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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锦市实验幼儿园2025年度部门预算

发布日期:2025-02-08 浏览次数:0次

盘锦市实验幼儿园2025年度部门预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预算公开管理文件

第二部分    盘锦市实验幼儿园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三部分    盘锦市实验幼儿园2025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    2025盘锦市实验幼儿园部门预算批复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收入预算总表

三、支出预算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财政拨款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支出功能分类预算表

十一、支出经济分类预算表(政府预算)

十二、支出经济分类预算表(部门预算)

十三、债务支出预算表

十四、政府采购支出预算表

十五、政府购买服务支出预算表

十六、部门(单位)整体绩效目标表

十七、部门预算项目(政策)绩效目标表

十八、部门管理专项资金预算表

第一部分  部门预算公开管理文件

关于印发《盘锦市财政预决算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的通知(盘财预〔2021253号)

《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印发财政预决算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的通知》(财办发〔2019]77号)印发实施以来,全市各级财政部门认真落实国家、省有关要求,我市财政预决算领域公开工作水平不断提升,为推动构建全面规范透明的预算制度,优化营商环境、加快法治政府、创新政府、廉洁政府和服务型政府建设提供了重要支撑。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意见》(国[2021]5号)和《财政部关于推进部门所属单位预算公开工作的指导意见》(财预〔2021]29号)等文件精神,进一步推动我市财政预决算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按照《盘锦市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关于印发盘锦市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盘政公领发[2020]1号)和《盘锦市财政预决算信息公开工作方案》(盘财预[2020]246号)有关部署,按照《辽宁省财政厅关于印发辽宁省财政预决算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的通知》,编制了我市《财政预决算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详见附件,以下简称“《标准目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标准目录》主要内容

(一)明确了财政预决算领域公开事项主要包括政府预算、政府决算、部门预算(含政府采购事项)、部门决算(含政府采购事项)四大类。

(二)规定了各公开事项的公开内容(要素)及要求、公开依据、公开时限、公开主体、公开渠道和载体、公开对象、公开方式和公开层级。

(三)在财政部2019年制定的标准化目录基础上,增加了部门所属单位预决算公开等内容。

二、具体工作要求

(一)各县区、经济区要高度重视财政预决算领域公开工作,认真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及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及国家和省关于财政预决算领域公开工作的有关规定,严格按照《标准目录》组织开展公开工作,切实提高本地区财政预决算领域公开工作的

规范化水平。

(二)各级财政部门要在本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领导下,组织开展本地区政府预决算公开工作,制定本地区预决算公开的规定,负责向社会公开政府预决算;指导和督促本级各预算部门及所属单位和下级财政部门预决算公开工作,向本级政府信息公开主管部门和上一级政府财政部门报告本地区预决算公开情况。各级预算部门在本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领导下,组织开展本部门及所属单位预决算公开工作,制定本部门预决算公开的规定,负责向社会公开本部门预决算(部门所属单位预决算由单位向社会公开),向本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和本级政府财政部门报告本部门及所属单位预决算公开情况。

(三)各县区、经济区财政部门、各预算部门及所属单位建有门户网站的,应当在门户网站公开预决算,并永久保留,其中当年预决算应当公开在网站醒目位置;没有门户网站的,应当采取措施在公开媒体公开预决算,并积极推动门户网站建设。各级财政部门应当在本级政府或财政部门门户网站设立预决算公开统一平台(或专栏),将政府预决算、部门预决算在平台(或专栏)集中公开。

(四)各县区、经济区要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依法依规公开预决算。鼓励公开时间适当提前,原则上在同一天集中公开。各级财政部门、各预算部门及所属单位应当建立健全预决算公开保密审查机制,严格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进行审查。其中,财政部门审查政府预决算中的涉密事项,预算部门及所属单位审查部门(单位)预决算中的涉密事项。对经预算部门及所属单位按保密审查机制确定的涉密内容,可按规定不予公开并由预算部门及所属单位负责。

(五)各县区、经济区财政部门要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约束,督促和指导本地区预算部门及所属单位切实增强公开主体意识,完善工作制度,规范工作流程,加强人员配置,确保公开情况全面、真实、完整、及时。要采取自查自纠和重点抽查相结合等方式,加强预决算公开情况监督检查,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要及时反馈给有关单位,督促立

行立改,并坚持举一反三,推动建立健全长效机制。

第二部分 盘锦市实验幼儿园概况

一、部门职责

为学前儿童提供保育和教育服务

二、机构设置

根据本单位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如下:

