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盘锦市四星级幼儿园评估结果公示
根据《辽宁省教育厅、辽宁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印发<辽宁省幼儿园评估定级标准>的通知》(辽教发〔2013〕234号)要求,依据《辽宁省幼儿园评估定级标准》,通过幼儿园自评、各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初评、市级评估定级小组评定,拟评定兴隆台区美的城幼儿园、兴隆台区紫润茗都幼儿园、兴隆台区蓝天东方幼儿园、双台子区跨世纪幼儿园、双台子区鹏搏·凯蒂优童幼稚园、大洼区剑桥智星礼仪幼儿园等6所幼儿园为“盘锦市四星级幼儿园”,现予以公示。
本公示发布后,社会各界人士如有不同意见,请在2021年7月19日前以电话、信函、亲访等形式向市教育局反映。反映问题要实事求是,电话和信函应署真实姓名。信访的有效时间以发信时的当地邮戳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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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锦市教育局
2021年7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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