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top_img.png

盘锦市义务教育学校管理水平督导评估标准 (2022公办中、小学版本)

发布时间:2023-09-27 浏览次数:145

说明:

1.所有的扣分,都是本指标权重扣完为止。

2.督导评估结果认定督导评估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优秀学校约占30%,合格学校约占60%,基本合格学校约占10%。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予以降档或确定为不合格:年度评估分值600分以下学校领导班子严重违纪违法教师严重违反师德师风学校严重违反“双减”政策以考试方式招生违规择校以各种名义办重点班、重点校,发生重大安全稳定责任事故的

独立学校:义务教育学校评估标准(2022版).doc

信息来源:局督导办
foot_img_01.png

主办单位:盘锦市教育局 版权所有:盘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网站地图]

网站标识码:2111000018 ICP备案序号:辽ICP备2022012106号-1 辽公网安备21112302000038号

联系电话:0427-2825769

foot_img_02.p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