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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协九届三次会议《“关于加强全市青少年体育运动推进人口高质量发展”“关于保障中小学生体育锻炼”“关于延长盘锦中小学生在校期间体育锻炼 时间 提高学生身体素质”“关于普及体育 教育 提升青少年身体素质的提案”》(第168号)的合并提案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4-09-03 浏览次数:46

陈雷、潘琳、王鑫、田纪平提案者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全市青少年体育运动 推进人口高质量发展”“关于保障中小学生体育锻炼”“关于延长盘锦中小学生在校期间体育锻炼时间 提高学生身体素质”“关于普及体育教育,提升青少年身体素质的提案”的合并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1.校园体育场馆对外开放工作,既充分发挥了学校体育设施的功能,满足广大群众、社会团体组织、特别是青少年学生体育健身的需求,又赢得了社区及周边群众的广泛好评。市教育局领导非常重视校园场地开放问题,对于开放时间、开放场地、管理人员都做了细致安排。制定下发了《盘锦市教育局关于学校体育场地对外开放实施方案》,安排首批对外开放场馆的学校为17所。分别有兴隆台区辽河油田实验中学、一完中、兴隆三小、迎宾小学、兴隆一小双台子区高家小学、育红小学、长征小学大洼区一中、区二中、区三小、区实验小学、区高中、区城郊学校、区朝鲜族学校盘山县实验学校、盘山县职教中心。

为促进学校体育场馆对外开放工作有组织、有秩序地进行,涉及的各校均制订了相关方案和制度,规定了开放对象、开放具体时间和具体要求,学校指定专人或部门负责。加强了对周边社区居民的宣传教育,要求他们遵守规定,自觉维护青少年学生的利益,保护他们的健康成长;同时也切实加强了校园内的安全防范工作,爱护公共财物。各校从大局出发,克服困难,科学合理安排,确保学校场地以及设施每天在固定的时段向居民开放。我市学校体育场地对外共接待人数已过万人。学校体育设施的开

放,实现了体育资源社会共享,为群众开展体育锻炼提供了便利条件。学校的体育场馆面向社会开放是学校开放校园、走向社会、从学校素质教育走向社会素质教育的起点和开端。同时,学校运动场地的开放工作对于提高公民素质,建设和谐社会也发挥了积极的教育辐射功能。

体育场地及设施虽然对外开放,但由于天气、器材损耗等问题,个别开放学校体育设备设施比较匮乏,要进一步增加投入,进行更新与维修。同时外来人员进入学校后校园的安全,入校健身人员的安全问题;活动人员的管理上也存在问题,存在个别居民不听从管理人员劝阻,故意破坏公物等现象;学校的绿化管理、校园保洁、场地维护、安全保卫等工作负荷的加重、成本付出加大。综合以上原因暂停体育场地对外开放。

2.根据《辽宁省教育厅关于印发〈辽宁省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辽教发〔2021〕49号)、《辽宁省教育厅关于印发辽宁省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体育与健康考试方案(试行)、音乐美术考试方案(试行)及劳动课程评价方案的通知》(辽教发〔2021〕75号)和《关于印发〈盘锦市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盘教发〔2021〕12号),市教育局制定了《盘锦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体育与健康考试实施方案(试行)》通知,其中增加竞赛加分暨七、八年级学生参加学校和县(区)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主办或参与主办的各级体育竞赛取得优异成绩均可累计加分计入当年个人过程性评价得分,具体加分情况文件已详细说明。通过此政策大大提升了学校举办体育赛事的场次以及赛事的多样化。

3.逐步健全体育竞赛以及体育人才培养体系,推动深化体教融。现已构建形成小学、中学、高中纵向贯通,校内竞赛、校际联赛、区域选拔性竞赛横向衔接的体育竞赛体系,建立“人人有项目、班班有队伍、月月有赛事、校校有品牌”的常态化体育竞赛机制。要求全市各级各类学校每年举办一次全员参与的综合性运动会。鼓励中小学校定期开展小型体育竞赛。深化体教融合,整合教育部门、体育部门优质资源,鼓励中小学校与高校、体校、社会体育俱乐部等合作开展课余训练。加强体育传统特色学校建设,深入开展校园足球、篮球、排球、冰雪运动等体育传统特色学校创建活动,分年度逐步提升特色学校比例。整合学校比赛、U系列比赛等体育赛事,全市各级教育、体育行政部门每年制定本级下年度竞赛计划,并定期向社会发布。继续落实中小学校设立专(兼)职教练员岗位和聘用优秀退役运动员担任体育教师或教练员制度。

