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锦市义务教育学校小学一、二年级非纸笔测试评价指导意见(试行)》政策解读
一、出台背景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加强义务教育学校考试管理的通知》《辽宁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考试管理“六严格”》等文件精神,严格规范学校教育教学行为,切实降低学生考试压力,促进学生健康快乐成长,特制定《盘锦市义务教育学校小学一、二年级非纸笔测试评价指导意见(试行)》(以下简称《非纸笔测试评价指导意见》)。
二、主要内容
《非纸笔测试评价指导意见》以《义务教育课程标准》为依据,以教材为基础,遵循基础性、全面性、活动性、开放性、融合性的原则来制定的。主要分为评价对象、命题原则、测试内容、测试形式、结果表达、结果反馈等六个方面做出要求。
明确测试内容要全面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坚持“五育并举”,突出学科与学段特点,体现学科素养,注重学习过程、良好习惯和意志品质的综合评价。要强化所学知识的运用,以发展学生思维,提升学生素养为目标,开展分项等级评价。测试科目包括语文、数学、道德与法治、音乐、美术等。明确测试形式可以采用“闯关”“游园”等,在游戏式、参与式、互动式的测评活动中进行测试。测试结果要分为单项测试评价结果和学科综合测试评价结果,可以以等级呈现等。
解读人:赵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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