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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盘锦市教育系统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实施方案(2021—2025年)》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3-23 浏览次数:900

盘教通〔2022〕9号

各县区教育局(辽河油田基础教育管理中心),市直属各单位:

现将《盘锦市教育系统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实施方案(2021—2025年)》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盘锦市教育局

2022年3月7日


盘锦市教育系统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实施方案(2021—2025年)

为贯彻落实《法治中国建设规划(2020—2025年)》重大战略部署,加快建设更高水平的法治盘锦,进一步提升教育普法工作质量和水平,根据《盘锦市贯彻落实〈法治社会建设实施纲要(2020—2025年)〉工作措施》(盘委发〔2021〕14号)和《盘锦市贯彻法治中国建设规划实施方案(2021—2025年)》(盘委发〔2021〕13号)精神,结合盘锦市教育系统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坚持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主线,以加快建设教育强市、打造教育名城为目标,以持续提升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效能为重点,深入开展教育系统法治宣传教育,为建设高质量教育体系、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提供强有力的法治保障。

到2025年,普法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明显增强,教育系统广大干部师生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自觉性和主动性不断提高;法治课教师教学能力明显提升,法治实践教育成效显著,深入推进“互联网+”法治教育,政府、司法机关、学校、社会、家庭共同参与的法治教育体系基本形成;教育系统法治环境显著优化,全面依法治教、依法办学、依法治校的水平进一步提升。

二、推动全市教育系统增强法治观念

(一)全面贯彻实施宪法,坚定维护宪法尊严和权威

1.维护宪法尊严和权威。以宪法为根本活动准则,认真履行维护宪法尊严、保证宪法实施的职责。维护国家法制统一、尊严、权威,教育系统一切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都不得同宪法相抵触,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一切违反宪法法律的行为必须予以追究。

2.落实合宪性审查工作制度。加强对教育系统规范性文件、重大行政决策等的审查工作,注重审查是否存在不符合宪法规定和宪法精神的内容。依法撤销和纠正与宪法法律相抵触的规范性文件,保证宪法确立的制度、原则、规则得到全面实施。

3.实现宪法宣传教育常态化。推进教育系统宪法宣传教育制度化、常态化,全面推动宪法宣传进校园。组织开展“12·4”国家宪法日和“宪法宣传周”集中宣传活动,提前组织安排好“学宪法  讲宪法”系列活动的各项工作,推动各级各类学校学生通过教育部全国青少年普法网参与宪法学习,进一步了解宪法基础知识,树立宪法基本理念。健全活动机制,加强指导督促,将“学宪法  讲宪法”活动作为法治教育“第二课堂”的重要内容,鼓励各学校通过演讲比赛、知识竞赛、实践活动等形式,营造良好的宪法学习氛围。持续开展国家宪法日教育系统“宪法晨读”特色活动,通过线上线下相融合的方式,推动各级各类学校举行全体师生参加的升国旗仪式,与教育部通过网络连接同步参与活动。加大工作力度,鼓励各学校利用晨读、班会队会、课外活动等开展宪法教育,在青少年学生成人仪式、毕业仪式等活动中设置礼敬宪法环节,引导学生利用假期、社会实践活动等契机学习宪法、参与法治实践活动,推动宪法学习制度化、常态化,让每一天都是“宪法日”。

(二)强化法治宣传教育,提升普法工作实效

1.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在教育系统大力加强习近平法治思想宣传教育,切实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入心入脑、走深走实。深入系统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大意义、丰富内涵、精神实质和实践要求。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教育系统党组织理论中心组学习、基层党组织学习的重要内容,作为教育系统干部培训、教师专业发展培训的必修内容。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融入学校教育。

2.深入学习宣传民法典。坚持将民法典学习宣传作为教育系统普法重点内容,大力宣传民法典的重大意义和重要地位,宣传民法典在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繁荣发展、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等方面的重要作用,宣传好民法典等一系列新规定、新概念、新精神。将民法典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加强青少年民法典教育,推动干部师生学好用好民法典。

3.深入学习宣传教育相关法律法规。组织教育系统深入学习有关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国家教育政策的法律法规。大力开展教育法学习宣传活动,推动干部师生深入领会新修订的教育法的重要内容,全面增强依据教育法保障推动教育改革的能力。结合实施“双减”工作、规范民办义务教育等重点工作,加强《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等法律法规宣传。组织开展《教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学位条例》《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等法律法规宣传。

4.深入学习宣传其他法律法规。深入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行政处罚法》等国家基本法律,宣传总体国家安全观和国家安全相关法律法规,宣传公共卫生安全、科学技术普及、优化营商环境、生态文明建设、知识产权保护、税务、防治家庭暴力等方面法律法规和涉外法律法规。

5.深入学习宣传党内法规。以党章、准则、条例为重点,深入学习宣传党内法规,注重党内法规宣传与国家法律宣传的衔接和协调。把党内法规学习与党史、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社会主义发展史结合起来,提升学习效果。把学习掌握党内法规作为合格党员的基本要求,列入党组织“三会一课”内容,更好地引导教育系统党员干部坚守为党育人、为国育才的初心和使命。

(三)深入推进精准普法,全面落实普法责任

1.抓住领导干部这一“关键少数”。坚持党组织理论中心组集体学法制度,将宪法、民法典等法治内容纳入领导班子的年度学习计划。教育引导各级领导干部强化法治理念和法治思维,转变教育观念,坚持把维护教育公平、提升育人质量、保障人民群众的受教育权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加强日常管理,把法治素养和依法履职情况纳入干部年度述职和干部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完善教育系统干部法治能力培训机制,推动教育部门组织开展法治专题培训。

