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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盘锦市教育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征求意见的公告

市教育局草拟了《盘锦市教育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此次公开征求意见时间为2016年1月11日至2016年1月25日,意见请发送至电子邮箱pjjyjgkzqyj@163.com。

感谢您的参与和支持!

 

盘锦市教育局

2016年1月11日


 

盘锦市教育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征求意见稿


根据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及盘锦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结合《盘锦市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1-2020年)》要求,为高标准建设小康社会,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进一步推动“向海发展、全面转型、以港强市”重大战略落实,建设更具实力活力和竞争力的滨海新盘锦,制定本规划。

一、“十二五”期间盘锦市教育事业发展回顾

(一)“十二五”期间盘锦市教育事业取得的成绩

“十二五”期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经过教育系统以及全社会的共同努力,全市各级各类教育跨越式发展,取得了突破性成果。教育质量不断提升,已构建完整的国民教育体系并日益完善。

1.学前教育快速发展。到2014年,所有乡镇完成了一镇一所公办中心幼儿园建设,初步构建起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在全省率先完成了第一期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目前,全市共有幼儿园396所,其中,星级幼儿园81所。在园幼儿近3万人。全市学前三年毛入园率为88.2%,高于全省平均水平。

2.义务教育基本实现了均衡发展。全市有12所初中,18所小学被评为省级课程改革示范学校。有70所学校基本达到省定标准化学校的标准。盘山县和大洼县顺利通过国家均衡发展示范县(区)评估验收,在全省率先进入国家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县行列。魏书生中学暨辽东湾实验中学和辽东湾实验小学正式独立办学,继续发挥盘锦教育在全国的辐射和引领作用。辽河口生态经济区教育攻坚计划顺利完成,教育资源整合成效显著。义务教育巩固率逐年提高,2015年达到99%,小学和初中阶段毛入学率超过100%,初中阶段升学率提高到98%。

3.高中教育优质特色发展。盘锦市高中、辽油一高中双双进入全省八所向清华、北大校长实名制推荐资格学校,影响力不断增强。辽东湾实验高中暨省实验中学辽东湾分校坚持“高标准、创一流”的工作目标,实现了跨越式发展。大洼县高中、盘山县高中、市二高中和辽油三高中四所学校进入“辽宁省特色普通高中实验校”行列。我市普通高中阶段教育在全省率先实现了优质、特色发展。高中阶段教育毛入学率达到98%。

4.职业教育跨越发展。成功组建了盘锦职业教育集团,共有61个加盟单位。有4所职业院校进入国家级和省级示范校建设行列,占全市职业院校的50%,全省比例最高。全市共有省级示范专业13个,省级创新实训基地30个,中职高职衔接一体化办学已初见成效。盘锦职业技术学院移址辽东湾新校区,并成功进入省级示范校建设单位。2013-2015年,我市职业院校在9个专业实施“3+2”联合办学,共计招生1,124人。2014年全市中职学校毕业生就业率达到91%以上。

5.高等教育突破发展。大连理工大学盘锦校区2013年在辽东湾新区正式投入使用,在校学生超过4,000人,结束了我市没有高水平大学的历史。目前已建成国家大学科技园(盘锦)、国家知识产权培训(辽宁)基地、盘锦产业技术研究院等,校地共建成果显著。

6.民族教育、特殊教育和民办教育取得新特色发展。大洼县朝鲜族学校在市县共建的基础上,已更名为盘锦市朝鲜族学校。特殊教育完成了全方位的改造和建设,有效地改善学校的育人环境,确保每一位有上学愿望的残疾孩子享受到教育的权利。民办教育通过招商引资,精中选优,光正实验学校、华发国际学校等一批全国知名院校落户我市,育才学校、新兴逸夫中学、鼎信商业学校和鑫安源职业技术学校稳步发展。

