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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教师资格证补发换发和《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遗失补办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9-21 浏览次数:466

教师资格证补发换发流程

一、补办范围

中小学教师资格证书原发证机关为盘锦市教育局或盘锦市各县(区)教育局。

二、需提交纸质材料

1.个人向原发证机关提出补办教师资格证书的书面申请;

2.本人档案中存放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或《教师资格过渡认定申请表》复印件一份,加盖档案管理部门公章,一份;

3.《教师资格证书补发换发申请表》(网上自行下载)填写完整,一式两份,手写签字;

4.近期正面小二寸白底彩色免冠证件照片一张;

5.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身份证号码、姓名等信息变更的,需发证机构或户籍管理机构出具证明),复印件上写申请人联系电话;

6.申请教师资格证时,提供的学历证书原件、复印件各一份;

7.申请教师资格证时,提供的普通话证书原件、复印件各一份。

三、申请人于10月24日至26日将以上材料提交至原发证机关(盘锦市教育局或盘锦市各县区教育局)。

四、领取时间

同当年批次教师资格认定取证时间,详见取证公告。


《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遗失补办流程

一、补办范围

《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的原发证机关为盘锦市教育局或盘锦市各县(区)教育局。

二、需提交纸质材料

1.《〈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遗失情况登记表》(网上自行下载),申请人承诺一栏须亲笔签名,申请人档案保管机构经办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一式两份;

2.《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补)》(网上自行下载),申请人在承诺书上亲笔签名,一式两份;

3.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复印件各一份;

4.申请教师资格证时,提供的学历证书原件、复印件各一份;

5.申请教师资格证时,提供的普通话证书原件、复印件各一份;

6.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各一份(身份证号码、姓名等信息变更的,需发证机构或户籍管理机构出具证明),复印件上写申请人联系电话。

7.同版近期正面小二寸白底彩色免冠证件照片两张。

三、申请人于10月24日至26日将以上材料提交至原发证机关(盘锦市教育局或各县市区教育局)。

四、领取时间

同当年批次教师资格认定取证时间,详见取证公告。


盘锦市教育局

2023年9月20日

信息来源:局人事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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