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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锦市2023年上半年教师资格证书和认定申请表发放通知

发布时间:2023-07-25 浏览次数:172

盘锦市2023年上半年通过认定的教师资格证书和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定于727日(周四)900--1630发放。

领取方式为现场领取,可委托代领。请申请人或委托人到认定所在地及时领取。

一、领取地址(即认定所在地):

1.盘锦市教育局:盘锦市经济技术学校风采楼一楼;

2.盘山县教育局:盘山县教育局三楼档案室;

3.双台子区教育局:盘锦市双台子区新府大街10-2号双台子区行政审批服务中心125号窗口;

4.兴隆台区教育局:兴隆台区教育局(辽河油田基础教育管理中心)迎宾路4510室;

5.大洼区教育局:盘锦市大洼区教育局3311室。

二、领取手续:

1.本人领取手续:现场出具本人身份证原件。

2.委托代领手续:须现场出具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和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书样式如下:(委托书手写、打印均可,签字处必须手写)


信息来源:局人事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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