7.教师队伍建设水平不断提升。到2014年底,幼儿园专任教师达到2,903人,专科以上学历达到65.6%;小学、初中、普通高中专任教师分别达到5,121人、3,814人、2,040人,学历达标率均达到100%;中等职业学校专任教师573人(不含技工学校),本科以上学历的专任教师占91.8%;普通高校专任教师491人,具有研究生以上学位的专任教师96人,所占比例达到19.6%。

8.教育民生得到切实保障与改善。建立健全覆盖学前教育阶段到高等教育阶段各级各类教育的扶困助学体系,保证每一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不因贫困失学,特别是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农村留守儿童和残疾学生受教育权益得到切实保障。

9.教育综合改革不断深化。传承魏书生教育思想,开展“七个一分钟”活动,培养“八个良好学习习惯”;通过实施“推进素质教育 减轻中小学课业负担”国家教育体制改革试点项目,进一步规范全市中小学办学行为;全面规范招生秩序,推进中考制度改革,切实保证中考及招生录取的公平公正;深化中小学校长、教师交流以及县(区)域内统一调配试点改革,促进学校教育均衡发展;推进学校食堂食材统一配送体系改革,加强和规范全市学校食堂安全管理。

(二)“十二五”时期盘锦市教育事业存在的主要问题

与经济社会发展的新需求相比,我市教育还存在亟待解决的问题。今后一个时期,我市教育发展的基本矛盾是教育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还不适应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产业结构调整升级的需要;教育资源供给还不能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优质、多样化教育需求。

1.学前教育发展还不能满足社会需求,公办幼儿园数量较少,在园幼儿比例偏低,幼儿教师整体素质不高,学前教育的公益性和普惠性覆盖率需大力提高。

2.基础教育专业性有待进一步加强。义务教育在城乡、区域和校际之间的差距仍然存在,农村教育教学质量相对薄弱。普通高中办学和人才培养模式比较单一。

3.职业教育发展还不能对经济发展起到支撑作用,产教融合水平有待提升,行业企业参与举办职业教育的氛围动力不足。

4.关注民生,解决好人民群众关心的教育公平等问题,要求进一步夯实教育公共服务的基础,促进教育公平,提升毕业生的就业创业能力。

5.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需要实现高校和职业院校与社会需求紧密对接,大力培养创新创业人才,增强科技创新能力,为盘锦经济与社会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人力支撑和保障。

继续深化教育改革,强化尊师重教理念,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已成为全市人民共同的期盼。

二、“十三五”期间盘锦市教育事业改革的发展目标

我市“十二五”时期已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十三五”时期将向建设更高水平的小康社会攻坚。“四个全面”国家战略和建设滨海新盘锦奋斗目标的实施,对教育改革发展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我市教育事业发展将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和十八届五中全会提出的“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个发展理念,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紧紧围绕落实“四个着力”中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的要求,以促进教育公平为目标,建设全省基础教育强市。全面完善辽东湾新区国民教育体系,高标准完成辽河口生态经济区教育攻坚计划。坚持教育优先发展战略,坚持立德树人、育人为本,全面实施素质教育,鼓励社会力量兴办高水平的民办教育,深化教育综合改革,推进依法治教,统筹各级各类教育协调发展,加快推进教育现代化进程,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总体目标:到2020年,普及学前三年教育到高中阶段的15年教育,实现人人享受良好教育,实现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全覆盖。各级各类教育水平稳居全省前列,形成惠及全民的公平教育,提供更加丰富的优质教育,构建体系完备的终身教育,健全充满活力的教育体制,全面实现建设基础教育强市的目标,基本实现教育现代化,基本建成学习型社会。

具体目标:学前三年入园率达到82%,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达到99.5%,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合格率95%,高中阶段职普比大体相当,高等职业院校年度就业率稳定在92%以上,实现各级各类教育发展指标位居全省前列。

三、“十三五”时期盘锦市教育事业发展的主要任务

“十三五”期间,要突出促进教育公平、解决义务教育中的供求矛盾、完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加快高等教育发展步伐和深化教育改革等重点,着力抓好十二个方面的工作。

