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锦市教育局(本级)2023年度预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盘锦市教育局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盘锦市教育局(本级)2023年度预算报表
一、2023年度收入预算总表
二、2023年度支出预算总表
三、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四、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五、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六、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七、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八、2023年度综合预算项目支出表
九、部门(单位) 整体绩效目标表
十、 2023年度部门预算项目(政策)绩效目标表
第三部分 盘锦市教育局(本级)2023年度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预算的总体情况说明
二、“三公”经费预算安排使用情况说明
三、机关运行经费预算安排使用情况说明
四、政府采购安排情况说明
五、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六、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盘锦市教育局概况
一、主要职责
盘锦市教育局、中共盘锦市委教育工作委员会贯彻落实党中央、辽宁省委关于教育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教育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教育改革与发展方针、政策和规划,落实国家和省、市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拟订全市教育改革与发展规划,起草有关地方性法规和市政府规章草案并监督实施。
(2)指导全市教育系统内的党的建设、精神文明建设、思想政治工作、稳定工作、干部教育工作和群团工作。按分工负责市属学校领导班子建设,管理或协助管理市属校级领导干部和后备干部。负责系统内学校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组织落实。协调督促落实市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决定事项、工作部署和要求。
(3)负责深化全市教育领域综合改革和各级各类教育的统筹规划和协调管理,指导全市各级各类学校的教育教学改革,组织、协调开展教育体系国际化的日常工作,负责全市教育基本信息的统计、分析和发布。
(4)负责全市的教师管理工作,统筹规划和指导教育系统人才队伍建设,组织实施各级各类教师资格标准。
(5)负责管理本部门教育经费,监测全市教育经费的筹措和使用情况。按有关规定管理国外对我市的教育援助、教育贷款。参与拟订筹措教育经费、教育拨款、教育基建投资的政策,负责统计全市教育经费投入情况。
(6)负责推进全市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统筹管理基础教育教材,指导全市学前教育、普通高中教育和特殊教育工作,实行学校标准化建设,大力促进教育公平,健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体系,制定基础教育教学指导文件,组织审定基础教育地方课程教材,推进学前教育、特殊教育改革发展,实施素质教育。
(7)拟订语言文字工作的地方政策,编制全市语言文字工作规划,负责组织协调监督检查汉语和少数民族语言文字的规范化和标准化工作,指导推广普通话工作和普通话师资培训工作。负责市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日常工作。
(8)统筹管理和指导少数民族教育工作,协调对少数民族地区的教育援助。
(9)指导全市中、高等职业教育的发展与改革,负责全市职业教育的统筹规划、综合协调和宏观管理,落实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发展政策和教学指导文件,负责管理高等教育,指导继续教育,承担深化市属职业院校管理体制改革的责任,负责审核职业院校的专业设置;负责毕业生离校前就业指导和服务工作。
(10)负责统筹管理各类教育资源,为经济社会发展培养各类人才;负责教育系统人才工作,研究制定教育人才开发、培养的规划和措施。
(11)指导全市教育督导工作,开展教育评估监测,承担市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日常工作。
(12)指导全市各级各类学校的思想政治工作、德育工作、美育工作、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工作、劳动教育工作,国防教育工作和学校安全工作。
(13)指导高校科学研究,承担国家和地方重大科研项目攻关等科技计划实施工作,推进全市教育信息化工作,协调指导高校参与国家和地方创新体系建设。
(14)负责推进落实我市义务教育阶段招生考试制度改革。统筹管理全市各类高、中等学历教育的招生考试、学籍管理工作,拟定普通高中及中等教育招生计划,指导高等学校开展大学生就业创业工作。
(15)统筹管理全市教育方面的中外交流合作办学、教育系统引进国外的智力的管理,组织协调开展汉语国际推广工作。
(16)完成市委、市政府、市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根据本部门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如下:
办公室(安全科)、党群工作科(市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秘书组秘书科)、基础教育科(市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办公室)、高等教育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科(人事科)、市政府教育督导室办公室(重点工作统推办公室)、计划财务审计科(行政审批办公室)。
第二部分 盘锦市教育局(本级)2023年度预算公开表
(该部分内容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盘锦市教育局(本级)2023年度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预算的总体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2023年盘锦市教育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其中:
(一)收入预算748.66万元,包括:
1.财政拨款收入748.66万元;
2.无非税收入;
3.无上级补助收入;
4.无下级上解收入;
5.无其他收入。
(二)支出预算748.66万元,包括:
1.基本支出529.78万元;
2.项目支出218.88万元。
无政府购买服务支出。