2.抓好青少年这一“关键群体”。始终把青少年作为法治宣传教育的“关键群体”,坚持把育人作为依法治教工作的核心。坚持课堂教育主渠道作用,推动中小学法治课程开齐开足开好,强化“全科普法”意识。将各类主题教育、专题教育、道德教育与法治教育相融合,充分利用校园文化、团队活动、学生社团活动等多种载体。将法治教育纳入中小学课后服务范围,积极探索学生日常普法机制。发挥课外活动、社会实践、研学实践教育的重要作用,用好校外法治教育场所和资源。推进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标准化建设,开展网络法治实践教育,努力推动学生每年接受法治实践教育不少于2课时。认真落实关于适当增加法治知识在中考中的内容占比要求,把法治教育融入学校教育各阶段、各环节。

3.发挥教师这一“关键作用”。全面提高教师依法执教的意识与能力,充分发挥其依法治教主力军作用。加强中小学法治课教师队伍建设,配齐配好有法律专业背景的教师。推动广大教师在日常教学活动中有意识地渗透法治教育的内容,创新法治教学方式和手段,同时注重通过依法执教“行为世范”,当好学生法治意识和法治精神养成的引路人。进一步完善兼职法治队伍建设,落实中小学校法治副校长工作规范,落实法治副校长参与学校依法治理,开展学校法治宣传教育的要求,完善法治副校长的选聘、培训和考核机制,提高法治副校长的履职效果和履职水平。

4.加强对留守儿童等的人文关怀、精神慰藉和心理健康服务。根据留守儿童群体特点,加强防溺水、法治、交通安全、心理健康教育等专题教育,全面落实师生结对帮扶制度,解决其在生活和学习中遇到的困难,密切家校联系,提醒家长加强亲子联系,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发展。加强中小学校常规管理,对学校周边环境进行整治和治理,营造优质育人环境。

5.全面落实“谁主管谁负责、谁执法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把普法融入到立法、执法、司法和法律服务等法治实践全过程。坚持发挥学校教育持续性、渐进性、专业性的优势,对青少年学生开展系统化、常态化法治教育,把普法教育融入到青少年学生成长成才的全过程。遵循青少年学生成长规律和发展需求,科学安排教学内容,合理确定教学重点,形成分层递进、纵向衔接的法治教育体系。

6.加强社会化普法。健全协同工作机制,深入挖掘社会法治资源,为干部师生提供更多优质法治教育资源和法治实践机会。完善法治副校长(辅导员)制度,协同人大、司法、检察、公安以及其他部门深度参与青少年学生法治教育,让法治实践成为学生学法用法“最生动的一课”。健全家校一体普法机制,重视加强对留守儿童、随迁子女、不良行为青少年等群体的法治宣传教育。深入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学习宣传,开展防范校园欺凌、性侵害、校园贷、套路贷等方面的法治教育。推进教育公益普法,将普法作为大学生社会实践、志愿者服务等重要内容。推进校园法治文化建设,通过歌曲、舞蹈、模拟法庭、知识竞赛、情景剧展演、志愿活动、应急演练等多种形式,普及法治知识,弘扬法治精神。强化家校共育,鼓励学生与家庭成员交流分享法治学习成果。

三、推进普法与依法治教有机融合

1.深化依法行政。增强依法行政观念,提高依法行政能力。一体化推进教育领域“放管服”改革,综合运用法律、标准、信息服务等现代治理手段,进一步放出活力、管出公平、服出效率。依法清理、精简行政审批事项,进一步简政放权,落实和保障学校的办学自主权。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措施,运用数字化延长监管手臂,提高监管效率。进一步优化教育政务服务,大力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加强业务系统数据共享,推进更多事项“一网通办”。建立健全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全面落实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的程序要求,确保教育决策制度科学、程序正当、过程公开、责任明确。

2.深化依法治校。切实加强对依法治校工作的领导,明确校领导分管法治工作,配足配优有经验的专职工作人员。健全学校法律顾问制度,鼓励有条件的中小学校配备法律顾问。突出学校章程建设,形成以章程为核心,规范统一、分类科学、层次清晰、运行高效的依法治理制度体系。完善法律风险防控机制,建立学校无形资产保护、校园安全、合作办学、资产管理、后勤基建、人事管理、涉法舆情等方面的法律风险清单,明确防控处置主体、责任、措施。健全合法性审查前置制度,坚持应审尽审,重点对“三重一大”决策、规章制度、规范性文件、合同文本、教师学生处理处分决定等进行审查。

3.深化依法执教。以学习贯彻《教师法》《新时代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等系列文件为重点,提高全体教师的法治素养、规则意识,提升依法执教、规范执教能力。强化纪律建设,落实教师在课堂教学、关爱学生、师生关系、学术研究、社会活动等方面的纪律要求,开展系统化、常态化宣传教育。建立师德失范曝光平台,健全师德违规通报制度,发挥警示震慑作用。强化权利保护,维护教师依法执教的职业权利,维护教师职业尊严,维护校园教育教学秩序。

四、加强组织保障

1.提高思想认识。各县区、学校要站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高度,把做好教育系统“八五”普法工作摆到工作全局的重要位置,切实增强责任意识,认真组织实施。要全面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领导、统筹和协调,确保“八五”普法各项任务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2.加强统筹协调。各县区、学校要统筹谋划本单位法治社会建设推进举措,充分调动各方力量、采取多种形式参与法治社会建设,形成上下协调、部门联动、全社会参与的工作机制。

3.加强检查指导。对各县区、学校普法工作情况及工作成效开展综合评估,推动法治宣传教育纳入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教育督导评估和综合业绩考核,把依法履职能力作为干部考核考评的重要内容。


相关链接:《盘锦市教育系统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实施方案(2021—2025年)》政策解读

信息来源:局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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