(一)全面普及学前教育

1.构建覆盖全市城乡、布局合理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全面普及学前三年教育。鼓励依托幼儿园建立0至3岁早期教育机构。大力发展公办园,推动农村连锁园发展,鼓励公办性质幼儿园多元办园,增强幼儿园活力,提高其面向社会提供公共服务的能力,全面构建布局合理的公办园布局体系。对家庭经济困难的儿童孤儿和残疾儿童给予资助,着力保证留守儿童入园。到2020年,全市公办幼儿园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学位覆盖率达到70%以上。

2.鼓励扶持民办园发展。坚持公办民办并举,积极鼓励社会力量办园,营造民办园良好发展氛围,激发民间活力,做大做强民办幼儿园。制定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认定及扶持办法,建立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扶持机制和星级幼儿园奖励机制,对达到标准的民办园,政府将给予一定补贴。加强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和管理,新建小区配套幼儿园要与小区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交付使用,大力促进民办园发展。

3.规范学前教育管理。定期开展幼儿园星级评定,严格幼儿园年检工作,强化幼儿园安全保障,完善区域教研和园本教研制度,科学安排和组织幼儿一日活动,防止和纠正“小学化”现象。实施公办幼儿园招生改革,加强招生宣传、政策指引、资格审核和注册入园等工作,建立完善招生工作的公示制度和社会监督制度。建立幼儿教师培训机制,把幼儿教师继续教育纳入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工作范畴,健全幼儿师资培训长效机制,鼓励和支持幼儿教师参加学历培训,不断提高幼儿教师学历层次。

(二)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

1.大力推进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到2018年底,全市实现县域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发展。全面改善农村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办学条件,进一步加强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努力扩大优质教育资源覆盖面,推进中小学校塑胶操场建设和旱厕改造工程。

2.彻底解决择校问题和大班型问题。根据全市人口分布变化及时调整学校布局,严格执行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划片招生,就近免试入学”制度。

3.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课业负担。巩固“推进素质教育 减轻中小学课业负担”国家教育体制改革试点项目成果,培养学生良好学习习惯,改进教学方法,打造高效课堂,抓实课堂教学中的减负增效,提高教学效益。规范学校办学行为,严格执行省定学生在校时间,统筹家庭作业时间,严格限制家庭作业量,严禁教师违规组织学生补课和违规要求学生订购教辅资料。改进考试评价制度,不以升学率对地区和学校排名,严禁学校以各种考试成绩对教师、学生排名。进一步加强家长与学校的沟通融合,构建政府、学校、社会和家庭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共同减轻学生课业负担,促进学生健康成长。

4.全力提升义务教育阶段的教育教学质量。加强学校内涵建设,提高课堂教学效率,面向全体学生,着力提高学生的学习能力、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探索符合素质教育要求的综合评价体系,开展义务教育质量监测工作,把学生品德、身心发展、兴趣爱好养成、学业负担状况作为评价学校教育质量的主要内容。完善中小学生素质教育综合实践基地功能。

(三)促进高中教育优质特色发展

1.加快建设三所普通高中。在市本级重点建设盘锦市高中、辽河油田一高中和辽东湾实验高中,形成三足鼎立优质发展的良好局面,满足初中生接受优质高中教育的需求。

2.创新普通高中发展模式。积极发展艺术、体育等特色高中。鼓励普通高中发展特色学科,支持高中与高校开展多种形式的合作,培养特色创新人才。深入实施一般普通高中质量提升项目。

3.全面提升学生的综合素质。深入推进课程改革,打造高效课堂,开设丰富多彩的选修课,加强研究性学习、社区服务和社会实践。建立科学的教育评价体系,继续实施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和综合素质评价,促进学生全面而有个性的发展。

