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top_img.png

大洼区义务教育阶段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清零

发布时间:2021-12-23 浏览次数:662

“双减”工作开展以来,大洼区在注重减轻学生校内课业负担的同时,持续减轻学生校外培训负担。义务教育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压减率在全市率先达到100%,“双减”工作取得显著成效。

领导重视,强化宣传。区委区政府把“双减”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工作,组织召开专门会议,统筹协调各项工作。区教育局定期听取“双减”工作进展情况汇报,提出建设性的建议,要求按时稳步推进。具体负责同志认真研究政策,强化对“双减”政策的宣传指导,为各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转型、营改非等工作做充分的准备,以达到预期的效果。

摸清情况,建立台账。针对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做到摸清底数,全面排查,分类建立转型、营改非意向台账,出台“营改非”、机构转型和终止办学三个指引,引导机构转型或良性退出。

部门配合,共同推进。对确定转型的26家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根据其申报转型项目,大洼区教育局与大洼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营商局共同研究项目内容是否符合非学科类培训要求,符合要求的可以办理转型事宜,以防止机构盲目转型且阻碍转型工作的进程。

经过有序推进,大洼区义务教育34家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26家机构已于2021年11月26日前完成转型工作,重新更换了办学许可及营业执照,有8家培训机构已自行退出经营行为。至此,义务教育阶段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已清零,“双减”工作取得显著成效。

下一步,大洼区将巩固“双减”工作所取得的成果,对所有转型的机构严加监管,防止转型工作形式化。组成专家团队进一步对转型机构的教师资质、培训内容等进行严格审核,不符合要求的限期整改,整改不到位或拒不整改的依法取缔,确保大洼区校外培训呈现良好的态势,达到国家规定的“双减”最终目标。

信息来源:盘锦日报
foot_img_01.png

主办单位:盘锦市教育局 版权所有:盘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网站地图]

网站标识码:2111000018 ICP备案序号:辽ICP备2022012106号-1 辽公网安备21112302000038号

联系电话:0427-2825769

foot_img_02.p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