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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盘锦市教育系统常态化核酸循环抽检工作方案》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2-02-07 浏览次数:1233

盘锦市教育局印发了《盘锦市教育系统常态化核酸循环抽检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现就相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方案》起草背景

2021年12月,辽宁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总指挥部办公室印发了《关于在全省教育系统开展常态化核酸循环抽检工作的通知》,明确要求省内各级各类学校(含幼儿园、校外培训机构)教职员工(含聘请校外进校工作的所有管理、教学、科研和后勤服务等人员)、在校学生(不含幼儿园在园幼儿)开展不同频次的核酸抽检工作。

二、《方案》起草依据

一是其它省市教育系统于2020年陆续开展了核酸抽检工作;二是教育部在2021年9月14日印发的关于做好当前教育系统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中,把适时抽检政策变成了全国政策进行推广。另外,我市参考了部分省市有关教育系统核酸循环抽检工作的政策文件。

三、《方案》主要内容

1.各级各类学校后勤工作人员。各级各类学校食堂、保洁、安保等后勤工作人员(含校内临时聘用的后勤工作人员),每周完成2次全员核酸检测。

2.中小学校(含幼儿园、民办学校、校外培训机构)其他教职员工。每半个月抽取10%的教职员工进行1次核酸检测排查,每学期完成1次全员核酸检测,有条件的学校可缩短抽检周期,每3天或每周抽取一定比例的教职员工进行抽检。为保证每次抽取的教职员工具有代表性,各学校要避免按部门接龙排序检测,每次抽取的教职员工要力争覆盖全校各部门、各年级和教研室。

3.各级各类学校在校学生(不含幼儿园在园幼儿)。每半个月抽取10%的在校学生进行1次核酸检测排查,在校学生每个学期完成1次全员核酸检测,每次抽取的学生要力争做到班级全覆盖。有条件的学校可缩短抽检周期,每3天或每周抽取一定比例的学生进行抽检。

4.与重点人群共同居住的师生员工。与师生员工(包括走读学生)共同居住的家庭成员中有以下情况的须每周进行1次核酸检测,有条件的学校可每周安排2次核酸检测:

(1)直接接触进口冷链食品的人员;

(2)口岸接触进口货物的人员;

(3)入境人员管控相关重点人群;

(4)隔离场所管理服务人员;

(5)国际航空服务人员;

(6)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和急诊等医务人员。

5.寒暑假返校教职员工。所有教职员工在第一批学生返校前3天须完成一次全员核酸检测,未参加集体检测的各级各类学校教职员工,寒暑假开学前须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返岗;各级各类学校学生、在园幼儿寒暑假开学前14天内有离盘旅居史的,返校时须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行程码和健康码绿码返校;各级各类学校师生员工在学期中间离盘的,返回时须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行程码和健康码绿码返校。

解读人:毕夺

解读人电话:2825769


相关链接:关于开展全市教育系统常态化核酸循环抽检工作的通知

信息来源:局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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