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锦市2023年义务教育国家课程教材选用和地方课程教材使用目录公告
各县区教育局,市直属各义务教育学校:
根据《辽宁省教育厅关于印发2023年中小学教学用书目录的通知》(辽教通〔2023〕128号)和《辽宁省中小学教科书选用管理实施细则(试行)》有关工作要求,现将盘锦市2023年义务教育国家课程教材选用和地方课程教材使用目录予以公布,并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公告所公布的内容为2023—2024学年度市直属学校及各县区属学校义务教育阶段国家课程选用教材和地方课程使用教材。
二、各单位要严格按照国家和省、市有关要求,必须按本公告中所公示的教材版本进行征订和使用。
三、任何单位或个人如有对公告内容有异议,均可通过电话或电子邮件形式进行咨询或投诉。
联系电话:0427—2822440
电子邮箱:pjjyjbgs@163.com
本公告公示期为七天。
附件:1.盘锦市义务教育阶段(国家课程)免费教科书版别(2023年).xls
盘锦市教育局
2023年5月30日
(此件公开发布)
主办单位:盘锦市教育局 版权所有:盘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网站地图]
网站标识码:2111000018 ICP备案序号:辽ICP备2022012106号-1 辽公网安备21112302000038号
联系电话:0427-28257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