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锦市教师进修学院2024年度预算
发布日期:2024-0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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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盘锦市教师进修学院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盘锦市教师进修学院2024年度预算报表
一、2024年度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2024年度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2024年度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2024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八、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九、2024年度综合预算项目支出表
十、2024年度预算项目(政策)绩效目标情况表
第三部分 盘锦市教师进修学院2024年度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预算的总体情况说明
二、“三公”经费预算安排使用情况说明
三、机关运行经费预算安排使用情况说明
四、政府采购安排情况说明
五、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六、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盘锦市教师进修学院概况
一、 主要职责
主要职能:认真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积极配合教育行政部门做好教育教学指导工作;对全市中小学教师、幼儿园教师和校长进行继续教育;为中小学教师开展校本培训提供指导和服务,指导中小学教师在教学实践中学习和研究,推动中小学开展教改实验,持续提高中小学教师专业化水平;承担全县基础教育及新课程、教材教法培训等。
机构设置
我单位隶属于盘锦市教育局,是全额财政补助事业单位,预算管理级次为“市级”。
人员情况:编制数为60人,年初实有人数为50人,上年年初实有人数55人,较上年减少5人,原因是调入2人。退休6人,因病死亡1人。
第二部分 盘锦市教师进修学院
2024年度预算公开表
(该部分内容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盘锦市教师进修学院
2024年度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预算的总体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2024年我单位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其中:
(一)收入预算958.42万元,包括:
1.财政拨款收入958.42万元;
2.非税收入0万元;
3.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
4.下级上解收入0万元;
5.其他收入0万元。
(二)支出预算958.42万元,包括:
1.基本支出868.55万元;
2.项目支出89.87万元。
在项目支出预算89.87万元中,政府采购支出0万元,债务支出0万元,政府购买服务支出0万元。
2024年预算同2023年预算比较,收入减少50万元,增加 35%;支出减少50万元,减少35%。增减变化的主要原因是单位维修改造项目减少。
二、“三公”经费预算安排使用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三公”经费预算支出安排0万元,比2023年度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与2023年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主要原因是无。
2.公务接待费0万元,比2023年度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主要原因是无。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万元,比2023年度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主要原因是无(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2023年持平;公务用车运行费0万元,比2023年度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
三、单位运行经费预算安排使用情况说明
2024年单位运行经费预算安排59.46万元,比2023年预算减少7.44万元,下降11%,主要原因是2024年退休6人,因病死亡1人未纳入预算,2024年严格执行厉行节约八项规定压缩一般性支出,牢固树立“过紧日子”的思想,把每一分钱都用在刀刃上。主要包括:办公费4.5万元、印刷费3.5万元、手续费0.4万元、邮电费2.8万元、维修维护费0.5万元,差旅费3.5万元、劳务费1.5万元、其他商品服务支出7.23万元、其他交通费用1万元,福利费0.6万元,水费2.53万元、电费2.5万元、取暖费19.25万元、工会经费9.65万元、退休费13.7万元、生活补助2.48万元。
四、政府采购安排情况说明
2024年安排政府采购预算0万元,政府购买服务预算0万元。分项目如下:
五、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3年12月31日,盘锦市教师进修学院部门资产总额3059320.04元,其中,固定资产原值3044070.04元,无形资产原值15250元。固定资产中共有车辆0辆(一般公务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价值0元。
六、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单位2024年应编制绩效目标的项目共2个,实际编制绩效目标的项目共2个,涉及资金89.87万元,编制绩效目标的项目覆盖率(实际编制绩效目标的项目/应编制绩效目标的项目)为100%。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上级补助收入:指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性补助收入。
3.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4.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照规定上缴的收入。
6.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7.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按照预算管理要求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收支差额的金额。
8.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9.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上缴上级支出:指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12.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3.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14.“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5.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16.一般公共服务(类)纪检监察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7.一般公共服务(类)纪检监察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18.教育支出(类)教育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9.教育支出(类)教育管理事务(款)其他教育管理事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用于教育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
20.教育支出(类)普通教育(款)学前教育(项):反映各部门举办的学前教育支出。政府各部门对社会组织等举办的幼儿园的资助,如捐赠、补贴等,也在本科目中反映。
21.教育支出(类)普通教育(款)小学教育(项):反映各部门举办的小学教育支出。政府各部门对社会组织等举办的小学的资助,如捐赠、补贴等,也在本科目中反映。
22.教育支出(类)普通教育(款)初中教育(项):反映各部门举办的初中教育支出。政府各部门对社会组织等举办的初中的资助,如捐赠、补贴等,也在本科目中反映。
23.教育支出(类)普通教育(款)高中教育(项):反映各部门举办的普通高中教育支出。政府各部门对社会组织等举办的普通高中的资助,如捐赠、补贴等,也在本科目中反映。
24.教育支出(类)普通教育(款)其他普通教育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普通教育方面的支出。