(四)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

1.明确发展目标。到2020年,形成具有盘锦特色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基本实现职业教育现代化。统筹中等职业教育和普通高中发展,总体保持“职普比”大体相当。全市中等职业学校在校生保持在1万人左右,高等职业院校在校生达到8,000人左右,中职毕业生每年升入专科层次和本科层次职业教育人数达600人以上。专业建设重点围绕石油化工类、装备制造(机电)类和现代服务业类,办学条件力争达到国内职业院校前列。力争“十三五”时期,在政策支持下,创建一所职业本科高校。

2.改革培养模式。

(1)改革现存单元制办学模式,借鉴德国经验,结合盘锦特点,对接产业需求,创新体制机制,全方位构建校企深度合作、多维互动、共同育人的双元培育模式。企业开展职业教育的情况纳入企业社会责任报告。规模以上企业要对接职业院校,设立学生实习和教师实践岗位。鼓励企业专业技术人才、高技能人才在职业学校建设股份合作制工作室。坚持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工学结合、知行合一,推行项目教学、案例教学等以学生为主体的教学方式改革。探索实行“学校+企业+实训基地”的培养模式,促进产教深度融合、校企共同育人。重点围绕产业集群和行业需求,打造品牌专业,引导职业学校向专业化方向发展,以品牌求生存,以精品求发展,校校有特色、校校出品牌。做好行业、企业对中高职人才规格、数量、专业需求调研,建立动态的市场用人信息资源库,适应辽东湾及全市主导产业转型升级需求,设置专业及规模,提升匹配度、强化对接性。重点建设服务于装备制造、石油化工、信息技术、现代服务业、现代农业、养老服务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的相关专业。

(2)依托职业教育集团,多种形式支持企业建设兼具生产与教学功能的公共实训基地。探索建设具有“厂中校”特征的校外生产性实训基地。形成一批对接区域产业群,具有相对真实的企业生产环境、工艺流程、管理模式、企业文化等生产情景,体现教学过程、生产过程、技术研发过程于一体的校内实训基地。完善实训基地运行机制,优化资源配置,形成基地建设、实训教学、生产服务、经营管理相互促进的良性循环。

3.创新体制机制。鼓励支持社会力量兴办职业教育,创新民办职业教育办学模式,探索发展股份制、混合所有制职业院校。推进职业教育集团化办学,研究制定盘锦职业教育集团科学运行的支持政策,重点打造四个校企合作服务中心。创新推进“互联网+职业教育”。依法制定体现职业教育特色的职业院校章程和制度,建立健全职业院校内部质量评价机构和评价制度,加强职业院校德育工作。加强国际交流与合作。深化职业教育考试招生制度改革,规范招生行为,着力推行“3+2”中职高职衔接一体化培养模式。开展初中毕业起点“3+4”和高中阶段毕业起点“2+2”本科职业教育一体化分段培养试点,探索高等职业教育起点“2+2”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一体化分段培养试点。为中职学生打通高职、本科、研究生的上升通道,打造职业教育升级版。

4.提升教师素质。建设“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专、兼、聘”三结合的双师素质教学团队。进一步落实教师编制的15%可自主聘任兼职教师的政策,建立市域内、校际间职教师资动态交流机制。对部分岗位实施合同制管理,新增教师编制主要用于引进有实践经验的专业教师。制定相关政策支持学校引进企业管理人员、工程技术人员和能工巧匠等高技术技能人才,充实专业教师队伍并担任专兼职教师。

5.完善制度保障。建立完备的“双元培育”制度支持体系,明确政府、行业、企业在职业教育中的权利义务,让企业“想、能、长”参与职业教育;建立内部外部人才培养质量评价体系;完善现代职教体系。

(五)大力发展高等教育

1.加强组织领导。完成盘锦市委高校工作委员会组建工作,统筹管理高等教育工作,推动校地共建大连理工大学盘锦校区。校区以石油精细化工、生命科学与生物技术、海洋工程与装备、生态农业与湿地保护等呈现盘锦地缘特色和生态特色的学科和专业为载体,以其先进的国际理念、高品质的教育质量和科技创新体系对接盘锦经济发展和产业转型升级。“十三五”期间,大连理工大学盘锦校区力争建成集本、硕、博为一体的万人大学。

