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八届政协四次会议《关于为中小学生校服加装反光标识的提案》(第093号)答复
高多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为中小学生校服加装反光标识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我市校服管理工作总体情况
我市中小学的校服自2003年以来,一直执行省物价局辽价发〔2003〕152号文件规定的收费标准。校服的款式由中标企业每年举办一次校服会展,要求每家展品不少于50件套,学校领导、学生家长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全程参与,教育局将参展样品在网上发布广泛征求社会和家长意见,向学校公布征求意见排名情况,再由学校选择生产厂家和款式。校服采购方式由市教育局与市政府采购中心采取全国范围内公开报名、公开招标的形式确定生产企业,由市政府采购中心核发《盘锦市中小学校服中标通知书》,学校自行选择生产厂家订购校服。校服质量由市教育局联合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对校服生产厂家进行检查,要求生产商做出面料检测并将省纤维检验局的检测报告交到市教育局备案,在开学发放校服时联合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各个学校的校服进行抽样检测。
2014年我市重新招标确定8家校服制作中标企业,非中标企业不得参与校服制作。开展最美校服评选活动,并将获奖学生校服制作成册。新款学生校服增加了反光条,增强学生出行安全。
二、存在的问题
几年来,我市校服采购和使用工作,始终严格执行省、市文件规定,广泛征求社会及家长意见,联合相关部门严把面料质量关,主动接受人大、政协代表监督,但与盘锦人民日益增长的生活水平和社会文明建设速度相比,市教育局深感目前我市校服的面料质量和款式还有待提高,具体存在的问题如下:
1.2003年颁布的《辽宁省中小学学生装收费标准》始终未进行调整,与周边省份相比,我省的收费标准相对较低。我市的私立学校光正实验学校学生装费用已达近千元标准。由于受收费标准的限制,使得学校在服装的面料、款式选择等方面受到制约。
2.我们中小学生的服装使用周期是三年两套(运动装、夏装各一套),一次购买要穿三年,无论款式还是规格都很难适应青少年的身体发育,服装规格非大即小,势必造成穿着的不适与审美的缺憾。
3.目前,我市校服采购是市教育局下发指导性意见,以县区、学校为单位在中标企业中自行选择生产厂家和款式,这样就形成了面料质量与款式的差异,不可避免会产生不尽如人意的效果。
三、几点调整方向
针对我市存在的问题,为改进我市校服现状以适应全市社会文明发展水平,提出如下几点建议:
1.建议省相关部门通过合理程序确定布料厂家,协调相关部门进行校服检测,保证校服布料安全。
2.建议在政府财力允许情况下,义务教育阶段校服由市、县区财政买单(或补贴现行省定标准提高部分)。
3.建议发改、物价部门出台政策文件对我市校服收费标准做出适当调整,从根本上解决因物价上涨因素给校服采购带来的系列难题。
4.建议以政府名义出台文件,严格规范全市校服采购工作。全市统一通过政府采购招标确定三家以上校服生产企业,全市统一确定校服面料质量标准,全市统一由中标企业提供校服款式样品,体现地域风格,展现学生风采。市教育局组织县区、学校、学生家长和社会各界代表参与校服款式审定。校服面料质量标准、中标企业和审定款式向社会公示。
5.小学生服装由三年两套改为两年两套(运动装、夏装各一套),避免校服由于穿着时间过长带来非大即小问题。
6.由于我省位于北方地区,建议增加冬季棉服和马夹,方便学生进出穿着,保障学生身体健康。
7.由于城乡收入不平衡,农村校服收费标准采取政府差异性补贴来解决。贫困学生可采取生产厂家按照一定比例免费和资助等方式解决。
四、下一步工作计划
1.在征求县区教育局和学校意见基础上, 从校服选用、校服采购、校服质量、校服管理等几个方面,进一步完善盘锦市中小学校服管理办法。
2.定期召开会议,传达上级关于中小学校服管理工作文件精神和要求。
3.定期开展检查和校服抽样检测,保证校服质量安全。
4.做好校服合同、检测报告等备案留存工作。
盘锦市教育局
2021年5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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