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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盘山县教育工作的督导报告

发布时间:2016-11-23 浏览次数:461
     根据《省政府教育督导室2016年工作要点》(辽政教督室[2016]2号)要求,结合文件精神和我县实际情况,县委督查室、县教育局、县督学室组成了联合督查小组,开展了全县“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和“校园欺凌事件”督导工作,现将督导情况汇报如下。
    一、全面推进农村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改造项目实施,办学条件得到极大改善,成效显著
    (一)薄弱改造项目年度任务实施进展情况
    1、农村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改造项目资金投入情况
    依据2014—至2018年农村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校舍、设备购置规划情况总表,我县规划资金总额共计3500万元,按照中央、省、市、县配套资金4:2:3:1比例,中央拨资金共计1360万元,省拨资金共计740万元,市配套资金1050万元(已到位350万元,剩余700万元计划在2017年拨付),县配套资金350万元,其中:建筑项目类1640万元,设施购置类1860万元。
    2、农村义务教育薄弱学校项目改造进展情况
    (1)2014年陈家学校中央拨资金260万元,其中210万元用于食堂建设,已完工并投入使用,50万元用于设备采购,已验收合格。
    (2)2016年高升学校市拨350万元,用于图书及设备购置,已经完成采购。
    (3)2015年吴家学校中央拨资金180万元,用于食堂建设,工程完工,已经投入使用。
    (4)2016年沙岭北郑学校省拨资金200万元,其中100万元用于食堂建设,工程完工,已投入使用,100万元用于设备采购,预计年底完成采购任务。
    (5)2016年胡家学校县拨资金350万元,用于设备采购,预计年底完成采购任务。
    (6)2016年坝墙子学校中央拨资金300万元,其中120万元用于食堂建设,工程主体完工,已投入使用,180万元用于设备采购,预计年底完成采购任务。
    (7)2016年沙岭棠树学校省拨资金300万元,其中220万元用于食堂建设,工程主体完工,已投入使用,设备购置80万元,预计年底完成采购任务。
    (8)2016年得胜学校省拨资金240万元,用于食堂建设,工程主体完工,已投入使用。
    (9)2016年古城子学校中央拨资金300万元,其中用于建设食堂240万元,工程主体完工,已投入使用,设备购置60万元,预计年底完成采购任务。
    (10)2016年沙岭学校中央拨资金320万元,用于建设食堂,工程主体完工,预计年底完成采购任务。
    (11)计划2017年太平学校市拨资金350万元,用于设备购置。
    (12)计划2017年甜水学校市拨资金350万元,用于设备购置。
    二、质量管理
    各镇在学校食堂建设造过程中,建立了“建设项目执行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确保了工程的质量和安全。在“设施设备购置”项目的采购中,实行政府集中采购、政府招投标制度,实行政府集中支付,确保了阳光操作情况。
    三、保障体系
    县党政领导高度重视学校的建设情况,全力支持学校工作。县委、县政府多次召集教育、环保、消防、城建、土地等部多门负责人参加《全面改善贫困地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工作》专题会议,会议多次要求各部分通力协作,齐抓共管,把此项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全力确保保质保量地完成任务。
    四、加大布局调整力度,全力解决大班额问题
    自2014年创教育强县以来,盘山县以“新常态、新思路、新内涵、新发展”为目标,坚持“适度超前”与“可持续发展”的原则,从不同的思维与视角审时度势,通过教育“内部动力”和“外部动力”的联会驱动,再度提升了教育内涵的新品味,强化了教育新的发展力,从根源上杜绝了大班额情况发生,并实现了一人一套课座椅。
    五、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提高整体素质
    1、严格核定乡村中小学教职工编制
    严格执行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省教育厅、省财政厅下发的文件精神,核定我县乡村中小学教职工编制,目前能够满足乡村中小学教育教学的需要。
    2、深入开展教师交流轮岗工作
    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关于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交流轮岗的决策部署,2016年8月27日,由县教育局、《盘山县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实施方案》(盘县教字[2016]45号),并成立了盘山县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工作领导小组。此次义务教育学校教师交流共涉及各级各类学校22所、交流教师35人,其中,初中22人、小学13人;中小学教师交流比例达到10.1%,优质学校教师交流比例达到20%;交流校长7人,交流比例达到33%。
    3、严格执行生活补贴制度