2.加强交流与合作。继续完善大连理工大学盘锦校区与瑞典皇家理工学院、英国曼彻斯特大学等多所国际知名大学的学术交流机制;继续完善与国内外几十家知名企业的校企合作模式;推进大连理工大学国家大学科技园(盘锦)和国家知识产权培训(辽宁)基地在校区科学运行;推进精细化工、工业生态与环境工程、工业装备结构分析等两个国家重点实验室、一个教育部重点实验室成功建设。

3.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着力培养品德优良、知识丰富、本领过硬的高素质人才。强化实验教学环节,加强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和校内外实习基地建设,做好学生职业规划启蒙教育,建立大学生创业实践基地、成果孵化基地。办好大连理工大学盘锦产业技术研究院,加强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教育和就业指导服务。

(六)稳步发展继续教育

1.构建终身教育体系。倡导全民学习、终身学习的理念,使学习成为促进个人、组织和城市发展的原动力,努力建设充满创新精神、发展活力的学习型社会。

2.构建新型的继续教育体系。以国民教育体系为依托,发展教育培训服务,鼓励行业、企业联合职业院校建立培训中心,为企业在职人员提供岗位培训,为转岗、失业人员提供职业培训。依托社区教育培训机构,面向广大社区居民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社区教育。大力开展家长教育,普遍提高家庭教育水平。

3.加快各类学习型组织的建设。重点建设一批示范性企业培训中心、社区学校、老年大学和示范性家长学校,开发针对不同人群的各类实用型课程,推动个人学习、团队学习和组织学习,使学习成为提高员工素质、开发人力资源、促进生产技术进步、提高竞争力的重要途径。

(七)支持民办教育、少数民族教育和特殊教育的发展

1.鼓励社会力量创办标准化、多样化的高水平民办学校或教育机构。规范民办教育的管理,实行依法施教、依法办学的民办教育管理体系,探索建立营利性和非营利性的民办学校分类管理制度和健全监督检查制度,推动民办教育行业自律。

2.加快少数民族学校标准化建设。全面提高少数民族双语教学质量。加快发展少数民族幼儿园和学校双语教育,进一步加强少数民族学校教师配备,加大对少数民族教师培养和培训力度。

3.落实特殊教育提升计划,全面推进全纳教育。提高残疾儿童九年义务教育普及水平。积极发展非义务教育阶段的特殊教育,实现从学前到高中15年免费教育,建立健全覆盖全体残疾学生(幼儿)的资助体系。

(八)创建名学校、培养名校长和名教师,加强干部教师队伍建设

1.加快师资队伍建设。通过示范性学校建设、“名校长”培养,增强校长终身学习、不断提高的自觉性和紧迫感,促进校长队伍专业化发展。同时,充分发挥我市特级教师、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和青年典型教师的示范、辐射和引领作用,提高我市教师的整体素质,提升教育教学质量。到2020年,评选出10所省级示范性学校、10所市级品牌名校;培养塑造5-10名省级专家型校长、20名市级名校长;培养培训市级学科特级教师50人、学科带头人300人和骨干教师1,000人;在全市培养、打造一支师德良好、业务精湛、充满活力的青年典型教师200人。

2.实施师训干训专项计划。切实执行国家《乡村教师支持计划(2015—2020年)》和继续实施我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岗计划”,努力造就一支素质优良、甘于奉献、扎根乡村的教师队伍。继续实施农村中小学教师素质提升计划,完成农村中小学教师新一轮市级以上培训和中小学优秀校长、教师遴选培养培训计划。