园长室、保教办公室、财务室、医务室、安全办公室

党建办公室

第三部分 盘锦市实验幼儿园2025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综合预算收支指标情况

(一)收入预算599.96万元,其中: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599.96万元;

2.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

4.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

5.单位资金收入0万元,其中: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6.上年结转结余0万元,其中上年财政专户管理资金超收收入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超收收入0万元单位资金超收收入0万元

(二)支出预算599.96万元,其中:

1.基本支出463.80万元

2.项目支出136.16万元。

在支出预算中债务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支出

0万元;政府购买服务支出0万元;纳入预算绩效管理的特定目标类和其他运转类项目共3,涉及资金136.16万元。

2025年预算收支比年增加62.36万元,增变化的主要原因为非税收入增加

二、部门管理专项资金情况

2025年,盘锦市实验幼儿园管理专项资金共3个,涉及资金136.16万元。其中:保安工资经费项目13.16万元;学前教育补助经费项目3万元;校园运转及教学经费项目120万元。

三、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2025盘锦市实验幼儿园无机关运行经费

四、政府采购情况

2025年盘锦市实验幼儿园无政府采购预算项目。

五、“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25年,盘锦市实验幼儿园无 “三公”经费预算

六、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盘锦市实验幼儿园2025购置车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

七、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盘锦市实验幼儿园2025年应编制单位整体绩效目标共1个,实际编制单位整体绩效目标共1个,编制单位整体绩效目标覆盖率100%。2025年应编制绩效目标的特定目标类和其他运转类项目共3个,实际编制绩效目标的特定目标类和其他运转类项目共3个,涉及资金136.16万元,编制特定目标类和其他运转类绩效目标的项目覆盖率为100%。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是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2.基本支出: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3.项目支出:指为完成特定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是指行政机关及参公单位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办公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5.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使用完毕,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6.“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为执行公务或开展业务活动需要合理开支的接待费用。

7.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8.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9.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事业运行(项):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10.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其他财政事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财政事务方面的支出。

1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12.上级补助收入:指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性补助收入。

13.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14.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1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照规定上缴的收入。

16.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 “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17.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按照预算管理要求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收支差额的金额。

18.上缴上级支出:指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19.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2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21.教育支出(类)普通教育(款)学前教育(项):反映各部门举办的学前教育支出。

2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2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24.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25.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盘锦市实验幼儿园2025年预算公开表

盘锦市实验幼儿园2025年度部门预算

发布日期:2025-02-08 浏览次数:0次

盘锦市实验幼儿园2025年度部门预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预算公开管理文件

第二部分    盘锦市实验幼儿园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三部分    盘锦市实验幼儿园2025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    2025盘锦市实验幼儿园部门预算批复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收入预算总表

三、支出预算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财政拨款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支出功能分类预算表

十一、支出经济分类预算表(政府预算)

十二、支出经济分类预算表(部门预算)

十三、债务支出预算表

十四、政府采购支出预算表

十五、政府购买服务支出预算表

十六、部门(单位)整体绩效目标表

十七、部门预算项目(政策)绩效目标表

十八、部门管理专项资金预算表

第一部分  部门预算公开管理文件

关于印发《盘锦市财政预决算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的通知(盘财预〔2021253号)

《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印发财政预决算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的通知》(财办发〔2019]77号)印发实施以来,全市各级财政部门认真落实国家、省有关要求,我市财政预决算领域公开工作水平不断提升,为推动构建全面规范透明的预算制度,优化营商环境、加快法治政府、创新政府、廉洁政府和服务型政府建设提供了重要支撑。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意见》(国[2021]5号)和《财政部关于推进部门所属单位预算公开工作的指导意见》(财预〔2021]29号)等文件精神,进一步推动我市财政预决算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按照《盘锦市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关于印发盘锦市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盘政公领发[2020]1号)和《盘锦市财政预决算信息公开工作方案》(盘财预[2020]246号)有关部署,按照《辽宁省财政厅关于印发辽宁省财政预决算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的通知》,编制了我市《财政预决算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详见附件,以下简称“《标准目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标准目录》主要内容

(一)明确了财政预决算领域公开事项主要包括政府预算、政府决算、部门预算(含政府采购事项)、部门决算(含政府采购事项)四大类。

(二)规定了各公开事项的公开内容(要素)及要求、公开依据、公开时限、公开主体、公开渠道和载体、公开对象、公开方式和公开层级。

(三)在财政部2019年制定的标准化目录基础上,增加了部门所属单位预决算公开等内容。

二、具体工作要求

(一)各县区、经济区要高度重视财政预决算领域公开工作,认真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及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及国家和省关于财政预决算领域公开工作的有关规定,严格按照《标准目录》组织开展公开工作,切实提高本地区财政预决算领域公开工作的

