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协九届三次会议《关于中小学生心理健康的提案》(第88号)的答复
刘心雅、杨玉娟提案者:
您提出的关于中小学生心理健康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市教育局高度重视中小学生心理健康工作,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按照教育部和市委、市政府要求,扎实推进综合中小学心理健康工作。
1.学校心理健康工作情况。我市中小学校102所,心理健康教育课开足每两周一课时的学校102所,90所学校开设了心理健康教育校本课程。小学、初中学段每学期开设心理健康教育课程或专题活动时间不低于6课时;普通高中学段每学期不低于8课时;中职学校一年级第二学期安排《心理健康与职业生涯》课程36课时。符合《辽宁省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生心理健康工作专项行动实施方案(2023—2025年)》文件要求。
各学校均配备符合标准的心理咨询室、沙盘室,部分学校还配备了心理活动室、资源教室等;我市4个县区均配备了符合标准的心理健康辅导站,辅导站配有接待室、咨询室、沙盘室、阅读放松室、团体活动室等。
2.教师心理健康教育培训情况。我市中小学校专(兼)职心理健康教师覆盖率100%,符合《方案》要求。其中,专职心理健康教师数量33人,兼职心理健康教师数量243人,37人为心理学专业毕业,273人持有国家二级心理咨询师等相关资质证明。
我市多年来坚持定期增强教师心理健康专业素养。2018年9月份开展盘锦市心理健康教师主题沙盘培训,全市共计40余名骨干教师参加培训。2019年1月,开展全市中小学专、兼职心理教师培训,为120名心理教师提供专业系统训练。2019年5月,开展全市班主任心理健康教育专项培训,涵盖全市3200名中小学班主任。2021年5月,对全市班主任进行《心理咨询师基础培训》课程的系统培训,并参加每年两次的全国统一考试,考试合格者获得中国科学院心理研究所颁发的《心理咨询师基础培训合格证书》,目前已完成一期培训,共计500人。2022年两次聘请辽宁师范大学心理学院教授为中小学心理健康教师进行技术培训,覆盖中小学心理健康教师200余人。2023 年 12 月 5 日聘请辽宁师范大学心理学院副教授丁晓茜博士为全市中小学校开展专、兼职心理教师心理健康讲座,参与人员覆盖各县区分管此项工作负责人,全市中小学校(含中职)德育主任和学校专、兼职心理教师。
3.学生家长的心理健康教育情况。家校合力是保障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顺利开展的前提,也是学校心理危机识别与干预工作的重要保障,更是化解学生心理危机的必要途径。2024年4月18日,市教育局召开本学期家长心理讲座,本次讲座的主讲人是市中心医院心理科阎萧萧主任,主题是《如何面对青春期孩子的“情绪风暴”》。此项工作加强了对家长的教育指导,引导家长尊重孩子心理发展规律,理性确定孩子成长预期,积极开展亲子活动,以健康和谐的家庭环境影响学生,有效提升心理健康教育实效。
4.学生心理测评情况。我市自2021年3月起,在全省率先启动中小学生心理健康测评工作。2022年起实施每年一次全市103所中小学,13万余名学生全覆盖的心理健康测评。为全体学生建立“一生一策”的心理成长档案,根据“线上普查”结果、班主任日常“线下观察”,结合心理健康教师对重点学生一对一的评估结果,对全体学生实现分层、分级、分类管理,对不同心理健康状况的学生采取不同帮助措施。对可能存在心理危机倾向的学生,由学校心理危机工作小组带领、班主任和家长配合,及时研判风险隐患,建立问题台账。同时,为力量薄弱学校聘请辽宁师范大学专业人员为校外辅导员,指导、帮助心理健康教师完成心理评估工作。打造“高校”—“中小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共同体,提升我市心理健康教育质量。
2023年9月,将中等职业技术学校纳入我市学生心理普查工作范畴;2024年3月,开展学校外聘人员心理测评,普查对象为:全市学校保安人员、保洁人员、宿舍管理人员、食堂工作人员及其他工作人员。多维度全覆盖维护学生心理安全。
5.加强多方协作。2024年4月17日,市教育局、市卫健委一起召开加强盘锦市学生心理健康工作联席会议,强化教育部门与精神卫生医疗机构的协同合作,建立转介绿色通道、医校定期会商制度,联合解决学生存在的问题;4月22日在全市学校中集中宣传推介盘锦市心理援助热线,该热线由盘锦市康宁医院精神心理科专家接听,7*24小时持续在线,有效完善了我市学校心理危机识别与干预工作流程;5月10日,市教育局与市妇幼保健院对接,研讨宣教学前儿童神经发育问题等相关工作。建立健全我市心理健康协同机制,力争及早发现儿童心理问题。
未来市教育局将继续加强部门协调配合,紧紧围绕贯彻落实教育部等十七部门《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生心理健康工作专项行动计划(2023—2025年)》等国家、省相关文件精神,与妇联、民政、公安等有关部门和单位,根据职责分工,定期会商,通力合作,加大财政投入,充分保障对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经费投入,共同推进学生心理健康工作扎实深入开展。再次感谢您对我市教育系统学生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继续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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