3.加强校长教师交流。实行校长和教师在县(区)域内统一调配和交流制度。实施“送教下乡”工程,以城区学校学科带头人到农村学校“送课”为主线开展教研活动;以培训校长和教师为载体开展提升活动;实施以“结对帮扶”为主要形式的城乡学校协调融通,加强校际之间的合作交流,促进城乡学校的均衡发展。

(九)加强和改进中小学德育工作

进一步加强师德建设,建立健全教育、宣传、考核、监督、奖惩相结合的师德建设机制。坚持以立德树人为导向,把德育贯穿到教书育人的各个环节。加强养成教育、法治教育、心理健康教育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培养中小学生的理想信念、公民素质和健全人格。完善学校、家庭、社会合力育人机制,构建“三位一体”的未成年人思想道德教育体系。

(十)提升体育、卫生、艺术教育水平

强化体育课和课外体育锻炼,开展大课间和课外体育活动一体化的阳光体育活动。到2020年,全市100%学校实施《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学生体质健康合格率达85%以上。组织开展青少年校园足球活动。制定《盘锦市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学校美育工作的实施意见》,科学定位美育课程目标。加强开展“体育、艺术2+1项目”工程,实施“一校一品,强校多品”,为学生养成锻炼身体习惯奠定良好基础。增强学生卫生保健意识,降低学生近视率与肥胖率,有效做好常见病、季节性传染病、艾滋病的防控工作和应急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处理。

(十一)加快教育信息化、教育装备和电化教育建设进程

1.提高全市教育信息化发展水平,促进优质教育资源共享。继续开展中小学信息技术教育实验区和现代教育技术实验校建设,推动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的深度融合。全面提高信息技术在职业教育教学和管理等领域的应用水平。继续推进“三通两平台”建设。加快校园电视台网站建设。

2.关注教育信息化发展的新趋势,提升教育信息化应用的先进性。结合我市实际有计划推进教育数据中心、大数据、“互联网+”等应用,实现优质教育资源共享。继续完善移动和在线学习平台建设,提高自主学习平台的应用规模。

3.积极推动“数字校园”建设,共享优质数字教育资源。加快数字化实验室建设,到2020年全市中小学装备完成数字化实验室建设;加强数字化地理教室建设,将地理科学发展前沿渗透于课堂教学中;推进数字化图书馆(室)建设,逐步建立市、县(区)级数字图书资源中心。

4.增强全市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加快人才培养。实施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工程,落实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标准。实现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学科教学能力和专业自主发展能力的全面提升。继续推进“一师一优课、一课一名师”活动。继续举办教育科技节,积极组织师生参加科技比赛,开展中小学生电脑制作活动。

(十二)全面深化改革,扩大对外开放

1.推进管办评分离。以落实学校办学主体地位、激发学校办学活力为核心任务,坚持权责统一、统筹兼顾、放管结合和有序推进的原则,加大政府简政放权力度,制定教育行政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制度;落实各级各类学校的法定办学自主权;通过完善法律救济机制,切实维护学校、师生合法权益;支持专业机构和社会组织规范开展教育评价,鼓励成立教育评价行业组织,发挥其在评价机构的资格准入、业务指导、监督管理等方面的作用。

2.招生制度改革。完善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划片招生,就近免试入学”制度;完善优质普通高中招生名额分配到区域内初中的办法。推进普通高中市域内跨县(区)的统一招生。中等学校实行自主招生或注册入学。认真执行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后在当地参加升学考试的办法。加强政府和社会监督,公开招生政策、计划,公开考试成绩和录取信息。

3.人才培养体制改革。创新人才培养模式,探索多种培养方式,形成各类人才辈出,拔尖人才不断涌出的局面。注重学思结合,帮助学生学会学习;注重知行统一,坚持教育教学与生产劳动、社会实践相结合;注重因材施教,关注学生不同特点和个性差异,发展每一名学生的优势潜能。开展由政府、学校、家庭及社会共同参与的教育教学评价活动,改进人才评价及选用制度,建立以岗位责任为基础,以品德、能力、业绩为导向的科学化、社会化人才评价机制;强化人才选拔使用中对实践能力的考查,克服社会用人单纯追求学历的倾向。