规范化水平。

(二)各级财政部门要在本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领导下,组织开展本地区政府预决算公开工作,制定本地区预决算公开的规定,负责向社会公开政府预决算;指导和督促本级各预算部门及所属单位和下级财政部门预决算公开工作,向本级政府信息公开主管部门和上一级政府财政部门报告本地区预决算公开情况。各级预算部门在本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领导下,组织开展本部门及所属单位预决算公开工作,制定本部门预决算公开的规定,负责向社会公开本部门预决算(部门所属单位预决算由单位向社会公开),向本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和本级政府财政部门报告本部门及所属单位预决算公开情况。

(三)各县区、经济区财政部门、各预算部门及所属单位建有门户网站的,应当在门户网站公开预决算,并永久保留,其中当年预决算应当公开在网站醒目位置;没有门户网站的,应当采取措施在公开媒体公开预决算,并积极推动门户网站建设。各级财政部门应当在本级政府或财政部门门户网站设立预决算公开统一平台(或专栏),将政府预决算、部门预决算在平台(或专栏)集中公开。

(四)各县区、经济区要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依法依规公开预决算。鼓励公开时间适当提前,原则上在同一天集中公开。各级财政部门、各预算部门及所属单位应当建立健全预决算公开保密审查机制,严格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进行审查。其中,财政部门审查政府预决算中的涉密事项,预算部门及所属单位审查部门(单位)预决算中的涉密事项。对经预算部门及所属单位按保密审查机制确定的涉密内容,可按规定不予公开并由预算部门及所属单位负责。

(五)各县区、经济区财政部门要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约束,督促和指导本地区预算部门及所属单位切实增强公开主体意识,完善工作制度,规范工作流程,加强人员配置,确保公开情况全面、真实、完整、及时。要采取自查自纠和重点抽查相结合等方式,加强预决算公开情况监督检查,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要及时反馈给有关单位,督促立

行立改,并坚持举一反三,推动建立健全长效机制。

第二部分 盘锦市实验幼儿园概况

一、部门职责

为学前儿童提供保育和教育服务

二、机构设置

根据本单位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如下:

园长室、保教办公室、财务室、医务室、安全办公室

党建办公室

第三部分 盘锦市实验幼儿园2025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综合预算收支指标情况

(一)收入预算599.96万元,其中: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599.96万元;

2.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

4.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

5.单位资金收入0万元,其中: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6.上年结转结余0万元,其中上年财政专户管理资金超收收入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超收收入0万元单位资金超收收入0万元

(二)支出预算599.96万元,其中:

1.基本支出463.80万元

2.项目支出136.16万元。

在支出预算中债务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支出

0万元;政府购买服务支出0万元;纳入预算绩效管理的特定目标类和其他运转类项目共3,涉及资金136.16万元。

2025年预算收支比年增加62.36万元,增变化的主要原因为非税收入增加

二、部门管理专项资金情况

2025年,盘锦市实验幼儿园管理专项资金共3个,涉及资金136.16万元。其中:保安工资经费项目13.16万元;学前教育补助经费项目3万元;校园运转及教学经费项目120万元。

三、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2025盘锦市实验幼儿园无机关运行经费

四、政府采购情况

2025年盘锦市实验幼儿园无政府采购预算项目。

五、“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25年,盘锦市实验幼儿园无 “三公”经费预算

六、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盘锦市实验幼儿园2025购置车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

七、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盘锦市实验幼儿园2025年应编制单位整体绩效目标共1个,实际编制单位整体绩效目标共1个,编制单位整体绩效目标覆盖率100%。2025年应编制绩效目标的特定目标类和其他运转类项目共3个,实际编制绩效目标的特定目标类和其他运转类项目共3个,涉及资金136.16万元,编制特定目标类和其他运转类绩效目标的项目覆盖率为100%。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是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2.基本支出: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3.项目支出:指为完成特定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是指行政机关及参公单位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办公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5.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使用完毕,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6.“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为执行公务或开展业务活动需要合理开支的接待费用。

7.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8.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9.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事业运行(项):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10.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其他财政事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财政事务方面的支出。

1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12.上级补助收入:指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性补助收入。

13.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14.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1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照规定上缴的收入。

16.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 “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17.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按照预算管理要求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收支差额的金额。

18.上缴上级支出:指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19.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2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21.教育支出(类)普通教育(款)学前教育(项):反映各部门举办的学前教育支出。

2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2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24.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25.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盘锦市实验幼儿园2025年预算公开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