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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市政协九届五次会议关于推行盘锦市中小学“统一制式+模块化 标识”校服改革 切实减轻家庭负担并提升教育质量的提案(第118号)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6-07-30 浏览次数:3次

李昂提案者:

您提出的关于推行盘锦市中小学“统一制式+模块化标识”校服改革 切实减轻家庭负担并提升教育质量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有关工作情况介绍

按照辽宁省教育厅、辽宁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生校服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辽教发〔2025〕1号)文件精神,2025年,盘锦市教育局通过线上征集校服款式设计、线下组织校服初选活动、全市家长和学生线下投票终选等环节,确定盘锦市中小学统一校服款式,分别包含小学段春秋款、夏款、冬款,初中段春秋款、夏款、冬款,高中(中职)段春秋款、夏款、冬款。2026年3月末,盘锦市教育局通过官方微信和官方网站面向社会公布关于盘锦市中小学(中职)统一校服款式定款的公告。公告中明确了校服款式评选结果、校服选购方式、校服选购建议、校服投诉举报方式等信息。

二、校服统一款式后的几点变化

(一)校服采购模式变化

盘锦市中小学生校服采购模式由原来各学校自行招标采购校服变更为学生家长“市场化”采购校服。盘锦市教育局统一确定校服款式后,企业结合校服款式、学校设计的校徽,自主生产、销售。学生家长可到线上网店或线下商场、专卖店等任何地点采购校服。此前已签订校服采购合同的学校,可继续执行合同至合同到期为止。在校服款式调整期间,盘锦市教育局已明确各学校不得禁穿老款校服。

(二)校服价格变化

校服采购模式变化之前,盘锦市中小学采购校服为各学校自行招标采购校服,采购价格执行标准为《辽宁省财政厅关于规范城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服务性收费代收费项目和标准的通知》(辽财非〔2009〕336号),小学生每生二年两套(运动装、夏装各一套),每两套最高不得超过120元;初中生每三年两套(运动装、夏装各一套),每两套不得超过150元。2025年,省发展改革委、省教育厅联合印发《关于加强中小学幼儿园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管理的通知》(辽发改价格〔2025〕328号),文件中提出中小学校服费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执行,具体收费标准可由市、县教育行政部门或学校据实确定。同时将辽财非〔2009〕336号文件废止。盘锦市中小学校服将执行“市场化”采购模式,盘锦市各中小学不再介入校服采购,无法实现据实收取,盘锦市中小学校服定价执行“市场化”定价且教育行政部门无相关定价行政职权。校服生产企业可根据市场需求制作面料材质不同且符合国家标准的校服,结合家长自身需求进行盘锦市中小学校服定价。

三、下一步工作

面对未来市场化售卖校服的复杂形势,盘锦市教育局高度重视校服质量和学生身心健康,切实维护学生的合法权益,畅通反映渠道,收集校服质量问题线索,对不合格产品及“黑作坊”等违法违规行为,盘锦市教育局将会同沟通盘锦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快速处置。

最后感谢您对盘锦市教育事业的关心与支持,希望您能继续关注我们的工作,并提出更多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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