4.扩大教育开放。支持高等学校与国内外同类型学校开展多种形式的合作;在职业教育中引进国际认可的职业资格标准,培养适应国际劳务市场需求的高素质劳动者;鼓励中小学开展多种形式的对外交流。积极开展汉语国际教育,扩大盘锦教育的国际影响力和竞争力。创造条件吸引海外优秀留学人员参与滨海新盘锦建设。学习借鉴国内外先进的教育思想、办学理念、教学方法和管理经验。加强中外合作办学,合作设立教育教学、实训、研究机构或项目。

四、保障措施

(一)切实加强对教育工作的领导

1.落实教育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社会经济发展优先考虑教育,财政投入优先投向教育,公共资源优先满足教育。建立和完善编制、发展改革、教育、科技、财政以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等部门在教育重大政策等方面的协调机制,形成合力;全面提高教育治理现代化水平。

2.加强教育系统党的建设。加强基层党建,树立正确的政绩观。高等院校党组织要充分发挥在学校改革发展中的领导核心作用;中小学校党组织要充分发挥在学校工作中政治核心的作用。全面加强民办学校党的建设,完善民办学校的管理制度。加强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坚持从严治教、规范管理、积极推进政务公开、校务公开。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各种不正之风。

3.加强教育主管部门、学校的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提高校长管理水平,促进校长专业化建设。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完善校长公开选拔、竞聘上岗制度,扎实推进校长目标责任制和实绩评价考核制度。

(二)切实保障教育经费投入

1.切实增加财政性教育经费投入。各级政府要把教育作为财政支出的重点领域,足额征收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专项用于教育事业。保证地方教育附加用于职业教育比例不低于30%。加大专项投入,保证各项重点工程的实施。从2016年春季学期开始,按照国家统一确定的生均公用经费基准定额,对城乡义务教育学校(含民办学校)按不低于定额标准给予补助。适当提高寄宿制学校、规模较小学校和取暖学校的补助水平。

2.多渠道增加教育投入。充分协调全社会办教育的积极性,扩大社会资源进入教育的途径。吸引民间资金积极投入办学。完善非义务教育培养成本分担机制和捐赠教育的激励机制以及扶困助学的政策体制,扩大社会资金进入教育的途径。

3.加强教育经费的管理。健全学校财务监督机制,执行教育经费使用内部稽核和内部控制制度。强化监察和审计,执行经费使用绩效评价制度,加强学校国有资产管理。规范学校收费行为和收费资金使用管理。建设节约型学校。

4.完善扶困助学体系建设。从2017年春季学期开始,统一对城乡义务教育学生(含民办学校学生)免除学杂费、免费提供教科书、补助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费。率先从建档立卡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实施普通高中免除学杂费,逐步分类推进中等职业教育免除学杂费,实现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全覆盖。

(三)切实加强依法治教

根据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加大教育执法和执法监督力度,促进政府依法行政;加强学校章程建设,促进依法办学、从严治校;建立健全层级监督机制;加强监察、审计等专门监督;强化社会监督。完善考核和问责机制,加强教育督导工作力度,围绕督政、督学及质量监测责任要求不断完善机制。

(四)切实维护教育系统的安全稳定

加强学校安全长效机制建设,健全学校安全管理“三级目标考核”体系,深入落实“一岗双责”;加强校园周边治安秩序综合治理,并纳入综治年度考核评价体系;构建学校安全“543防护”工程,增强学校“三防”能力,校园治安监控、一键式报警装置和完善的防雷系统覆盖率达到100%;贯彻我市教育隐患“一三六排查整改”模式,建立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清单制度,实施源头治理;强化安全教育和师生应急演练,提高师生自救能力;健全校车管理长效机制,深入贯彻校车“3+6管理”制度;加强食堂规范化管理,完善食材全品配送“五个体系”建设,全面实施营养配餐;“十三五”期间“平安校园”创建率达到100%,全力实现学校的和谐稳定和零事故的工作目标。

