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协九届三次会议《关于因地制宜、多措并举办好假期托管服务的提案》(第152号)的答复
马岩提案者:
您提出的关于因地制宜、多措并举办好假期托管服务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为满足广大家长需求,切实解决小学生暑期“看护难”问题,帮助确有需要的家庭学生过好暑期生活,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支持探索开展暑期托管服务的通知》(教基厅函〔2021〕30号)和教育部、省教育厅有关会议精神,2021年8月,市教育局会同市发改委印发了《盘锦市2021年小学生暑期托管服务试点工作方案(试行)》(盘教通〔2021〕52号),按照县区主导、因地制宜、自愿参加、公益普惠原则,引导和鼓励教师志愿参与,特别是学校干部、党员教师、青年教师和有专长的学科教师积极参与暑期托管服务,积极鼓励支持学校家委会成员、广大共青团员、在盘返盘大学生、“五老”志愿者等参与托管服务。对有服务需求的一至五年级小学生提供托管服务,同时要求在满足基本看护需求的基础上,各单位根据托管地点条件,结合服务人员专业特长,在保障安全的前提下,合理组织提供一些集体游戏活动、文体活动、科普活动、阅读指导、劳动实践、兴趣拓展、作业辅导等服务,促进学生全面发展。不得组织学科类集体补课、讲授新课。在此基础上,针对课后服务工作,市教育局会同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出台《关于进一步提升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课后服务水平的实施意见》,对寒暑假托管服务提出了具体要求。明确服务对象为确有需求的家庭和学生,以看护为主。寒暑假托管服务工作以县区为主组织实施,有条件的小学、初中要积极承担学生寒暑假托管服务责任,学校应开放功能教室、图书馆、阅览室、运动场馆等各类资源设施,同时可提供游戏活动、文体活动、兴趣拓展等服务。鼓励机关、企事业单位、青少年宫、社区等积极挖潜,为学生提供寒暑假托管服务。寒暑假托管服务可分期安排,也可根据需要和可能集中安排。
假期托管服务是一个新事物,尚处于探索阶段,实施过程中也面临着一些现实问题,如国家层面没有相关的法律法规对寒暑假托管服务的属性定位、责任归属等作出明确规定,实施过程多个服务主体因缺少统筹而出现服务重叠或服务盲区,财政支持力度,社会对假期托管的高质量定位与现实师资等实际存在矛盾等。下一步我们将边实践边总结边完善,同时结合您所提建议,推动假期托管服务的良性发展。一是注重宣传引导;二是进一步健全假期托管服务长效保障机制;三是加强假期托管社会资源联动;四是强化假期托管安全管理。
最后衷心感谢您对盘锦教育的关注、关心和支持,希望您一如既往地关心和关注我市的教育事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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