2023年预算同2022年比较,增加27.14万元,上升3.76%;增加变化的主要原因是普调工资后,基本支出人员较上年变动。
二、“三公”经费预算安排使用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三公”经费预算支出安排5.40万元,与2022年度预算相比持平。其中:
1.无因公出国(境)费。
2.公务接待费0.40万元,与2022年度相比持平。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5.00万元,与2022年度相比持平。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无增减变化(其中:无公务用车购置费;公务用车运行费5.00万元)。
三、机关运行经费预算安排使用情况说明
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安排57.07万元,比2022年预算增加2.86万元,增加5.28%,主要原因是人员较上年增加3人。机关运行经费主要包括:办公费7.49万元、印刷费0.20万元、手续费0.64万元、邮电费4.00万元、差旅费2.00万元、劳务费1.20万元、委托业务费0.30万元、工会经费4.85万元、福利费0.84元。
四、政府采购安排情况说明
2023年未安排政府采购预算。
五、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2年12月31日,盘锦市教育局资产总额573.84万元,其中,流动资产342.90万元,固定资产230.94万元。固定资产中共有车辆2辆(一般公务用车1辆,其他用车1辆),价值10.81万元。
六、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盘锦市教育局2023年应编制绩效目标的项目共4个,实际编制绩效目标的项目共4个,涉及资金218.88万元,编制绩效目标的项目覆盖率(实际编制绩效目标的项目/应编制绩效目标的项目)为100%。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上级补助收入:指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性补助收入。
3.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4.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照规定上缴的收入。
6.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 “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7.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按照预算管理要求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收支差额的金额。
8.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9.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上缴上级支出:指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12.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3.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14.“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5.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16.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7.教育支出(类)教育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8.教育支出(类)教育管理事务(款)其他教育管理事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用于教育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
19.教育支出(类)普通教育(款)学前教育(项):反映各部门举办的学前教育支出。
20.教育支出(类)普通教育(款)小学教育(项):反映各部门举办的小学教育支出。
21.教育支出(类)普通教育(款)初中教育(项):反映各部门举办的初中教育支出。
22.教育支出(类)普通教育(款)高中教育(项):反映各部门举办的高级中学教育支出。
23.教育支出(类)职业教育(款)中专教育(项):反映各部门举办的各类中等专业学校的支出。
24.教育支出(类)职业教育(款)高等职业教育(项):反映经国家批准设立的高等职业大学、专科职业教育等方面的支出。
25.教育支出(类)职业教育(款)其他职业教育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职业教育方面的支出。
2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2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反映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2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2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3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反映按规定用于烈士和牺牲、病故人员家属的一次性和定期抚恤金以及丧葬补助费。
3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伤残抚恤(项):反映按规定用于伤残人员的抚恤金和按规定开支的各种伤残补助费。
32.卫生健康支出(类)公共卫生(款)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反映重大疾病、重大传染病预防控制等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支出。
33.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34.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35.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36.其他支出(类)彩票公益金安排的支出(款)用于体育事业的彩票公益金支出(项):反映用于体育事业的彩票公益金支出。
主办单位:盘锦市教育局 版权所有:盘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网站地图]
网站标识码:2111000018 ICP备案序号:辽ICP备2022012106号-1 辽公网安备21112302000038号
联系电话:0427-28257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