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协九届三次会议《关于向市民开放体育馆的提案》(第141号)的答复
赵轶梅提案者:
您提出的关于向市民开放体育馆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1.校园体育场馆对外开放工作,既充分发挥了学校体育设施的功能,满足广大群众、社会团体组织、特别是青少年学生体育健身的需求,又赢得了社区及周边群众的广泛好评。市教育局领导非常重视校园场地开放问题,对于开放时间、开放场地、管理人员都做了细致安排,并制定下发了《盘锦市教育局关于学校体育场地对外开放实施方案》,安排首批对外开放场馆的学校为17所。分别有兴隆台区实验中学、一完中、兴隆三小、迎宾小学、兴隆一小;双台子区高家小学、育红小学、长征小学;大洼区一中、区二中、区三小、区实验小学、区高中、区城郊学校、区朝鲜族学校;盘山县实验学校、盘山县职教中心。
2.为促进学校体育场馆对外开放工作有组织、有秩序地进行,涉及的各校均制订了相关方案和制度,规定了开放对象、开放具体时间和具体要求,学校指定专人或部门负责。加强了对周边社区居民的宣传教育,要求他们遵守规定,自觉维护青少年学生的利益,保护他们的健康成长;同时也切实加强了校园内的安全防范工作,爱护公共财物。各校从大局出发,克服困难,科学合理安排,确保学校场地以及设施每天在固定的时段向居民开放。我市学校体育场地对外共接待人数已过万人。学校体育设施的开放,实现了体育资源社会共享,为群众开展体育锻炼提供了便利条件。
学校的体育场馆面向社会开放是学校开放校园、走向社会、从学校素质教育走向社会素质教育的起点和开端。同时,学校运动场地的开放工作对于提高公民素质、建设和谐社会也发挥了积极的教育辐射功能。
3.体育场地及设施虽然对外开放,但由于天气、器材损耗等问题,个别开放学校体育设备设施比较匮乏,要进一步增加投入,进行更新与维修。同时外来人员进入学校后校园的安全,入校健身人员的安全问题;活动人员的管理上存在有的居民不听从管理人员劝阻,故意破坏公物等现象;学校的绿化管理、校园保洁、场地维护、安全保卫等工作负荷的加重、成本付出加大。综合以上原因暂停体育场地对外开放。
最后衷心感谢您对盘锦教育的关注、关心和支持,希望您一如既往地关心和关注我市的教育事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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