4.继续做好开齐开足上好体育与健康课。要求全市中小学校严格落实国家及省规定的体育与健康课程开设刚性要求,小学一、二年级每周4课时,小学三至六年级和初中每周3课时,高中每周2课时,中小学校在每两周的体育与健康课时内安排1节健康教育课。鼓励有条件的学校每天开设1节体育课。各学校要刚性落实课时达标要求。深化集团化办学模式改革,通过集团内走教、送教等形式,确保农村学校、薄弱学校开足开齐上好体育课。

5.持续按照《国家学校体育卫生条件试行基本标准》和体育场地器材配备目录,建设满足体育教学、课余训练和竞赛活动需求的场地设施、专用教室。把义务教育学校体育场地器材建设纳入乡村振兴战略规划和全市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评估指标体系。鼓励有条件的县区在中小学建设体育场馆,加强体育资源共用共享。同时通过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契机,进一步提升学校硬件配备。

6.持续加强领导和保障。市委市政府要求全市各级党委和政府要把学校体育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健全学校体育发展统筹协调机制,加强总体谋划和目标考核,把学校体育工作纳入有关领导干部培训计划。党政主要负责同志要重视、关心学校体育工作。学校对体育工作负有主体责任,校长是学校体育工作第一责任人。同时各级政府要调整优化教育支出结构,完善投入机制,统筹安排财政转移支付资金和本级财力支持学校体育工作。鼓励和引导社会资金支持学校体育发展,吸引社会捐赠,多渠道增加投入。

强化安全教育工作,建立政府主导、部门协同、社会参与的安全风险管理机制,健全政府、学校、家庭共同参与的学校体育运动伤害风险防范和处理机制,严格落实教育部《学校体育运动风险防控暂行办法》,依法妥善处理学校体育意外伤害事故。强化师生安全教育,增强学生安全锻炼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落实学校体育设施安全检查各项制度,加强大型体育活动安全管理。

加强督导检查,把政策措施落实情况、学生体质健康状况、素质测评情况、支持学校开展体育工作情况等纳入教育督导评估范围,建立考核结果与支持政策挂钩的资源配置导向机制。对政策落实不到位、学生体质健康达标率和学生体育素质测评合格率持续下降的县(区)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负责人依法依规予以问责。对学校不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漠视学校体育工作重要意义,未按《辽宁省义务教育课程设置方案》、《辽宁省普通高中课程改革实施方案》进行排课,或变相挤占体育与健康课程,依法依规依纪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7.国家、省、市、县区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常年组织各类各项体育竞赛,并通过各种方式进行宣传报道。据了解,部分学校在获奖运动员返校后利用大课间等时间为再次进行表彰,更好激发全校师生对体育的热情。

8.市教育局常年持续加大体育教师培训力度,全面提升体育教师的综合素养、业务水平和执教能力,加大对体育教师特别是农村体育专兼职教师培训力度。支持高等师范院校与优质中小学建立协同培训基地。建立校际间、教师间帮扶结对机制,构建研修共同体,定期开展送教活动,持续提升教师综合素质。依托“体育美育浸润行动计划”,通过高校与各县区中小学校签订中长期战略合作协议的方式,保证对口支教工作的稳定性和实效性,增强农村学校体育学科教育教学力量,弥补农村学校体育师资短板。鼓励校内已经转岗的体育教师重新从事体育教学工作。继续落实中小学校设立专(兼)职教练员岗位和聘用优秀退役运动员担任体育教师或教练员制度。

9.持续加强体育与健康课程体系建设。根据学生身心特点与成长规律,构建小学阶段兴趣化、初中阶段多样化、高中阶段专项化、中小一体化体育与健康课程体系。学前教育阶段开展适合幼儿身心特点的游戏活动,重在培养体育兴趣爱好,促进运动机能协调发展。义务教育阶段帮助学生掌握1至2项运动技能,重在引导学生树立正确健康观。高中阶段进一步发展学生运动专长,重在引导学生养成健康生活方式,形成积极向上的健全人格。加强校本课程建设,突显学校运动特色,形成“一校一品”“一校多品”的学校体育特色课程体系。

10.坚持强化安全教育工作,建立政府主导、部门协同参与的安全风险管理机制,健全政府、学校、家庭共同参与的学校体育运动伤害风险防范和处理机制,严格落实教育部《学校体育运动风险防控暂行办法》,依法妥善处理学校体育意外伤害事故。强化师生安全教育,增强学生安全锻炼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落实学校体育设施安全检查各项制度,加强大型体育活动安全管理。

最后衷心感谢您对盘锦教育的关注、关心和支持,希望您一如既往关心和关注我市的教育事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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