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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锦市教育局(本级)2025年度预算

发布日期:2025-02-08 浏览次数:0次

盘锦市教育局(本级)2025年度预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预算公开管理文件

第二部分    盘锦市教育局(本级)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三部分    盘锦市教育局2025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    2025盘锦市教育局(本级)预算批复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收入预算总表

三、支出预算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财政拨款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支出功能分类预算表

十一、支出经济分类预算表(政府预算)

十二、支出经济分类预算表(部门预算)

十三、债务支出预算表

十四、政府采购支出预算表

十五、政府购买服务支出预算表

十六、部门(单位)整体绩效目标表

十七、部门预算项目(政策)绩效目标表

十八、部门管理专项资金预算表

第一部分  预算公开管理文件

1.《关于切实做好2025年市县预算公开工作的通知》(辽财预〔20251号)

2.《关于印发盘锦市财政预决算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的通知》(〔2021253号)

第二部分  盘锦市教育局概况

一、部门职责

盘锦市教育局、中共盘锦市委教育工作委员会贯彻落实党中央、辽宁省委关于教育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教育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教育改革与发展方针、政策和规划,落实国家和省、市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拟订全市教育改革与发展规划,起草有关地方性法规和市政府规章草案并监督实施。

(2)指导全市教育系统内的党的建设、精神文明建设、思想政治工作、稳定工作、干部教育工作和群团工作。按分工负责市属学校领导班子建设,管理或协助管理市属校级领导干部和后备干部。负责系统内学校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组织落实。协调督促落实市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决定事项、工作部署和要求。

(3)负责深化全市教育领域综合改革和各级各类教育的统筹规划和协调管理,指导全市各级各类学校的教育教学改革,组织、协调开展教育体系国际化的日常工作,负责全市教育基本信息的统计、分析和发布。

(4)负责全市的教师管理工作,统筹规划和指导教育系统人才队伍建设,组织实施各级各类教师资格标准。

(5)负责管理本部门教育经费,监测全市教育经费的筹措和使用情况。按有关规定管理国外对我市的教育援助、教育贷款。参与拟订筹措教育经费、教育拨款、教育基建投资的政策,负责统计全市教育经费投入情况。

(6)负责推进全市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统筹管理基础教育教材,指导全市学前教育、普通高中教育和特殊教育工作,实行学校标准化建设,大力促进教育公平,健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体系,制定基础教育教学指导文件,组织审定基础教育地方课程教材,推进学前教育、特殊教育改革发展,实施素质教育。

(7)拟订语言文字工作的地方政策,编制全市语言文字工作规划,负责组织协调监督检查汉语和少数民族语言文字的规范化和标准化工作,指导推广普通话工作和普通话师资培训工作。负责市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日常工作。

(8)统筹管理和指导少数民族教育工作,协调对少数民族地区的教育援助。

(9)指导全市中、高等职业教育的发展与改革,负责全市职业教育的统筹规划、综合协调和宏观管理,落实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发展政策和教学指导文件,负责管理高等教育,指导继续教育,承担深化市属职业院校管理体制改革的责任,负责审核职业院校的专业设置;负责毕业生离校前就业指导和服务工作。

(10)负责统筹管理各类教育资源,为经济社会发展培养各类人才;负责教育系统人才工作,研究制定教育人才开发、培养的规划和措施。

(11)指导全市教育督导工作,开展教育评估监测,承担市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日常工作。

(12)指导全市各级各类学校的思想政治工作、德育工作、美育工作、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工作、劳动教育工作,国防教育工作和学校安全工作。

(13)指导高校科学研究,承担国家和地方重大科研项目攻关等科技计划实施工作,推进全市教育信息化工作,协调指导高校参与国家和地方创新体系建设。

(14)负责推进落实我市义务教育阶段招生考试制度改革。统筹管理全市各类高、中等学历教育的招生考试、学籍管理工作,拟定普通高中及中等教育招生计划,指导高等学校开展大学生就业创业工作。

(15)统筹管理全市教育方面的中外交流合作办学、教育系统引进国外的智力的管理,组织协调开展汉语国际推广工作。

(16)完成市委、市政府、市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根据本部门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如下:

办公室(安全科)、党群工作科(市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秘书组秘书科)、基础教育科(市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办公室)、高等教育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科(人事科)、市政府教育督导室办公室(重点工作统推办公室)、计划财务审计科(行政审批办公室)、校外教育培训监管科等。

第三部分 盘锦市教育局(本级)2025年预算情况说明

一、综合预算收支指标情况

(一)收入预算1002.22万元,其中: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002.22万元;

2.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

4.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

5.单位资金收入0万元,其中: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6.上年结转结余0万元,其中上年财政专户管理资金超收收入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超收收入0万元单位资金超收收入0万元

(二)支出预算1002.22万元,其中:

1.基本支出526.91万元

2.项目支出475.31万元。

在支出预算中债务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支出

0万元;政府购买服务支出0万元;纳入预算绩效管理的特定目标类和其他运转类项目共0,涉及资金0万元。

2025年预算收支比年增加228.56万元,增减变化的主要原因为民办学校生均经费列入预算

二、部门管理专项资金情况

2025年,盘锦市教育局(本级)管理专项资金共0个,涉及资金0万元。

三、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2025盘锦市教育局(本级)机关运行经费预算为27.41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5.46万元,印刷费0.2万元,手续费0.06万元,邮电费4万元,差旅费4万元,公务接待费0.34万元,工会经费4.85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5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4万元

四、政府采购情况

2025年盘锦市教育局(本级)安排政府采购预算0万元,具体为货物0万元,服务0万元,工程0万元;预留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份额0万元,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0万元。

五、“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25年,盘锦市教育局(本级)财政拨款预算安排的 “三公”经费预算为4.84万元,比年减少0.05万元,下降1.02%。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

2.公务接待费0.34万元,比年减少0.05万元,下降12.82%。主要原因为预计接待次数减少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4.5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4.5万元,比一致

财政拨款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单位:万元

项目

金额

(2024)

2025

合计

4.95

4.84

1.因公出国(境)费

2.公务接待费

0.39

0.34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4.50

4.50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

       公务用车运行费

4.50

4.50

六、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盘锦市教育局(本级)2025年年初预算购置车辆0台,金额0万元,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0台。

七、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盘锦市教育局(本级)2025年应编制部门(单位)整体绩效目标共6个,实际编制部门(单位)整体绩效目标共6个,编制部门(单位)整体绩效目标覆盖率(实际编制绩效目标的数量/应编制绩效目标的数量)为100%。2025年应编制绩效目标的特定目标类和其他运转类项目共6个,实际编制绩效目标的特定目标类和其他运转类项目共6个,涉及资金475.31万元,编制特定目标类和其他运转类绩效目标的项目覆盖率(实际编制绩效目标的数量/应编制绩效目标的数量)为100%。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是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2.基本支出: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3.项目支出:指为完成特定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是指行政机关及参公单位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办公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5.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使用完毕,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6.“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为执行公务或开展业务活动需要合理开支的接待费用。

7.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8.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9.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事业运行(项):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10.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其他财政事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财政事务方面的支出。


盘锦市教育局(本级)预算批复表

盘锦市教育局(本级)2025年度预算

发布日期:2025-02-08 浏览次数:0次

盘锦市教育局(本级)2025年度预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预算公开管理文件

第二部分    盘锦市教育局(本级)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三部分    盘锦市教育局2025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    2025盘锦市教育局(本级)预算批复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收入预算总表

三、支出预算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财政拨款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支出功能分类预算表

十一、支出经济分类预算表(政府预算)

十二、支出经济分类预算表(部门预算)

十三、债务支出预算表

十四、政府采购支出预算表

十五、政府购买服务支出预算表

十六、部门(单位)整体绩效目标表

十七、部门预算项目(政策)绩效目标表

十八、部门管理专项资金预算表

第一部分  预算公开管理文件

1.《关于切实做好2025年市县预算公开工作的通知》(辽财预〔20251号)

2.《关于印发盘锦市财政预决算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的通知》(〔2021253号)

第二部分  盘锦市教育局概况

一、部门职责

盘锦市教育局、中共盘锦市委教育工作委员会贯彻落实党中央、辽宁省委关于教育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教育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教育改革与发展方针、政策和规划,落实国家和省、市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拟订全市教育改革与发展规划,起草有关地方性法规和市政府规章草案并监督实施。

(2)指导全市教育系统内的党的建设、精神文明建设、思想政治工作、稳定工作、干部教育工作和群团工作。按分工负责市属学校领导班子建设,管理或协助管理市属校级领导干部和后备干部。负责系统内学校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组织落实。协调督促落实市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决定事项、工作部署和要求。

(3)负责深化全市教育领域综合改革和各级各类教育的统筹规划和协调管理,指导全市各级各类学校的教育教学改革,组织、协调开展教育体系国际化的日常工作,负责全市教育基本信息的统计、分析和发布。

(4)负责全市的教师管理工作,统筹规划和指导教育系统人才队伍建设,组织实施各级各类教师资格标准。

(5)负责管理本部门教育经费,监测全市教育经费的筹措和使用情况。按有关规定管理国外对我市的教育援助、教育贷款。参与拟订筹措教育经费、教育拨款、教育基建投资的政策,负责统计全市教育经费投入情况。

(6)负责推进全市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统筹管理基础教育教材,指导全市学前教育、普通高中教育和特殊教育工作,实行学校标准化建设,大力促进教育公平,健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体系,制定基础教育教学指导文件,组织审定基础教育地方课程教材,推进学前教育、特殊教育改革发展,实施素质教育。

