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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锦市中小学返校复学工作方案(修订版)

发布时间:2022-05-11 浏览次数:633

为加强全市教育系统新冠肺炎疫情预防与控制工作,保障广大师生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确保全市中小学(幼儿园)返校复学后教育教学工作正常开展,按照《中小学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技术方案(第五版)》制定本方案。

一、复学时间

4月24日起,全市小学一年级到高中二年级(含中职学校)恢复线下教学。

重点管控和关注地区的师生员工暂缓返校。学校要对暂缓返校的学生,实行“一校一策、一生一案”的教学计划,做好同步授课工作,同时做好学生和家长思想引导和心理疏导工作。

二、复学安排

(一)复学前

1.完善制度方案。各级教育行政部门以及中小学要根据当前疫情防控形势和要求,遵循“一地一案、一校一策”原则,进一步修订完善复课工作方案、疫情防控方案、应急预案、盘锦市中小学疫情应急处置明白卡、盘锦市校园应对突发新冠疫情隔离转运工作流程图以及相关制度(疫情报告制度、学校晨午晚检制度、因病缺勤登记和病因追踪报告制度、复课证明查验制度、学生健康管理制度、预防接种证查验制度、环境卫生检查通报制度、健康教育制度、通风消毒制度),全面排查消除疫情防控风险隐患,周密安排师生员工有序返校,确保复课准备充分、防控措施万无一失。

2.开展核酸检测。所有本市返校师生员工,在4月22日、23日需参加由属地疫情防控部门组织的两次核酸检测(22日、23日停止进行线上教学,全部师生员工集中精力配合核酸检测工作,核酸检测后一律居家静态管理),核酸检测结果阴性后方可返校。外市师生员工需持4月22日、23日连续两日核酸检测阴性报告返校。学校须落实主体责任,确保每一名教职员工入校前进行核酸检测,建立台账备查。

3.全面精准排查。复学前1天,学校要逐一排查、登记所有师生员工及其共同居住人员的健康状况、“两码”(健康码、行程码)状况以及停课期间的行程轨迹,建立专门台账。

4.保障防疫物资。学校要在复学前按2周用量储备口罩、医用消毒酒精、84消毒液、洗手液等物资。

5.健康检测场所保障。寄宿制学校要按照不少于一个班型的标准,预备50—60间符合单体建筑、有独立卫生间要求的健康监测场所,校内不具备条件的,要与属地防指加强沟通,指定学校附近具备条件的宾馆、酒店作为健康监测场所,并签订紧急使用协议。各非寄宿制学校要规范配备健康监测场所、卫生(保健)室。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对所属学校健康监测场所准备情况进行详细登记备案。

6.全面清洁消毒。复学前1天,学校对校园环境进行1次全面规范、彻底清洁消毒。

7.严格评估验收。复学前,学校须报经主管教育行政部门验收批准后方可复学。

(二)返校当天

1.错时错峰返校。学校根据前期排查确定可返校学生名单,安排分年级、分班级错时、错峰返校。

2.严格入校检测。师生员工全程佩戴口罩,在校门口按1米以上间隔列队,由工作人员逐一查验健康码、行程码(无手机的中小学生提前将共同居住人员“两码”情况反馈到班级群),检测体温,有异常情况的暂缓返校,并及时向学校和当地街道、社区报告,落实相关防控措施。

(三)复学后

1.严格校园封闭管理。严格校门管控,严禁无关人员、车辆、快递包裹进入校园,师生员工进出校门一律佩戴口罩、核验身份和检测体温。外来人员确需进校的必须提供48小时核酸报告、验“两码”、测体温、实名登记、佩戴口罩。寄宿生未经学校批准不得离校,走读生和教职工要保持学校与住地两点一线,学校每天掌握走读生及共同居住人员健康码和行程码信息。

2.严格日常健康监测。师生员工上班上学前要做好自我健康监测、查看“两码”,有异常的不入校,及时到正规医疗机构就诊。学校要切实做好所有师生员工的晨午晚检工作,一旦发现有体温异常、身体不适的,按“四早”(早发现、早报告、早诊断、早隔离)要求及时处置。严格落实因病缺勤师生员工病因追踪登记制度,对有发热等异常状况师生员工,及时送医就诊,查清原因,治愈后凭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方可返校返岗。

3.严控聚集性活动。学校除正常教学活动及升旗仪式、大课间外,暂停其他一切聚集性活动,确需举办的向属地疫情防控指挥部报批,严格落实防控措施,确保活动安全。

4.严格师生出行管理。师生员工原则上不离盘,特殊情况确需离盘的须经学校批准,严禁未经批准私自出行。密切关注疫情动态信息,及时排查14天内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以及与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密切接触者时空交集的师生员工和共同居住人员,一旦发现有相关人员,须第一时间向所在社区(村)、疾控机构、教育主管部门和疫情防控指挥部报告,加强跟踪管理,督促落实隔离、医学观察和核酸检测等措施。

5.加强场所环境消杀通风。坚持多病同防,人、物、环境共防,保持校园环境清洁卫生,每天对校园所有场所、设施设备消杀1次,垃圾日产日清,教室、食堂、图书馆、体育馆、宿舍等重点场所保持日常通风。

6.常态化开展核酸检测。严格落实《盘锦市教育系统常态化核酸循环抽检工作方案》,中小学(幼儿园)食堂、保洁、安保等后勤工作人员(含校内临时聘用的后勤工作人员),每周完成2次全员核酸检测。师生(不含幼儿)每半个月抽取10%的教职员工进行1次核酸检测排查,每学期完成1次全员核酸检测。

7.加强食品安全管理。各校要加强对食材的采购、存储、加工等环节的安全管理,尽量不采购冷链食品,严禁采购进口冷链食品,所有食材须从正规渠道采购,坚持索证索票,保证来源可追溯。错时错峰就餐或送餐到班级,做好食堂地面、桌椅和餐(饮)具、炊具的清洁消毒。重复使用的餐(饮)具必须“一人一用一消毒”,及时清理和收集餐余垃圾。加强饮用水安全管理,保障饮水安全。

三、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各地各校要严格落实属地责任、行业部门监管责任、学校主体责任、个人自我管理责任。统筹抓好教育教学工作,最大限度消除疫情对教育教学的影响,积极做好查漏补缺、巩固提升和培优辅差,切实提升教育教学实效。

2.健全工作机制。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各级各类学校要加强与当地卫健、公安、市场监管、疾控、医疗机构和社区等部门的联系沟通,强化联防联控工作合力。

3.强化督查问责。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定期组织开展督查,及时纠正责任落实不到位、管控措施流于形式、防控效果不明显等问题。对疫情防控措施不落实、工作不到位的单位和个人,按相关规定严肃追责问责。

信息来源:局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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