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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九届人大三次会议《关于对小学低年级“班干部”制度加强管理的建议》(第36号)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4-09-03 浏览次数:47

赵丹丹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对小学低年级“班干部”制度加强管理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做好班主任对班干部选用、管理工作

在班主任对班干部的监督和培养方面,我们将多措并举,全力提升工作质量。鼓励支持各中小学校进一步规范班主任对班干部的选用工作。在选拔班干部时,秉持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全面考察学生的综合素质,包括品德修养、学习成绩、组织能力、沟通能力、责任心和服务意识等方面。班主任要深入了解学生的日常表现和潜在能力,通过多种方式,如个人自荐、同学推荐、民主选举等,确保选出真正能够为班级服务、能够发挥带头作用、能够协助班主任管理班级事务的优秀学生担任班干部。同时,班主任在选用班干部后,持续关注他们的工作表现,定期给予班干部引导和指导,特别是低年级班干部,帮助他们学会如何与同学沟通、如何协调班级事务,更好地履行职责。鼓励各学校定期开展班主任之间的交流分享会,让每一位班主任都能深入了解低年级学生的心理特点和成长规律,掌握科学有效的班干部管理方法。

    二、继续做好安全管理工作,加强法治教育

1.明确工作职责。做到领导到位、思想到位、措施到位、责任到位。坚持“管教学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学段必须管安全”。每年签订教育局长与校长,校长与中层、班主任、教职工、保安的“五个”《安全责任状》。学校依据教育部的《中小学校岗位安全工作指导手册》制定教职工安全考核细则,纳入教师业务考核,同教职工绩效工资和职称评聘相结合。学校实行班主任安全目标考核与班主任聘任和评优相挂钩。

2.完善处置机制。市教育局、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市公安局、市司法局结合本地实际,下发了《关于印发<盘锦市完善安全事故处理机制  维护学校教育教学秩序的意见>的通知》(盘教发〔2020〕13号)。一是积极构建预警机制,及时高效先期处置。完善点面结合、内外联动、灵敏高效的警校联动机制,及时、准确掌握纠纷苗头和将要引发的不稳定因素的动态,主动开展工作,防止矛盾激化,达到先期处置预期目的。二是深入开展信息研判,提供处置决策依据。公安机关及时整合警校双方安保力量,做好纠纷当事人员的疏导教育工作。三是跟踪关注事态发展,确保事件依法处置。凡发生纠纷事件,公安机关全程参与处置、协调和善后的各个环节。

3.预防校园欺凌。针对一般欺凌、校外欺凌及校内严重欺凌作出有效的防护,切实保护学生的人身安全不受侵害。一是开展校园欺凌专项治理工作,市教育局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校园欺凌防治工作的通知》等文件,深入开展青少年法治教育,强化对未成年人的保护;二是持续在市教育局网站公示校园欺凌投诉举报电话,在市教育局公众号推送有关校园欺凌宣传教育;三是指导全市各级各类学校制定校园欺凌隐患排查记录、校园欺凌检查台账和欺凌事件处理流程图;四是将校园欺凌纳入平安校园工作考核,对发生校园欺凌和暴力事件的县区和学校进行问责。

4.做好法治宣传工作。落实《中小学法治教育指导纲要》《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聘请法治校长进行宣讲,让学生知晓基本的法律边界和行为底线,消除未成年人违法犯罪不需要承担任何责任的错误认识,养成遵规守法的良好行为习惯。同时,全市各级各类学校利用“全国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安全生产月”“12.4 全国宪法宣传日”等有利契机,向师生、家长广泛开展校园反欺凌教育宣传,充分利用电子屏幕、校园网、黑板报、橱窗、宣传语、广播等学校教育阵地,积极宣开展有关防欺凌知识的讲座,宣传校园欺凌行为的危害和恶劣影响,形成良好氛围。

三、开展学生心理筛查

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搭建了全市中小学心理健康筛查平台,2022开始开展全市4年级以上学生心理健康筛查全覆盖工作,目前,已完成接近两轮全覆盖筛查。全市各学校普遍建立“一生一策”心理健康档案,及时开展心理疏导。各校依据实际情况,不定期以观看心理电影、团体沙盘体验、心理健康知识讲座、心理班会、心理健康主题活动等多种形式加强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目前全市所有中小学均设有心理咨询室,配备至少一名专(兼)职心理健康教师,为学生心理健康保驾护航。

最后感谢您对我市教育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您今后继续提出宝贵意见,对我们的工作给予指导和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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