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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九届人大三次会议《关于切实减轻中小学负担营造良好教育环境的建议》(第34号)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4-09-03 浏览次数:45

于秀杰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切实减轻中小学负担营造良好教育环境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工作进展情况

1.近年来,教师减负问题始终是各级党委政府及有关行政主管部门高度关注的重要问题。多次印发相关通知,如《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关于解决形式主义突出问题为基层减负的通知》、《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减轻中小学教师负担进一步营造教育教学良好环境的若干意见》(厅字〔2019〕54号)及教育部等九部门《关于印发中小学生减负措施的通知》等。我市在近年印发《关于减轻教师负担和规范进校园活动 进一步营造教育教学良好环境的实施意见》(盘教发〔2020〕15号)、《关于进一步规范中小学“进校园”活动的通知》(盘教通〔2022〕72号)等一系列文件,对教师减负工作作出了明确的部署和安排。

2.按照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小学校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办法》的通知(国教督办〔2013〕2号)要求,责任督学基本职责规定:对学校依法依规办学进行监督。对学校管理和教育教学进行指导。受理、核实相关举报和投诉。发现问题并督促学校整改。向教育督导部门报告情况,并向政府有关部门提出意见。因此,建议中小学校将摊派清单问题反馈给该校责任督学,由责任督学向教育督导部门报告情况,并向政府有关部门提出意见。

3.2024年,市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将“落实教师减负情况、规范各类活动进校园情况”自今年起纳入对县区政府履行教育职责督导评价工作内容,并将对发现的问题进行及时整改。

4.教育部党组指出,深化主题教育成效,坚持从政治上看教育;从民心上抓教育;从规律上办教育。教育规律即教育科学研究,没有教育科研的科学管理就没有教育科研的高质量发展,没有教育科研的高质量发展就没有教育的高质量发展。科学施教是提高教育教学的质量的必由之路。教育科研管理的作用是让教育科研更科学。主要体现在控制每名教师的课题数量;做课题必须有研究基础(即相关的校级课题研究);课题逐级申报;盘锦市教育科研课题呈现科学的“金字塔结构”。教师职称评审是评价专业技术人才的主要方式,指按照评审标准和程序,对专业技术人才品德、能力、业绩和贡献的评议和认定。即是对教师职业的认可,也可通过职称评审提高教师待遇,形成良性的导向,教师的教育科研工作也是教师职称评审工作的基础条件。

5.2024年市教育局第11次党组会议专题研究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专项工作。一是规范社会事务进校园情况。市教育局根据《关于减轻教师负担和规范进校园活动进一步营造教育教学良好环境的实施意见》,“谁主管、谁负责”为原则,统筹安排各类进校园活动,对各级党政机关、群团组织面向中小学生(幼儿园)和教师开展的各类进校园活动继续实行审批制度。经梳理“进校园”活动,未发现超范围活动。规范督查检查考核评比工作情况。二是对照省级层面督查检查内容,设置市级层面督查检查事项1项:“双减”工作,同比2023年减少75%,并严格按照相关项目内容和时间节点实施督查检查工作。三是加重教师负担情况。涉及教师的评比培训工作严格按照国家、省、市相关文件进行落实,非官方印发的各类教师评比培训活动,坚决不向县区教育局和教师培训学院(校)进行转发和落实。根据市委、市人社局梳理创建示范活动和评比达标表彰活动要求,正在对教育系统表彰活动进行重新梳理,拟对照省厅开展相关活动。

二、下一步措施

1.加强“进校园”活动审批。严控外部因素干扰学校教育教学,让老师真正回归到教育教学上来。

2.继续减轻教师负担。积极协调相关部门减少涉及学校的各类督查检查评比考核项目,严格规范借用中小学教师行为,切实避免安排中小学教师参加无关培训活动,杜绝无意义的培训和教研活动。

3.继续减少发文量。按规定做到可不发文的、没有实质内容的一律不发文,同时发文内容讲实际问题,言简意赅,提升发文质量。

最后衷心感谢您对盘锦教育的关注、关心和支持,希望您一如既往关心和关注我市的教育事业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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