:191

下列人员为2022年盘锦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和盘锦高级技工学校公开招聘教师按笔试成绩排名进入资格审查阶段考生,请考生认真阅读《资格审查具体要求》(详见附件),并依此操作执行。

资格审查结束后,将公布参加面试人员名单。

监督举报电话:0427-2824058,2662086。

资格审查具体要求

一、时间:2022年7月21日

上午9:00-11:30

二、地点:盘锦市经济技术学校

风采楼二楼

(请考生走经校南门,进门前需登记)

三、具体要求

需考生本人持如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要求使用A4纸,原件当场审核后返还,复印件上交)各1份到以上地点进行现场审查。逾期不进行资格审查,视为弃权,并立即按照排名依次递补。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按下列顺序排列装订。

1.报名登记表。报名系统根据考生填报的信息自动生成登记表(即《 2022年盘锦市教育系统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考生自行打印。

2.二代居民身份证(身份证复印正反面)。

3.报到证或人事代理合同。有工作单位的报考人员需提供解聘或辞职相关手续。

4.教师资格证及网上确认件(中国教师资格网验证并打印教师资格证查询的全网页截图)。

(1)对于在2021年及2022年中小学(含幼儿园、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考试中受疫情影响考生(2021年及2022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NTCE)笔试成绩单或面试成绩单“受疫情影响”栏标注为“是”),可提供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成绩单或面试成绩单。

(2)受疫情影响暂未完成教师资格认定的考生,可提供有效期内相应学科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

5.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学历网上确认件(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打印带二维码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符合条件的海外院校毕业生应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认证书》的原件。研究生须一同提供本科阶段学历、学位证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6.如报考岗位注明其他要求的,请考生一并准备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进行现场审查。

四、疫情防控要求

考生在楼门有序排队,规范佩戴口罩,保持1米以上间隔距离,提供“辽事通”健康码(绿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绿码、无异常),有域外行程的考生需提供72小时核酸阴性证明,体温正常(低于37.3℃)且无咳嗽等呼吸道异常症状者,方可进入。请考生提前做好入场要件核验准备,自觉遵守秩序,配合考试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查。


盘锦市教育局

2022年7月19日



信息来源:局人事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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