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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行中小学安全教育“1530”工作机制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8-08 浏览次数:3650

各县区教育局,市直属各学校:

根据公安部办公厅、教育部办公厅等九部门《关于学习借鉴福建省经验做法进一步加强涉险公共区域安全防护工作的通知》(公治安〔2023〕1536号)和《辽宁省教育厅关于推行中小学安全教育“1530”工作机制的通知》(辽教通〔2023〕232号)要求,全力防范学生溺水、交通、居家、旅行、极端天气等涉险伤亡事故,现就在全市中小学、幼儿园推行安全教育“1530”工作机制事宜通知如下。

中小学安全教育“1530”工作机制,即:每天放学前1分钟、每周放学前5分钟、每个节假日放假前30分钟,对学生进行安全提醒,将安全教育贯穿教育教学全过程、各环节。寒暑假前至少召开1次家长会、发放1封致家长的公开信,寒暑假期间定期发布安全提示,督促家长依法履行监护责任。

各地各校要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压紧压实责任,确保中小学安全教育“1530”工作机制落到实处。要紧密结合实际,丰富教育形式,拓宽教育渠道,增强工作实效。要会同相关部门,强化协作配合,共同做好安全教育工作,全力保障学生生命安全。


盘锦市教育局

2023年7月14日

(此件公开发布)


相关链接:《关于推行中小学安全教育“1530”工作机制的通知》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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