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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构建产教融合发展新格局 服务全面振兴新突破

教育部简报〔2024〕第3期

辽宁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聚焦“一体两翼”(一体,即探索省域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新模式;两翼,即市域产教联合体和行业产教融合共同体)、振兴发展、内涵建设三个重点,着力构建产教融合发展新格局,以教育高质量发展服务推动全面振兴新突破。

聚焦“一体两翼”,推动产教协同实现新突破。一是强化规划设计和整体统筹。落实部省战略合作协议任务要求,研制实施方案,坚持部省同题共答、同向发力,构建具有辽宁特色的省域现代职业教育体系。二是筹建国家工业母机行业产教融合共同体。跨区域联合行业组织、学校、科研机构、上下游企业等,重点围绕工业母机高端主机产品、数控系统、功能部件及关键共性技术开展人才、技术对接,首批对接人才、技术需求102项。三是服务辽宁“老字号”“原字号”“新字号”产业结构调整和大国重器建设。组建石油化工、机器人、船舶、航空等10个行业产教融合共同体,依托国家、省级产业园区组建20个市域产教联合体。健全实体化运作机制,建立厅领导包保制度,深入园区、企业调研;搭建职业教育产教协同对接服务平台,建立对接台账,推动人才供给、技术创新等产教需求精准匹配;组织共同体对接项目签约,召开工作推进会,推动校企实质对接。截至目前,已有581家院校、企业加入共同体,校企共建专业、课程、教材,联合开展技术攻关等2500余项。

聚焦全面振兴,推动服务发展实现新突破。一是服务“人才强国”战略,积极探索“卓越工匠”辽宁实践。启动实施“兴辽未来工匠”培育工程,省教育厅会同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等部门印发《辽宁省“兴辽未来工匠”培育工程实施方案》,明确建设培育基地、创新选拔机制、改革培养模式、打造师资团队、探索评价机制等任务。遴选27个培育基地,探索校企双元育人新模式。采用“资格推荐+文化考试+技能考核”遴选方式,首批录取“匠苗”136名。发布“兴辽未来工匠”人才培养方案编制指南,“一匠一案”开展学情分析,明确培养目标及规格。通过以师带徒、工匠传承、送教到岗、多方拜师等方式,修素养、厚基础、强技术、锻绝活,为辽宁全面振兴实现新突破储备一批大国工匠、能工巧匠。二是服务“乡村振兴”战略,创新建设乡村振兴学院。依托县级职教中心,组织高职院校与县域重点企业共建15个乡村振兴学院,开展五年一贯制学历教育和高素质农民培训。通过市域定向招生、县域定向就业、产教资源精准对接,为县域经济培养“留得住、用得上、下得去”的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不断提高职业教育服务乡村振兴的能力与水平。三是服务“一带一路”倡议,推动“职教出海”。成功举办首届“一带一路”国际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研讨会,来自17个国家各界代表300余人参会。中国、柬埔寨、德国等13个国家社会组织共同发起并签署《沈阳协议》,共同探索构建实质等效的高等职业教育国际认证体系,促进职业技术技能人才在不同国家、地区之间的流动和认可。坚持“教随产出、校企同行”,在俄罗斯、加纳、老挝等14个国家建设15个海外职业教育产业学院——“墨子工坊”。精准对接“走出去”企业的本土化技术技能人才需求,服务企业国际产能合作、推动共建“一带一路”高质量发展。

聚焦内涵建设,推动改革创新实现新突破。一是重塑职业教育教学形态。提升技术技能人才培养适应性,立足区域产业发展实际,创建职业教育专业能力图谱,开发应用场景,修订培养方案、重构课程体系、重组教学内容、实施过程性评价、生成能力“画像”,启动94个图谱建设及应用。二是实施混合所有制办学改革。省教育厅会同省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印发《关于推进职业院校混合所有制办学的指导意见》,并制定《职业院校举办混合所有制二级学院实施细则(试行)》,明确混合所有制办学的设立程序、办学形式、治理结构、支持政策。鼓励“先行先试”,按照“成熟一个、批复一个”的原则,首批启动4个混合所有制二级学院试点建设,并在园区、企业建设10个开放型区域产教融合实践中心。指导有关院校按照“公办高校、混合体制、民营机制”办学思路和“党委领导、董事会决策、院长负责”治理结构进行管理。省教育厅会同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等部门印发《“金融+财政+土地+信用”组合式产教融合激励政策》,从强化金融扶持、落实财政税收优惠政策、完善土地保障政策、健全信用激励和考核评价机制等方面进一步激发企业参与职业教育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三是加强数字职教建设。制定数据基座实施标准,研发并部署全省职业院校数据基座、校级驾驶舱建设,完成6所职业院校数据部署和数据对接工作。建成省级职教大数据平台,从院校、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课程、实习实训、就业、社会服务等方面对全省职业教育发展进行动态监控和数据分析,实现对全省职业教育人才培养工作统一的管理和服务,为职业教育管理决策提供数据支撑。

信息来源:教育部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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