25.教育支出(类)职业教育(款)中等职业教育(项):反映各部门(不含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举办的中等职业教育支出。政府各部门对社会组织等举办的中等职业学校的资助,如捐赠、补贴等,也在本科目中反映。
26.教育支出(类)职业教育(款)高等职业教育(项):反映各部门对社会组织等举办的本科、专科层次职业教育支出。政府各部门对社会组织等举办的本科、专科层次职业院校的资助,如捐赠、补贴等,也在本科目中反映。
27.教育支出(类)职业教育(款)其他职业教育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职业教育方面的支出。
28.教育支出(类)广播电视教育(款)广播电视学校(项):反映各部门举办广播电视学校的支出。
29.教育支出(类)特殊教育(款)特殊学校教育(项):反映各部门举办盲童学校、聋哑学校、智力落后儿童学校、其他生理缺陷儿童学校和工读学校的支出。
30.教育支出(类)进修及培训(款)教师进修(项):反映教师进修、师资培训支出。
31.教育支出(类)进修及培训(款)其他进修及培训(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进修及培训方面的支出。
32.教育支出(类)教育费附加安排的支出(款)城市中小学校舍建设(项):反映教育费附加安排用于城市中小学校舍建设、改建、修缮和维护的支出。
33.教育支出(类)教育费附加安排的支出(款)其他教育费附加安排的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的教育费附加支出。
32.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体育(款)其他体育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体育方面的支出。
3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3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反映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3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3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37.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反映按规定用于烈士和牺牲、病故人员家属的一次性和定期抚恤金以及丧葬补助费。
3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抚恤(款)伤残抚恤(项):反映按规定用于伤残人员的抚恤金和按规定开支的各种伤残补助费。
3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
40.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下同)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41.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42.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方面的支出。
43.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44.其他支出(类)其他支出(款)其他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不能划分到具体功能科目的支出项目。
45.其他支出(类)彩票公益金安排的支出(款)用于体育事业的彩票公益金支出(项):反映用于体育事业的彩票公益金支出。
46.其他支出(类)彩票公益金安排的支出(款)用于残疾人事业的彩票公益金支出(项):反映用于残疾人事业的彩票公益金支出。
47.其他支出(类)彩票公益金安排的支出(款)用于教育事业的彩票公益金支出(项):反映用于教育事业的彩票公益金支出。
48.工资福利支出: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49.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物资储备等资本性支出。
50.对个人和家庭补助:反映政府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51.资本性支出:反映各单位安排的资本性支出。切块由发展改革部门安排的基本建设支出不在此科目。
盘锦市教师进修学院2024年度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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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第一部分 盘锦市教师进修学院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盘锦市教师进修学院2024年度预算报表
一、2024年度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2024年度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2024年度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2024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八、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九、2024年度综合预算项目支出表
十、2024年度预算项目(政策)绩效目标情况表
第三部分 盘锦市教师进修学院2024年度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预算的总体情况说明
二、“三公”经费预算安排使用情况说明
三、机关运行经费预算安排使用情况说明
四、政府采购安排情况说明
五、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六、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盘锦市教师进修学院概况
一、 主要职责
主要职能:认真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积极配合教育行政部门做好教育教学指导工作;对全市中小学教师、幼儿园教师和校长进行继续教育;为中小学教师开展校本培训提供指导和服务,指导中小学教师在教学实践中学习和研究,推动中小学开展教改实验,持续提高中小学教师专业化水平;承担全县基础教育及新课程、教材教法培训等。
机构设置
我单位隶属于盘锦市教育局,是全额财政补助事业单位,预算管理级次为“市级”。
人员情况:编制数为60人,年初实有人数为50人,上年年初实有人数55人,较上年减少5人,原因是调入2人。退休6人,因病死亡1人。
第二部分 盘锦市教师进修学院
2024年度预算公开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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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部分盘锦市教师进修学院
2024年度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预算的总体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2024年我单位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其中:
(一)收入预算958.42万元,包括:
1.财政拨款收入958.42万元;
2.非税收入0万元;
3.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
4.下级上解收入0万元;
5.其他收入0万元。
(二)支出预算958.42万元,包括:
1.基本支出868.55万元;
2.项目支出89.87万元。
在项目支出预算89.87万元中,政府采购支出0万元,债务支出0万元,政府购买服务支出0万元。
2024年预算同2023年预算比较,收入减少50万元,增加 35%;支出减少50万元,减少35%。增减变化的主要原因是单位维修改造项目减少。
二、“三公”经费预算安排使用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三公”经费预算支出安排0万元,比2023年度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与2023年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主要原因是无。
2.公务接待费0万元,比2023年度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主要原因是无。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万元,比2023年度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主要原因是无(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2023年持平;公务用车运行费0万元,比2023年度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
