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填报全省市、县两级政府教育督导机构及有关情况统计表的函(辽政教督室办〔2015〕8号)
各市及绥中、昌图县政府教育督导室:
现将《2015年教育督导机构设置及有关情况统计报表》(见附表)印发给你们,请于11月20日前将统计报表(电子版)报至省政府教育督导室办公室。
联系人:刘新杰;电话、传真:024-86896424;电子信箱:lnsjyddt@126.com。
辽宁省政府教育督导室办公室
2015年1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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