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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九届政协二次会议《关于推进我市学前教育优质普惠发展的提案》(第134号)答复

发布时间:2023-08-30 浏览次数:287

孙丽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推进我市学前教育优质普惠发展的提案收悉,感谢您对我市学前教育工作的关心、支持和理解,现答复如下:

学前教育是终身学习的开端,是国民教育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重要的社会公益事业。近年来,在各级政府的高度重视下,我市学前教育工作有了长足的发展。截至2022年底,我市公办园在园儿童占比为50%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85.1%。但对照优质普惠的标准,还需进一步改革和发展,为此,我们积极应对,主动作为,结合建议内容将做好如下工作:

一、多措并举,加大优质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供给

一是发挥县区主体责任,以政府为主导,结合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治理,科学规划幼儿园布局,制定年度公办幼儿园建设方案,逐年增加公办幼儿园学位,提升公办幼儿园在园幼儿占比率。二是积极鼓励引导民办园发展普惠,提高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完善普惠性民办园认定标准和扶持政策,通过拨付生均公用经费、购买服务、培训教师、教研指导等方式,支持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发展,逐步解决 “入园难”“入园贵”问题。

二、规范办园行为,加强监管力度

按照“谁审批,谁主管”的原则,明确属地管理主体责任。完善学前教育评估督导、考核奖励和问责机制,加强督导,细化考核。定期对幼儿园进行专项督查,督促全市民办幼儿园依法依规办园,不断改善办园条件,提升办园品质。

三、开展帮扶机制,实施优质教育资源带动战略

为加快我市学前教育均衡发展,各县区以不同模式开展帮扶工作,例如示范性公办园对民办园、农村园、薄弱园的结对帮扶,通过“送课下乡”、爱心捐助等活动,发挥优质公办园示范引领作用,形成互相协作、共同提高,切实缩小园所之间的教育差距,推动学前教育的均衡发展。

四、加强学前教育师资队伍建设,全面提升学前教育质量

一是加强教科研工作,树立以幼儿全面和谐发展为本的教育理念,遵循幼儿身心发展规律,关注个体差异,坚持以游戏为基本活动,寓教于乐,科学保育教育,消除“小学化”现象。二是完善学前教育师资培养体系和幼儿园园长、教师培训体系,满足幼儿教师多样化的学习和发展需求。

盘锦市教育局

2023529

编辑:毕夺
信息来源:局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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