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辽宁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遴选拔尖人才的通知》(辽教办电[2017]273号)精神,经基层学校和县区主管部门审核推荐,市教师进修学院组织成立专项评审委员会,对各基层单位申报的中小学名优教师参评人员进行基本条件审核和综合量化考评。经市教育局研究决定,确定孙晗等45人为我市2017年辽宁省中小学名优教师拟推荐人选,现将遴选结果予以公示(名单见附件)。
本公告发布后,社会各界人士如有不同意见,请于2017年11月23日前,以电话、信函、亲访等形式向市教育局反映,反映问题要实事求是,电话和信函应署真实姓名。信访的有效时间以发信时的当地邮戳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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