五、规划实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健全实施机制

加强规划实施的组织领导,成立规划实施领导小组,做到政策措施到位,组织保障到位。科学分解落实五年规划目标任务,将目标具体化、措施化、可操作化,认真做好每年计划工作。

(二)做实项目支撑,促进规划落实

按照以规划带动项目建设,以项目促进规划落实原则,有序推进“十三五”时期重大建设项目的组织实施。强化项目调度考核,确保项目建设落到实处。

(三)加强公共参与,做好监督评估

加强宣传力度,做好规划及相关信息公开,增加规划透明度,进一步完善公众参与和民主监督机制。加强对规划实施的跟踪分析和督促检查,健全评估制度。

(四)明确专项行动计划的任务实施和完成期限

1.农村学前教育发展专项行动(2016年-2018年)。加强农村幼儿园管理和师资力量建设,形成县直属园为引领,镇中心园为示范,村屯园为延伸的县镇村教育网络。

2.基础教育提升专项行动(2016年-2020年)。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中的信息化建设、塑胶操场建设和旱厕改造等。

3.职业教育建设专项行动(2016年-2018年)。移址新建北方工业学校(一期),建设盘锦职业技术学院和北方工业学校(二期)共用实训基地。

4.名校名师培育专项行动(2016年-2020年)。加强干部教师队伍建设,创建名学校、培养名校长和名教师,实行校长和教师在县(区)域内统一调配和交流制度。提升盘锦市高中、辽河油田一高中和辽东湾实验高中的品牌影响力,形成三足鼎立优质发展的良好局面。

 

附件:

1.盘锦市教育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重点建设项目清单

2.盘锦市教育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主要指标清单 

 

附件1

 

盘锦市教育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重点建设项目清单

 

1.大连理工大学盘锦校区宿舍楼扩建项目

2.盘锦职业技术学院综合楼建设项目

3.移址新建北方工业学校(一期)项目

4.盘锦职业技术学院和北方工业学校(二期)共用实训基地建设项目

5.盘锦市高级中学体育馆项目

6.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中的信息化建设、塑胶操场建设和旱厕改造项目

7.盘锦市实验小学改扩建项目

8.盘锦市机关幼儿园维修改造项目

9.辽东湾实验幼儿园建设项目

10.辽河口第一小学和第二小学食堂建设项目

11.辽河口生态经济区东郭镇中心幼儿园建设项目

12.辽河油田迎宾小学改扩建项目

13.辽河油田渤海二小教学综合楼建设项目

14.辽河油田蓝色康桥学校建设项目

15.大洼县总部生态城小学和幼儿园等建设项目

16.大洼县直属幼儿园建设项目

17.盘山县职业教育实训基地(农机学校)建设项目

18.盘山县直属幼儿园建设项目

19.双台子区辽河新城学校教育园区建设项目

20.双台子区购置改造原华锦幼稚园为公办幼儿园项目 

 

附件2

 

盘锦市教育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主要指标清单

 

1. 学前三年入园率达到82%。

2. 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达到99.5%。

3. 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发展县(区)通过省级人民政府认定率实现100%。

4. 中等职业学校在校生保持在1万人左右,高等职业院校在校生达到8,000人左右,中职毕业生每年升入专科层次和本科层次职业教育人数达600人以上。

5. 打造2个示范型社区继续教育中心,每年开展职工岗位培训和农民实用技术培训12万人次以上。

6. 大连理工大学盘锦校区在校生的办学规模达到1万人。

7. 学校“三通工程”建设完成率实现100%。

8. 达到《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合格等级以上的学生人数占学生总数比例达到85%以上。

9.“平安校园”创建率达到100%,校园治安监控、一键式报警装置和完善的防雷系统覆盖率达到100%。


信息来源:综合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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