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公地址】 盘锦市经济技术学校风采楼410室 【办公电话】 0427-2825769 【办公时间】 8:30-11:30,13:30-17:30 (周末和节假日除外)
对市政协九届五次会议关于优化中小学放学管理提升学生综合能力的提案(第134号)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6-07-30 浏览次数:1次

魏桐星提案者:

您提出的关于优化中小学放学管理提升学生综合能力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开展工作

(一)关于“强化治安管理”的建议

1.加强警力部署。市教育局已联合市公安局,在城区所有中小学、幼儿园全面落实“护学岗”“高峰勤务”机制,确保上放学时段“见警察、见警车、见警灯”。上放学时段,属地派出所及巡特警部门均安排专人到校门口值守。目前,主城区学校“护学岗”覆盖率达100%。

2.完善监控设施。 全市中小学已基本实现校园内部及出入口等重要点位视频监控全覆盖,并与学校保安室“一键式”报警系统共同接入属地派出所。2026年,各级教育部门再投入专项资金,对全市中小学校的监控设备进行高清化、智能化升级,部分学校增加了人脸识别、车辆识别等功能。

3.强化可疑人员排查。市教育局与市公安局建立了校园周边治安形势定期研判机制。公安部门每月定期向教育部门反馈涉校重点关注人员信息,市教育局要求各学校建立重点人员信息档案,做好日常监管。同时,要求学校安保人员在上放学时段持械上岗,做好日常巡查工作。

(二)关于“道路安全引导与交通疏导”的建议

1.科学规划交通组织。市教育局已联合市公安交管局,对全市主城区学校,特别是交通拥堵的热点学校开展“一校一策”治理。主要措施包括:设置临时停车区、即停即走专用通道、限时停车位等。2026年4月,市教育局联合公安交警部门推行“送娃不下车”护学新模式,构建起教育部门统筹协调、学校主体落实、交警全程护航、家长积极参与的四方协同护学机制,打通学生平安入校“最后一米”。

2.完善交通安全设施。 在学校门口安装硬质隔离设施,在学校周边道路增设减速带、警告标志、人行横道线、交通信号灯等设施。2025年至今,全市共完成110所学校、250余所幼儿园校园门口及周边设施改造。

3.增加交通协管力量。 上放学等重点时段,公安交管部门在重点学校增派交警及交通协管员。同时,全市各学校落实校领导值日制度,并依托“警校家”联动机制,在充分尊重家长意愿的前提下,有序吸纳家长志愿者辅助参与护学工作,不强制、不摊派。

(三)关于“培养学生自理能力”的建议

1.纳入课程体系。市教育局已将交通安全、自我保护等内容纳入中小学安全教育课程,每学期不少于4课时。同时要求学校每学期至少组织1次交通安全主题班会、每月1次应急疏散演练。

2.引导家长转变观念。市教育局指导学校通过家长会、致家长一封信、家长课堂等形式,宣传培养孩子独立能力的重要性。同时,对距离学校较近(步行15分钟内可达)的学生,鼓励家长逐步减少接送,改为学生自行步行或结伴上学。对于确有接送需求的低年级学生,倡导“远距离停车+步行一段”的方式,减少校门口车辆聚集。

3.完善校外托管服务衔接。 为解决家长无法按时接送的现实困难,市教育局持续推进校内课后服务提质增效,优化服务内容与结束时段安排,鼓励学校根据家长实际需求实行弹性离校,减少因时间冲突导致的被迫接送。

(四)推广校服反光条应用。

依据《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生校服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辽教发〔2025〕1号)要求,市教育局结合各学段特点,统一确定全市中小学(中职)校服款式。新款校服在衣袖、背部、裤腿等醒目位置增设反光条,全面提升学生夜间及光线不足环境下的出行安全。

按照文件规定,我市校服采购调整为市场化模式,由家长自愿选购、企业自主生产销售。校服质量由市场监管部门依法监管。对生产、销售不符合国家标准校服的违法主体,市场监管部门依法予以查处,并将查处结果同步通报同级教育行政部门,教育行政部门及时向学生家长做好告知工作。

二、下一步推进措施

在现有工作基础上,市教育局将继续聚焦放学管理中的难点堵点,重点推进以下工作:

一是深化“一校一策”治理。2026年底前完成剩余30所重点学校的交通组织优化,推广“送娃不下车”模式至全市所有城区小学,逐步向初中延伸。

二是推行错时错峰放学。指导学校结合实际,按年级、班级实行分时段放学,间隔5—10分钟,避免人员车辆高度聚集。对具备条件的学校,探索不同年级分门出入、分区域集散。

三是加强家校沟通引导。 每学期至少组织1次家长交通安全专题宣传,通过家长会、班级群等渠道,倡导绿色出行、“远距离停车+步行一段”等方式,逐步减少校门口车辆聚集。

四是完善放学时段巡查督导。 市教育局将联合公安交管部门,采取“四不两直”方式,对各学校放学时段交通秩序和安全管理情况进行随机抽查,发现问题现场交办、限期整改。

最后,衷心感谢您对盘锦教育的关注、关心和支持,希望您一如既往地关心和关注我市的教育事业。

主办单位:盘锦市教育局 版权所有:盘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网站地图]

网站标识码:2111000018 ICP备案序号:辽ICP备2022012106号-1 辽公网安备21112302000038号

联系电话:0427-2825769