(7)拟订语言文字工作的地方政策,编制全市语言文字工作规划,负责组织协调监督检查汉语和少数民族语言文字的规范化和标准化工作,指导推广普通话工作和普通话师资培训工作。负责市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日常工作。

(8)统筹管理和指导少数民族教育工作,协调对少数民族地区的教育援助。

(9)指导全市中、高等职业教育的发展与改革,负责全市职业教育的统筹规划、综合协调和宏观管理,落实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发展政策和教学指导文件,负责管理高等教育,指导继续教育,承担深化市属职业院校管理体制改革的责任,负责审核职业院校的专业设置;负责毕业生离校前就业指导和服务工作。

(10)负责统筹管理各类教育资源,为经济社会发展培养各类人才;负责教育系统人才工作,研究制定教育人才开发、培养的规划和措施。

(11)指导全市教育督导工作,开展教育评估监测,承担市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日常工作。

(12)指导全市各级各类学校的思想政治工作、德育工作、美育工作、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工作、劳动教育工作,国防教育工作和学校安全工作。

(13)指导高校科学研究,承担国家和地方重大科研项目攻关等科技计划实施工作,推进全市教育信息化工作,协调指导高校参与国家和地方创新体系建设。

(14)负责推进落实我市义务教育阶段招生考试制度改革。统筹管理全市各类高、中等学历教育的招生考试、学籍管理工作,拟定普通高中及中等教育招生计划,指导高等学校开展大学生就业创业工作。

(15)统筹管理全市教育方面的中外交流合作办学、教育系统引进国外的智力的管理,组织协调开展汉语国际推广工作。

(16)完成市委、市政府、市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根据本部门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如下:

办公室(安全科)、党群工作科(市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秘书组秘书科)、基础教育科(市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办公室)、高等教育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科(人事科)、市政府教育督导室办公室(重点工作统推办公室)、计划财务审计科(行政审批办公室)、校外教育培训监管科等。

第三部分 盘锦市教育局(本级)2025年预算情况说明

一、综合预算收支指标情况

(一)收入预算1002.22万元,其中: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002.22万元;

2.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

4.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

5.单位资金收入0万元,其中: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6.上年结转结余0万元,其中上年财政专户管理资金超收收入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超收收入0万元单位资金超收收入0万元

(二)支出预算1002.22万元,其中:

1.基本支出526.91万元

2.项目支出475.31万元。

在支出预算中债务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支出

0万元;政府购买服务支出0万元;纳入预算绩效管理的特定目标类和其他运转类项目共0,涉及资金0万元。

2025年预算收支比年增加228.56万元,增减变化的主要原因为民办学校生均经费列入预算

二、部门管理专项资金情况

2025年,盘锦市教育局(本级)管理专项资金共0个,涉及资金0万元。

三、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2025盘锦市教育局(本级)机关运行经费预算为27.41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5.46万元,印刷费0.2万元,手续费0.06万元,邮电费4万元,差旅费4万元,公务接待费0.34万元,工会经费4.85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5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4万元

四、政府采购情况

2025年盘锦市教育局(本级)安排政府采购预算0万元,具体为货物0万元,服务0万元,工程0万元;预留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份额0万元,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0万元。

五、“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25年,盘锦市教育局(本级)财政拨款预算安排的 “三公”经费预算为4.84万元,比年减少0.05万元,下降1.02%。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

2.公务接待费0.34万元,比年减少0.05万元,下降12.82%。主要原因为预计接待次数减少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4.5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4.5万元,比一致

财政拨款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单位:万元

项目

金额

(2024)

2025

合计

4.95

4.84

1.因公出国(境)费

2.公务接待费

0.39

0.34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4.50

4.50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

       公务用车运行费

4.50

4.50

六、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盘锦市教育局(本级)2025年年初预算购置车辆0台,金额0万元,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0台。

七、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盘锦市教育局(本级)2025年应编制部门(单位)整体绩效目标共6个,实际编制部门(单位)整体绩效目标共6个,编制部门(单位)整体绩效目标覆盖率(实际编制绩效目标的数量/应编制绩效目标的数量)为100%。2025年应编制绩效目标的特定目标类和其他运转类项目共6个,实际编制绩效目标的特定目标类和其他运转类项目共6个,涉及资金475.31万元,编制特定目标类和其他运转类绩效目标的项目覆盖率(实际编制绩效目标的数量/应编制绩效目标的数量)为100%。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是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2.基本支出: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3.项目支出:指为完成特定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是指行政机关及参公单位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办公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5.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使用完毕,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6.“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为执行公务或开展业务活动需要合理开支的接待费用。

7.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8.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9.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事业运行(项):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10.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其他财政事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财政事务方面的支出。


盘锦市教育局(本级)预算批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