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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盘锦市教育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发布时间:2023-08-08 浏览次数:891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2811日至1021日,市委第一巡察组对市教育局党组进行了巡察。20221228日,市委第一巡察组向市教育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党组整改工作落实情况

市教育局党组坚持把巡察整改工作作为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具体行动,切实负起整改责任,积极推动整改落实,巡察整改工作扎实有力推进,取得阶段性成效。

(一)坚持思想引领,提高站位抓整改。市委巡察意见反馈后,市教育局党组迅速召开党组会议、理论学习中心组会议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学习《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巡视整改和成果运用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2162号),学习省委有关要求,学习市委关于巡察整改落实的新部署新要求,特别是市委书记在听取巡察情况综合报告时的讲话精神。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会前深入开展集中学习研讨,深入开展谈心谈话,广泛征求意见建议。会上深化对照检查,严肃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进一步强化了抓好巡察整改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会议达到了预期效果和目的。

(二)坚持领导带头,压实责任抓整改。市教育局党组坚决扛起巡察整改主体责任,成立以市教育局党组书记、局长为组长,党组成员为副组长的整改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主任由市教育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段宏伟担任,副主任由市委教育工委专职委员李蕴波担任,成员由各县区教育局长、各直属单位党组织负责人、市教育局科室负责人组成。同时成立3个专项整改工作小组。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经多次研究最终制定《市教育局党组关于市委第一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方案》,3个专项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同时制定3个专项整改方案。2月初,召开市教育局党组落实市委第一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动员大会,会议印发《市教育局党组关于市委第一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方案》并进行解读,同时对整改工作进行部署动员。

(三)坚持从严从实,明确任务抓整改。针对巡察组反馈意见,研究制定了“1+3”整改方案,把巡察反馈问题分解细化,逐项列清单、定措施、明责任、设时限,做到整改任务一项不漏、责任要求到岗到人,清单化、具体化落实整改任务。领导小组切实发挥牵头抓总作用,全面谋划部署、组织推动各阶段的整改落实工作,及时解决整改重点难点堵点问题,统筹各方资源在整改落实上集中发力。领导小组办公室综合协调,实行周调度机制,督促各牵头科室对整改工作台账实行动态化管理,跟踪问效,把整改要求落到实处。3个专项整改工作小组按照分工,认真负责各项整改任务的组织落实。承担具体整改任务的单位和科室严肃认真履行整改责任,协调有关责任单位,严格实行清单管理,逐一建立工作台账,逐条逐项推进落实。各直属单位、各县区教育局主动担当、积极作为,按照职能职责,主动认领任务,及时上报进展情况,确保整改工作按计划有序有效推进。

二、巡察反馈重点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一)关于“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导教育改革发展不到位,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及省市委要求有差距”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加强学习教育。巡察整改期间,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及《教师资格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等,突出思想铸魂,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教师头脑,组织广大教师开展系统化、常态化学习,狠抓教师思想政治建设和师德师风建设工作。二是进一步完善会议制度。把加强学校思政课建设作为定期研究的重要内容,制定领导班子深入课堂讲授和听评思政课制度,落实思政课建设主体责任;严格落实《盘锦市关于深化新时代思想政治理论课改革创新的实施意见》,党组每年至少召开1次会议专题研究思政课工作,每年年底前向市委汇报全市思政课建设工作。三是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局党组召开了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年度民主生活会,针对巡察反馈的问题进行深入查摆、剖析。

(二)关于“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不够有力,正风肃纪和服务群众存在薄弱环节”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纪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会议精神,按照《辽宁省党组织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实施细则(试行)》要求,将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推动,用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引领保障教育高质量发展。自2023年起,每年年初研究制定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目标要求和具体措施,制定年度任务和责任分解,明确领导班子成员分工,并作出安排部署。二是召开专题会议,深入学习贯彻《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及省市委相关文件要求,局党组组织召开教育系统党员干部警示教育大会,以讲廉政党课、观看警示教育片、提升警示教育效果。三是强化主体责任落实,班子成员及时向局党组报告履行主体责任情况,党组书记加强对全面从严治党的调查研究,了解工作推进情况,发现和解决实践中的突出问题。班子成员每年要对分管领域开展一次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专题研究,分析研判形势,找短板,提出加强和改进措施。

(三)关于“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不扎实,基层党建工作有差距”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及《关于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的意见》《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深刻理解坚持民主集中制的重大意义。二是进一步坚持完善和落实民主集中制,按照《中共盘锦市教育局党组议事规则》表决实行主持人末位表态制,不断增强教育局党组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保持团结统一。三是坚持执行党建联系点制度,根据实际及时调整,明确联系点和党组成员的职责,不断推进基层党建工作的开展。党组书记切实履行抓党建第一责任人职责,党组成员履行“一岗双责”,树立“抓党建是最大政绩”观念,带头深入基层研究部署党建工作,了解掌握基层实际情况。

(四)关于“贯彻落实中央及省市委优化营商环境决策部署不够深入,优化教育领域营商环境有差距”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深入学习《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加大违规培训查处力度,开展校外培训治理专项整治活动,开展行政执法流程及案卷专项审查。二是结合省市年度监管计划,编制本部门年度监管计划,年度监管计划应与教育日常联合监管工作结合起来。全面应用辽宁“互联网+监管”平台,开展“互联网+监管”工作。三是按照“举一反三、标本兼治”要求,对我局24项(业务办理项)依申请类进厅事项进行全面排查。对未按要求进入行政审批服务大厅的政务服务清单的事项全部纳入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管理和运行,做到全流程在窗口实质办理。

三、下一步整改工作安排

市教育局党组将切实强化政治担当,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坚持任务不变、标准不降、力度不减,以“钉钉子”精神抓好后续整改工作,确保问题见底清零、长效机制建立完善、政治生态持续改善,在新时代新征程中推动教育改革发展,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擦亮魏书生教育名片,努力建设高质量教育强市,打造盘锦教育名城。

一是深入践行“两个维护”。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推动教育系统党员干部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确保党中央、省市委各项决策部署在教育系统全面落地落实。

二是持续深化巡察整改工作。坚持把巡察整改作为长期重大任务来落实,杜绝应付心态和过关思想,进一步压实整改责任。持续跟踪督办落实,对已经基本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开展“回头看”;对需要分步推进和长期坚持的整改任务,细化后续工作安排。

三是切实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坚持把整改落实作为全面从严治党的新起点,把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贯彻到巡察整改全过程各环节,进一步增强管党治党的责任感和紧迫感。要把推动问题解决作为巡察整改工作的落脚点,坚持不懈解决工作中存在的深层次矛盾和问题,持之以恒正风肃纪,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四是推动高质量发展迈出更大步伐。坚决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东北、辽宁振兴发展的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各项重大决策部署,把巡察整改与落实“十四五”时期教育规划任务结合起来,与我市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结合起来,形成千方百计干工作、全力以赴抓落实的良好局面。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427-2662086;通信地址:盘锦市辽东湾新区行政中心B5;电子邮箱:pjjyjbgs@163.com

编辑:李双钰
信息来源:党群工作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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