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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锦市推进普通高中集团化办学指导意见》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19-07-02 浏览次数:1512

《盘锦市推进普通高中集团化办学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的出台意义主要在于深化教育体制机制改革,充分发挥优质教育资源的引领和辐射作用,加快普通高中办学模式变革,进一步推进普通高中集团化办学,扩大优质教育资源覆盖面,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上好学”需求。

《指导意见》共分五大部分,分别是指导思想、总体目标、基本原则、主要任务和保障措施。总体目标是由盘锦市高级中学和辽东湾实验高中组建盘锦高中教育集团,由辽河油田第一高级中学和辽河油田第三高级中学组建辽河油田高中教育集团。通过三年的努力,使得全市普通高中集团化办学成效显著。教育集团体制更加完备,管理更加完善,特色更加鲜明,辐射更加深入,成为全市教育体制创新、管理优化、质量提升的强大引擎。

主要内容包括四方面内容。

第一部分是“加强统筹,创新集团办学模式”。提出,新成立的两个教育集团隶属关系、法人均不变,但实行集团总校长负责制,集团成员校的战略发展规划、绩效评价方案等由集团统一制定,各成员校师资、设备等资源由集团统配,重大基建项目、重要活动由集团统筹,重大科研项目由集团组织集体攻关。集团各成员校加挂“××教育集团××校区”牌子。各集团需成立集团管理委员会,总校校长为教育集团校长,下设各校区执行校长。

第二部分是“促进共享,发挥资源辐射作用”。提出从促进集团内场地设施资源共享、支持集团内课程教学资源共享、鼓励集团内干部教师交流、倡导文化引领集团学校内涵发展四个方面促进集团优质发展、共同发展,实现资源共享。

第三部分是“改革创新,激发集团发展活力”。提出从探索更加灵活的用人制度和优化干部教师薪酬制度两个方面激发干部职工干事、做事的活力,从而实现教职工“安教、乐教、善教”,推动全市普通高中教育质量再上新台阶。

第四部分是“改革招生制度,扩充优质教育覆盖面”。提出从自2019年起,全市中考志愿填报时间调整到中考分数公布之后,同时以教育集团分校区名义征集考生志愿,盘锦市高中教育集团市高中校区和辽东湾校区分别录取,辽河油田高中教育集团辽油一高校区和辽油三高校区分别录取。自2020年起,根据高中教育集团化办学的目标,逐步实施新的中考及高中招生政策,由市教育局研究制定实施办法。

 

相关链接:盘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盘锦市推进普通高中集团化办学的指导意见》的通知

编辑:综合办公室

信息来源:盘锦市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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