三、单位运行经费预算安排使用情况说明
2024年单位运行经费预算安排59.46万元,比2023年预算减少7.44万元,下降11%,主要原因是2024年退休6人,因病死亡1人未纳入预算,2024年严格执行厉行节约八项规定压缩一般性支出,牢固树立“过紧日子”的思想,把每一分钱都用在刀刃上。主要包括:办公费4.5万元、印刷费3.5万元、手续费0.4万元、邮电费2.8万元、维修维护费0.5万元,差旅费3.5万元、劳务费1.5万元、其他商品服务支出7.23万元、其他交通费用1万元,福利费0.6万元,水费2.53万元、电费2.5万元、取暖费19.25万元、工会经费9.65万元、退休费13.7万元、生活补助2.48万元。
四、政府采购安排情况说明
2024年安排政府采购预算0万元,政府购买服务预算0万元。分项目如下:
五、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3年12月31日,盘锦市教师进修学院部门资产总额3059320.04元,其中,固定资产原值3044070.04元,无形资产原值15250元。固定资产中共有车辆0辆(一般公务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价值0元。
六、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单位2024年应编制绩效目标的项目共2个,实际编制绩效目标的项目共2个,涉及资金89.87万元,编制绩效目标的项目覆盖率(实际编制绩效目标的项目/应编制绩效目标的项目)为100%。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上级补助收入:指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性补助收入。
3.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4.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照规定上缴的收入。
6.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7.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按照预算管理要求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收支差额的金额。
8.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9.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上缴上级支出:指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12.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3.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14.“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5.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16.一般公共服务(类)纪检监察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7.一般公共服务(类)纪检监察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18.教育支出(类)教育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9.教育支出(类)教育管理事务(款)其他教育管理事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用于教育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
20.教育支出(类)普通教育(款)学前教育(项):反映各部门举办的学前教育支出。政府各部门对社会组织等举办的幼儿园的资助,如捐赠、补贴等,也在本科目中反映。
21.教育支出(类)普通教育(款)小学教育(项):反映各部门举办的小学教育支出。政府各部门对社会组织等举办的小学的资助,如捐赠、补贴等,也在本科目中反映。
22.教育支出(类)普通教育(款)初中教育(项):反映各部门举办的初中教育支出。政府各部门对社会组织等举办的初中的资助,如捐赠、补贴等,也在本科目中反映。
23.教育支出(类)普通教育(款)高中教育(项):反映各部门举办的普通高中教育支出。政府各部门对社会组织等举办的普通高中的资助,如捐赠、补贴等,也在本科目中反映。
24.教育支出(类)普通教育(款)其他普通教育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普通教育方面的支出。
25.教育支出(类)职业教育(款)中等职业教育(项):反映各部门(不含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举办的中等职业教育支出。政府各部门对社会组织等举办的中等职业学校的资助,如捐赠、补贴等,也在本科目中反映。
26.教育支出(类)职业教育(款)高等职业教育(项):反映各部门对社会组织等举办的本科、专科层次职业教育支出。政府各部门对社会组织等举办的本科、专科层次职业院校的资助,如捐赠、补贴等,也在本科目中反映。
27.教育支出(类)职业教育(款)其他职业教育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职业教育方面的支出。
28.教育支出(类)广播电视教育(款)广播电视学校(项):反映各部门举办广播电视学校的支出。
29.教育支出(类)特殊教育(款)特殊学校教育(项):反映各部门举办盲童学校、聋哑学校、智力落后儿童学校、其他生理缺陷儿童学校和工读学校的支出。
30.教育支出(类)进修及培训(款)教师进修(项):反映教师进修、师资培训支出。
31.教育支出(类)进修及培训(款)其他进修及培训(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进修及培训方面的支出。
32.教育支出(类)教育费附加安排的支出(款)城市中小学校舍建设(项):反映教育费附加安排用于城市中小学校舍建设、改建、修缮和维护的支出。
33.教育支出(类)教育费附加安排的支出(款)其他教育费附加安排的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的教育费附加支出。
32.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体育(款)其他体育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体育方面的支出。
3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3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反映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3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3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37.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反映按规定用于烈士和牺牲、病故人员家属的一次性和定期抚恤金以及丧葬补助费。
3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抚恤(款)伤残抚恤(项):反映按规定用于伤残人员的抚恤金和按规定开支的各种伤残补助费。
3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
40.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下同)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41.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42.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方面的支出。
43.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44.其他支出(类)其他支出(款)其他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不能划分到具体功能科目的支出项目。
45.其他支出(类)彩票公益金安排的支出(款)用于体育事业的彩票公益金支出(项):反映用于体育事业的彩票公益金支出。
46.其他支出(类)彩票公益金安排的支出(款)用于残疾人事业的彩票公益金支出(项):反映用于残疾人事业的彩票公益金支出。
47.其他支出(类)彩票公益金安排的支出(款)用于教育事业的彩票公益金支出(项):反映用于教育事业的彩票公益金支出。
48.工资福利支出: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49.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物资储备等资本性支出。
50.对个人和家庭补助:反映政府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51.资本性支出:反映各单位安排的资本性支出。切块由发展改革部门安排的基本建设支出不在此科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