    认真贯彻落实盘锦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盘锦市财政局《关于盘锦市乡镇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实行乡镇工作补贴的实施意见》(盘人社发[2016]15号)及(大人社发[2016]2号)文件精神,落实发放范围、补贴标准等。
    4、建立健全乡村教师补充机制,促进农村教育质量提升
    从2007年起开始实施的“辽宁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9年间,我县通过考试录用了314名特岗教师,全部派到农村中小学任教。“特岗计划”改变了农村学校的教师结构,缓解了农村学校教师结构性短缺的状况。“特岗教师”带来的现代教学理念和最新教学方式为农村学校的教育教学改革带来生机与活力。“特岗教师”已经成为学科教学的骨干力量,对我县农村中小学教学质量的提高起到重要作用。
    5、认真落实相关文件精神,实现学校岗位机构比例总体平衡
    按照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辽宁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全省教育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结构比例控制标准的通知》(辽人社[2009]99号)及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辽宁省教育厅《关于调整全省中小学校专业技术岗位结构比例控制标准的通知》(辽人社[2016]126号)文件精神,我县乡村中小学教师岗位结构比例严格按照义务教育学校所设定的标准执行,实现了区域内城乡学校教师岗位结构比例的总体平衡。
    六、不断加快教育信息化建设,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通过“薄改项目”实施,目前,我县中小学生机比已达到5:1,师机比达到1:1。拥有多媒体的班级已达到351个,占班级总数的96%,另有13个录播教室。加快推进 “三通两平台”建设,即“光纤网络校校通、优质资源班班通、网络学习空间人人通,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和教育管理公共服务平台”。到2020年,基本建成覆盖城乡各学校的数字化教育服务体系,促进教育内容、教学手段和方法现代化。加快基础设施建设,推进数字化校园建设。
    加强教师信息技术应用培训,提高教师信息技术应用水平。采取多种方式,加大培训力度,提高教师应用信息技术水平,同时定期组织信息技术应用水平考试,提高专任教师运用信息技术的能力和水平,不断提升先进教育手段变为优质教育质量的转化率。将信息技术应用水平作为评优评先、评职晋级、评选学科带头人、业务骨干的必要条件,激励教师掌握信息技术。鼓励学生利用信息手段主动学习、自主学习,增强运用信息技术分析解决问题能力,人人通率力争达到80%。
    七、建立县级公开公示平台
    已在县政府网站建立并开通县级公开公示平台(项目规划、办学标准、经费预算、校舍建设及设施设备采购进度公开制度等)。
    八、加强校园管理,杜绝校园欺凌事件发生
    (一)领会精神,明确目标
    要求各个学校认真学习文件精神,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通过加强法制教育,严肃校规校纪,规范学生行为,积极主动和扎实认真地做好预防和处置校园欺凌事件,为促进学生身心健康,保障校园安全、维护校园稳定、推进平安校园、和谐校园建设提供良好的环境。
    (二)加强领导,科学部署
    各个学校专门成立了以校长为首,班主任和家长为组员的校园欺凌专项治理领导小组,并责任分工明确。
    (三)周密安排,精心组织
    1、完善制度。
    各个学校制定了完善的校园欺凌的预防和处理制度、措施,建立了校园欺凌事件应急处置预案,明确了相关岗位教职工预防和处理校园欺凌的职责。
    2、开展教育
    学校集中对学生开展了以校园欺凌治理为主题的专题教育,开展了品德、心理健康和安全教育,邀请公安、司法等相关部门到校开展法制教育。组织教职工集中学习对校园欺凌事件预防和的相关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
    3、加强预防
    学校加强对校园欺凌治理的人防、物防、技防建设,开展学生心理健康咨询和疏导,公布学生救助或校园欺凌治理的电话号码,并明确负责人。做到及时发现、调查、处置校园欺凌事件。
    4、搭建心理教育平台,开展心理健康教育活动
    近年来,我县已将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纳入班级工作计划,有课时计划;学校设有心理咨询室及相关设施,并建立学生心理档案,坚持开展心理辅导工作;对专(兼)职心理健康教育教师、班主任及德育干部定期或不定期举行系统的培训和进修,用正确、有效的方法引导、疏导学生心理健康,预防和矫正学生心理障碍,让学生形成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截至目前为止,我县还未发现校园欺凌事件。
    总之,创教育强县以来,盘山县在整体提高的基础上,继续坚持“硬件和软件协调发展”的总体原则,紧紧围绕“规范、优质、特色”的均衡发展思路,把“巩固、提升、创新”作为重点,突出“挖掘、整合、开发、利用”的功能,在教育新常态下,捕捉发展的新机遇,实现了“教育实力再增强,教育水平再提高、教学质量再突破”的新跨越。

                                                      盘山县教育督学室 
                                                       2016年11月19日
信息来源:盘山县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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